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见过这架势的明军士兵,还当这些印度人是什么牛逼轰轰的狂战士,心存敬畏。
结果两枪托子下去,这些家伙就立刻变成了爱好和平的印度人了。
说起来,朱富贵觉得也是自己的疏忽。
因为看过太多三哥欢乐视频的自己早该想到的,三哥脑回路奇葩,但他们那些奇行种的军演,一定也是有传统的。
朱富贵觉得自己应该将这些内容补充进自己的《剿夷手册》中去。
总得来说,通过这次小规模的接触,大明这边基本搞清楚了英属印度中印度伪军的实力。
就连一向料敌从宽的参谋团,都纷纷变身成为革命乐观主义者,认为三个月就可以彻底征服印度。
不过朱富贵还是给大家泼了一盆冷水。
敌人有一百多万人,其中还有将近十五万真虏,绝对不能掉以轻心,一定要将他们彻底从地图上抹除。
在作戦会议上,也不是没有人提出,印度人也是被英国人所压迫的民族,大明作为世界的解放者应该对他们抱有善意和同理之心。
对此,朱富贵难得地抽了一根烟,深吸一口气,用从左宗棠那里学到的湖南口音说道:
“有时候,朕就算是想十天十夜,也不知道他们要做什么。
诸君,与邻为善自然是一件好事。
但这些阿三的脑回路是极难判断的,据朕所知,对这些阿三来说,你任何的善意,都会被他们解读为退让和软弱。
只有狠狠地踢他们的屁股,他们才能心存敬畏。
这种民族,你和他们做朋友,风险极大,与他们做敌人,相对比较保险。
当然了,朕一向说,我们要将朋友搞得多多的,更要将敌人也搞得多多的。www.xiumb.com
我认为,仅仅一个印度作为大明的敌人是不够的。
起码要一伯个!
只可惜,朕的唐国公至今不知所踪,诸君就请能者多劳吧!”
·
经过最初丛林行军的不适应,以及疟疾等疾病的困扰,将这些非战斗减员因素逐一克服之后,大明对暹罗的攻略变得极其迅速起来。
骑着丢弃也不心疼的自行车,大明皇家陆军自拜林地区西进,两周时间,兵锋已至芭提雅。
一路上基本没有遇到像样的抵抗。
其实,拉玛五世手上也有一支人数达到五千的纯西式军队,是有一定战斗力的。
他们的训练水平甚至还在印度伪军之上。
印度伪军中,也就是锡克兵和郭尔喀兵的装备与英军一致,其他的印度士兵,拿着的还是拿破仑战争时期的老古董步枪。
配备给自己家印度奴隶的是烧火棍,但英国人卖给拉玛五世的步枪却十分精良。
这些步枪虽然不是英国本土制造的,但也代表了加尔各答与班加罗尔的最高工艺,性能非常的哇塞。
只可惜,给了他们机会但不中用啊!
自始至终,大明都没有见到这支号称王牌的部队。
直至朱富贵乘坐座舰抵达传说中的东方X都芭提雅,才有情报传来,原来拉玛五世带着他的王牌亲卫部队,已经逃往了缅甸。
这让飞艇大队的小伙子们非常自责。
因为参谋部很早就预料到了,抽拉朗公这个孬种会逃,派出了数艘飞艇轮班,十二个时辰不间断地在曼谷上空监视,以防止他逃跑。
只可惜,十九世纪的曼谷,周边的森林实在太多了。
暹罗士兵不愿意钻的林子,他抽拉朗公可不敢不钻。
凭借着夜色与雨林的掩护,他们最终还是从大明的眼皮子底下逃跑了。
不过朱富贵倒也没有因此觉得遗憾。
毕竟追亡逐北这种事就是这样的,得撵着敌酋到处跑,最终将他们擒获,再用弓弦……
呸呸呸,不是这个味儿!
朱富贵摇了摇头,将目光放在舆图的下一站。
如果说,收复交趾,算是完成了四叔爷的遗愿,肃清暹罗算是为郑信报了仇,那么缅甸,这才是大明在中南半岛的第一苦主!
大明第三帝国永历十五年,西元1661年8月12日。
缅甸宣慰司土司,缅王莽白约逃难至缅永历皇帝朱由榔咒水会盟,以结友好。
世代镇守云南的黔国公沐天波怒斥曰:
“尔宣慰司原是我中国封的地方。今我君臣到来,是天朝上邦。你国王该在此应答,才是你下邦之理,如何反将我君臣困在这里。……今又如何行此奸计?尔去告与尔国王,就说我天朝皇帝,不过是天命所使,今已行到无生之地,岂受尔土人之欺?今日我君臣虽在势穷,量尔国王不敢无礼。任尔国兵百万,象有千条,我君臣不过随天命一死而已。但我君臣死后,自有人来与尔国王算账。”
大明君臣虽已看出此乃缅人奸计,但事已至此,不得不赴此盟约。
缅酋果然背盟,以十倍之众伏击大明君臣。
马吉翔、沐天波等人无论忠良佞臣,全都血战不退。
缅军击溃明军残部,俘虏永历皇帝,大肆搜掠财物、抢夺女眷。
刘贵人、杨贵人、吉王妃等百余人因不堪凌辱,全部自缢而死。
直到缅兵搜刮已尽,缅甸大臣才在通事的导引下姗姗来迟,并假惺惺地喝令缅兵:“王有令在此,不可伤皇帝及沐国公。”
最终,将沐天波虏至城上,木板锯解,以示城外。
莽白本想将永历皇帝作为筹码压服周边小国,但同年十二月,清军迫近缅甸国都阿瓦,莽白大惊失色之余,只好将永历帝等人献给对方主帅吴三桂。
·
朱富贵站在芭提雅荒芜码头上眺望西北方向。
“任尔国兵百万,象有千条,我君臣不过随天命一死而已。但我君臣死后,自有人来与尔国王算账。”
沐王的遗言仿佛言犹在耳,随着芭提雅腥臭的海风在朱富贵的耳边盘旋。
那仿佛是咒水之畔,大明君臣尚未干涸的鲜血,在二百年间不断徘徊不散。
“黔国公,朕来晚了……”
“但你说的‘自有人’,终归还是来了……九世犹可以复仇乎?虽百世可也!此言得之……”
对着海风轻诉一句,朱富贵叹了口气,挥师进入芭提雅城,准备将这里作为大明进入缅甸前最后的补给站。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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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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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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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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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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