安安稳稳的睡了个觉,第二天早上,天才刚亮,蔡晓丽就带着个年轻小伙找了过来。
“春明,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我在食品厂工作时认识的朋友,叫李成涛。”
李成涛咧了咧嘴,道:“春明哥,你叫我涛子就行了。”
林克知道他,这人在剧中可是韩春明的好兄弟,是真正的好兄弟,甚至还因为主角的原因而被程建军惦记上。
涛子是喜欢蔡晓丽的,但他知道蔡晓丽喜欢韩春明,一样尽心尽力的为主角搭理生意,不像程建军,明着喊主角兄弟,暗地里却把人当成了傻子,为了竞争苏萌,什么下三滥的手段使得出来。
可以说,只要跟主角交好的,都会被程建军当成敌人。
而苏萌这个所谓的恋人,更是他的神助攻,不知道的,还以为她跟程建军是一对呢。
“涛子你好,今后就麻烦你了!”林克笑道。
随后三人便开始从防空洞里将货物搬到了一辆三路车上,这一幕恰好被从屋里出来的苏萌看到了。
她昨晚是气的一晚没睡,想着林克早上会过去跟她道歉,没想到早饭都吃完了,还是没见到人影,这让她更是恨的牙痒痒,但又没什么办法。
结果刚出来就看到林克跟蔡晓丽,还有一个陌生男子在搬东西,本来她是想扭头就走的,但又有些好奇林克他们在搞什么。
更重要的是,有蔡晓丽在,她实在很不安,她很清楚蔡晓丽可是一直喜欢林克的,要是一不留神,让两人搞到了一起,那她可真是哭都没地方哭去。
想了想后,苏萌还是偷偷的尾随了上去。
好死不死的是,程建军本来想约苏萌出去玩的,没想到刚出门,就看到苏萌一副鬼鬼祟祟的样子,不知道在干嘛。
他心中一动,也跟了上去。
林克并不知道自己身后还吊着两个小尾巴,就算知道了也不会在意,现在政策越来越明朗了,街上的小贩多了不少,也不见有什么人去管,就算程建军起坏心,跑去举报,他也不担心,林克这些年可是做了不少事的,想要凭借这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就弄倒他?做什么美梦啊!
摆摊的地点是林克一早就想好的,不论在哪个时代,学生钱永远是最好赚的,尤其是大学生,这年头可没助学贷款一说,能在京城上的起大学的,要么就是超级学霸,要么就是家境充实,不差钱的那种。
而学生也是最能接受新事物的,尤其是学习艺术类的。
林克这次瞄准的就是北电跟中戏两个学校的学生,论时尚潮流,没有哪个学校能比得上这两个。
到了地方后,林克架起了一道横幅,拿着喇叭就喊了起来,蔡晓丽跟涛子也没退宿,跟着林克一起叫卖。
那些学生很快就被吸引了过来,没办法,就林克三人脸上架着的蛤蟆镜,跟手上戴着的电子表实在是太稀罕了,这时候他们只在电视上看到过,即使偶尔有几个同学身上出现这种稀罕物,也是废了好大劲才弄到手的。
在询问了价格之后,基本没怎么犹豫,就掏出荷包,咬牙买了个全套,顶多接下来的时间节省一点。
而且这些东西穿出去的话,那可是倍有面子的事,分分钟成为整条街最靓的崽。
有了开头后,其余学生遍有样学样,一窝蜂似的围了过来,将林克三人为了个水泄不通,光靠他们三人根本忙不过来。
好在这会能考上大学的,还是挺有素质的,倒也没出现争抢或霸王单之类的事情。
不远处的苏萌看着林克这边火爆的情况,有些艳羡,但又不好意思上前,她也是年轻人,自然也喜欢追赶潮流,牛仔裤,手表什么的,她馋很久了,但根本没有入手的渠道。
但林克这种小摊贩的行为又让她觉得丢脸,这时候要上前打招呼的话,肯定会被认为跟林克是一伙的。
就在苏萌犹豫不前的时候,程建军却是满心嫉妒,看向林克的眼神带着无限的恶意。
在他想来,林克最好是一事无成,要是落魄得饭都吃不起就更好了,说不定他那天善心大发了,就给林克施舍一点。xǐυmь.℃òm
然而现实跟理想总是截然相反,苏萌不清楚眼前的情况意味着什么,程建军可是清楚得很,那可都是白花花的钞票啊。
先前他曾经也想过给苏萌弄个牛仔裤或手表之类的讨她欢心,但看到价格的时候还是退却了。
他不知道林克的进价是多少,但知道要是能把那一车的货物卖出去,肯定是大赚特赚。
程建军不甘心看着林克发财,也顾不得苏萌也在场,就这么施施然的走了出去,待走到人群中的时候,故意大声的咳嗽了两声。
然而这会学生们都忙着挑选自己喜欢的款式,哪有人会搭理他啊。
无奈之下,程建军只能喊了林克的名字。
“春明,春明!”
林克早就看到了程建军,只不过不想搭理这货,不想这货竟然喊他名字了,想继续装不知道也不行了。
“建军,你怎么过来了?”
程建军当然不能说自己是跟踪着苏萌过来的,便道:“我这不是刚好经过,看着摆摊的人有点眼熟,就过来看看,没想到还真是你啊,我说你怎么干起了这个?”
“有什么问题吗?”
“问题可大了去了,这算是投机倒把吧?虽然我知道你看不上食品厂的那些工作,但也不能走这种歪门邪道啊!”
话音刚落,林克还没说什么,一旁的蔡晓丽就发作起来,别说蔡晓丽了,就连李成涛看程建军的眼神都很是不对。
要知道卖这些衣服他可是有提成的,卖的越多,他能拿到的钱就越多,程建军说这话,不就是想堵他财路吗?俗话说,挡人财路如杀人父母,对程建军自然没什么好感。
“我说程建军你是不是有病啊?我们在这摆摊子关你什么事了?没事做就滚回家睡觉去,别在这碍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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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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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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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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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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