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城是秦国开国皇帝牧安打下的第一座城,所以以他的名字命名。原本安城才是京城的,但是安城在秦国版图的边角,且距匈奴极近,之后为了安全考虑,选择了位于秦国版图中央而又比较繁华的一个城市为京城。
之后战乱,基本是全民皆兵,军营有四个,总占地占安城的一半。
他们被带到校场,黑压压的一片,不讲究任何队形,就像一堆黑豆撒在桌上。他们来自全国各地,筛选加上路上死去的,竟只剩五十万,分成四份,每个军营有十多万人。
这时,数个士兵过来,做了登记,然后分了住宿,排编队伍,这样一折腾,到了晚上才勉强搞完。
军营中有一块大碑,上面条条框框的,刻的全是军中规则,一群人围着这块大碑,一个识字的人大声读着,然后听到的人转述给后面听不到的人。
但华榆能识得一些字的,连蒙带猜,一目十行,也大概知道是写了什么。于是在外头闲逛,尽快了解这个地方。
陡然听见士兵抱怨,华榆躲在茅草后面。
“真麻烦,之前的几个将军也没一个像她这样,要我说,她一个娘们,什么都不懂,还不如回去当她的公主,在这多管闲事!”
“确实,但谁叫她选对了娘胎,再怎么折腾,咱也得受着!”
“我觉得啊,女人啊,就是要好好的照顾夫君,照顾孩子,安分守己,她倒好,来这男人堆,还打仗?真是败坏风气!”
“不说了不说了,咱这营里,可有不少老头敬她,别被穿了小鞋!”
“诶,据说安城新开了家青楼,里面的可都是美人儿!过几天,咱几个一起去玩玩。”
……
“嗨!”
华榆突然感受到肩上的重力,华榆惊吓,回头一看,是陆越。
华榆舒了一口气:“陆叔。”
“在这偷听什么呢?”陆越望了望,发现没人,“我来的这么巧的吗?刚来他们就走了。”
“我没有偷听,是不小心听到的,他们不服长公主。”华榆不知为何,心底竟有一点气愤。也许是因为那个长公主救了她,也许是因为他们瞧不起女性。
陆越一听,也大概猜出他们在说什么:“切,这有什么好听的?不过是嫉妒罢了。我劝你最好赶紧去睡觉,这长公主啊,出了名的严,明天的训练,可有你苦的。”
华榆回到营房时,已经戌时(19~21点)了,营房很拥挤,小小的营房,有十个床铺,现在已经有不少跟他一样充兵的犯人,在各自的床上躺着。
陆叔招呼着:“来来来,我都给你占好位置了,这里!”那是一个偏角落的位置,但是华榆很满意,便于隐藏女子身份。
陆陆续续的,人都到齐了。但基本相顾无言。有一个自来熟的跟华榆一般大的少年,不知疲倦的跟着周围人谈话,但没有一个人理他。
少年处处受挫,有些低落,看见华榆和陆越,机智的避开了陆越,对华榆道:“嘿,我叫季智勇,你呢?诶,你说,训练会不会很累呀?”眼里满满的都是对未来生活的期待。
华榆有一些惊讶,因为他们都是来充兵的犯人,所以按理来说会住在一起。华榆惊讶于他的乐观积极向上,经过那一场厮杀,和一路上的奔波,是个正常人都不会是这种情绪吧。
见华榆没有理他,季智勇也不恼,转向陆越:“你说呢?”
“你很啰嗦。”
“你!你!”
季志勇索性不理他,径自说道:“我娘说当兵很苦的,我爹就是在战场上死去的,但是我就是想当兵,所以我偷偷跑出来,参军了,哈哈,我少说要当个百夫长回去!”
“你不是被逼充兵的?”华榆疑惑的问。
见终于有人回答他了,季志勇回答的很详细:“才不是!我听他们说,好像是因为营房不够了,这里刚好空出一个床铺,就让我来这儿了。诶,你的声音怎么这么沙哑?”
怪不得。
“我没名字,大家都叫我小乞丐。吃了坏东西,坏了嗓子。”华榆一一回答
季智勇顿时露出了一副可怜的表情,安慰道:“没事儿没事儿,跟着我,让你吃香的喝辣的!要不——我给你取个名儿?”
“不用。”
季智勇嘿嘿一笑,道:“不取就不取,那我以后叫你什么?”
“随便。”
“那我就叫你小乞丐了,你可别生气!小乞丐,小乞丐,小乞丐?”
华榆没有理他,他就一个人自言自语。
“真是太兴奋了,终于出来了!我要跟我爹一样当个大英雄!睡觉睡觉,养足精神,杀那些个匈奴片甲不留!”
季智勇走后,华榆躺下,睁着眼睛看天花板,很快,大家都睡下了,华榆转头,看向陆越,他也没睡。
陆越察觉到华榆的视线,道:“怎么还不睡?睡不着吗?”
“是啊。”自己的未来,那么的飘渺,好不容易有个机会能继续活下去,但来这儿那么久了,啥也没干,就被送到边疆了。
“陆叔,你为什么这么帮我?”如果只是同情,但他帮的忙已经超出同情这个范围了。
“我的记忆中有一个比你还大一点的男孩,应该是我儿子吧,你和他很像。”
“就这样?”华榆问。
陆越沉默一会,放轻声音:“你小子,可厉害得很啊!”闻言,华榆眼色一暗。
陆越继续道:“我现在都找不到在狱里那几个□□队的人了。”wWW.ΧìǔΜЬ.CǒΜ
华榆惊了,她以为没人会知道的,在来这里的途中,趁着那几人累到不行,挨个教训了一顿,但他们的死这就与华榆无关了,只不过是之后饿死的罢了。
陆越首先转移话题:“我给你讲讲军中的规则吧,都没见你去听。”
“好。”
“等级分伍长,百夫长,千夫长,万夫长,十人为一伍,选一伍长;十伍为一队,选一百夫长;十队为一营,选一千夫长;十营为一军,选一万夫长。以后上了战场,杀了一人,就割下他的左耳朵绑在腰间,就算一个人头……”讲完后,陆越还讲了许多的注意事项。
“陆叔,你知道的怎么那么多?”
华榆早就想问了,现在终于忍不住了。
陆越沉默许久,华榆以为他不想回答,想开口转移话题时,陆越出声了。
“我也很奇怪,我比你早一年入狱,长公主那些事,有一些是我平时听见的,但有一些辛密的事,自己竟偶尔能想起一些,但我不曾记得我当过兵,也没有听人说过军中事物,还有之前我教你的那个省力的行走方式等等,不知为何突然就在脑中蹦了出来,我不知道我叫什么,陆越这个名子,是我自己取的……不说了,睡吧。”
华榆想起了之前在说书馆听到的事,林氏,不知道陆叔是不是就是他们口中的林氏之首。
罢了罢了,以自己现在的处境,就算是,又怎么样?还是先搞好自己吧。
夜晚静悄悄的,被战争侵扰多年的安城,终于恢复了它最初的宁静。
凉风习习,月光皎洁,又勾起了多少远离家乡之人的回忆。
城外因为常年争战,寸草不生,成了一片大漠,这场景,真是应了那一句诗: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
站在那高高城墙上面的,是谁?
“第二次来这里了,夜晚还是那么的凉。唉,战争何时能停下!”牧辞寻感叹。
皇兄越来越不似皇兄了,越来越昏庸无道。
皇兄现在连她都不相信了,权力真的能够让人迷失自己吗?
多么希望有一天,这安城甚至这秦国能够恢复往日昌盛,人人安居乐业。
……
一夜好眠。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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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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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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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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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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