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光他们的东西!”
“青壮留下,孩子老人都杀了!”
随着一片混乱的叫喊声传来,吴凡等人看到了一群挥舞着各种武器,衣甲不全,衣衫破烂的人冲了过来,他们队伍混乱,面色狰狞,挥舞着各式各样的武器,攻击着那些麻木而瘦弱的难民们。
这些冲过来的人,无疑就是起义军士兵了,只是,这些人的穿着相比那些难民们,并没有好多少,如果不是他们手中有武器,脸上表情疯狂的话,他们就是活脱脱的难民。
这些人在不久前可能就是难民,只是,现在他们利用手中的武器,朝着他们的同类发起了攻击,没有丝毫手软和不忍,甚至要比朝廷正规军的士兵们,表情还要疯狂。
或许,长久的被压迫和饥饿已经磨灭了他们的心智,他们已经丧失了理智,只在抢夺和杀人中获得存在感,他们似乎很享受其他人在他们面前绝望惨叫的样子。
“大人,我们该怎么办?”罗阳询问吴凡道。
本来吴凡他们的马车和周围的难民互不干扰,然而,现在那些难民们被起义军士兵冲击得四处乱窜,吴凡他们的马车在纷乱的人流中间,显得寸步难行。
同时,周围的难民基本都是步行逃难,有推车的都很少,这样一来,吴凡他们的马车在人群中间,就显得很显眼了。
“别慌,先看看再说。”吴凡沉声道。
他们现在的位置比较尴尬,刚好就在人群中间,除非放弃马车,否则的话,他们很难冲出乱窜的人群。
然而,放弃马车显然是不行的,他们还有很远的路要走,这里距离最近的城市也有不短的距离,没有马车,他们很难在天黑之前赶到最近的城市去,如果那样的话,他们今晚可能真的就要在野外过夜了。
而这,显然是不是吴凡想要的。
所以,马车不到万不得已,不能放弃。
“哒哒哒!”
这个时候,在那些穿着破烂的起义军士兵们的后面,传来了一阵马蹄声,吴凡等人寻声望去,看到有将近上百匹的马匹从远处而来,这些马匹虽然大小不一,有的甚至不适合当战马,但是,这么多马匹一起跑动,声势倒还是挺大的。ωωω.χΙυΜЬ.Cǒm
而在这些马匹的后方,则是一队穿着相对精良的士兵,这些士兵们装备明显要比之前冲过来的那些起义军士兵们要好上不少,至少他们身上有衣甲,手中拿着的也是长剑,大刀,长枪之类的,而不是锄头,铁锹,竹剑那些玩意。
“看来,这支起义军势力的实力不弱啊。”巫雅看着刚刚冲过来的那些人说道,脸上微微有些担忧。
这后面过来的骑兵和装备相对精良的士兵,明显是前面先冲过来的那些起义军士兵们是一伙的,两相相加,实力的确不弱。
吴凡赞同的点点头,在这个混乱的时代,虽然起义军势力众多,但是,大多数都如同刚刚第一批冲过来的那些人一样,他们武器装备都很差,就凭着人多冲击敌人,这样的起义军势力的实力都是很差的,往往只能欺负普通的百姓,碰上战斗力强一些的朝廷军队,就得完蛋,这些人打不了攻坚战,也打不了逆风仗。
但眼前这支队伍显然不是这样,他们居然拥有一支上百人的骑兵队伍,甚至还有一支装备能够和朝廷军队相比较的精锐士兵,这样的实力,放在整个起义军队伍中,应该都是不弱的。
至少,之前攻击隐者村的仇永超队伍,就没有这样的实力,仇永超势力的人数或许不算太少,但精锐军队和骑兵数量就远不如眼前这支队伍了。
“有些麻烦。”吴凡说道。
他们现在被困在人群中间,这支起义军队伍迟早会发现他们,而一旦发现他们,就不可能放过他们,那些人连已经穷得吃不了饭的难民都抢,没有理由会放过吴凡他们这么一辆看上去不错的马车。
“杀!老人孩子这些累赘不要,青壮和女人给老子抓回去!”上百人的骑兵队伍中,有一彪型大汉端坐一匹强壮的战马之上,处在骑兵队伍最前方,面色冷峻的看着起义军士兵们残忍的对难民们动手。
郎野:起义军势力首领,原为一江湖游侠,后聚众起义,到处烧杀抢掠,为人残忍嗜杀,好女色,擅长使长刀,力气大于常人。
吴凡朝着那位远远的扔了一个鉴定术,从对方没有发现他这点来看,这朗野的实力,应该是比他弱的。
其实,不用鉴定术,吴凡也能够猜到这人就是这支起义军势力的首领,谁让他的马匹最为强壮,身上的盔甲最为齐全呢,而且,他身上杀气也要比其他人浓郁一些。
郎野的确是没有发现吴凡对他使用鉴定术,他看着自己手下们肆意的屠杀难民,脸上满是兴奋。
和普通的百姓不同,普通百姓们不喜欢乱世,这乱世中,他们活得不如狗,但郎野却非常喜欢乱世,他觉得,只有在这乱世中,自己的一身所学,才能够完全的得到发挥,这是一个他非常喜欢的社会状态,他憧憬着自己可以在这乱世中有一番作为,他的野心很大!
所以,在乱世到来之时,他就拉着一帮人造反当起义军,混得风生水起,势力越来越大,实力越来越强。
郎野起义军队伍中,有很大一部分人都是他强行拉进来的,不过,在他这里至少还有吃的,所以,很多人进来之后也没有想过要退出,而他的食物,基本也都是抢过来,他抢过大户,更抢过难民,对谁,他都不手软,也正是凭着这股狠劲,他才能在乱世中生存下来,这是他的生存之道。
所以,哪怕眼前这些难民们已经很惨了,但是,他依然无动于衷,该抢就抢,该杀就杀!
“嗯?”一直注视现场情况的郎野,目光巡视之下,终于还是发现了吴凡他们这辆被挤在人群中的马车。
“去,将那马车给我抢了,记得不要伤了马匹,这乱世,马的命可比人的命精贵。”郎野一指吴凡他们的马车说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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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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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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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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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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