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我大明武德充沛但选择文化胜利>第683章 朱富贵香肠
  北风卷地白草折,胡天八月即飞雪。

  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

  当朱富贵还在河北欣赏秋天的红叶时,古老的甘陇大地,已经披上了薄薄的白雪,显得分外妖娆。

  在新修建的甘陇西直道上,五架朴素的四轮马车在漫长的路途后,车顶同样被披上了一层薄雪。

  日暮时分,马车才缓缓在一处驿站前停了下来。

  这时候,雪已经停了,浅浅的雪刚好没过了马蹄,也不知影不影响明日赶路。

  驿站的驿卒刚从屋里探头,当头那架马车上便跳下了一个丈二高的大胖和尚,高声叫嚷道:“准备五间上房,再给洒家烫一壶黄酒,备下十斤牛肉!”

  如果不是这个胖和尚,言语间改不掉的吴语腔调,倒也有几分关西鲁提辖的韵味。

  穿着青色皂衣的驿卒们看了一眼来人的衣着打扮,以及那几架马车上陆续走下来的厮杀汉,连忙一边连连称是,一边牵过马,带去后头的马厩喂食。

  这些驿卒大部分都是伪清留下的,算是半公务员性质。

  用行话说,属于事业编。

  吸取了崇祯老叔爷的经验教训,朱富贵没有裁撤西北驿卒的打算。

  当然,适当的督查还是免不了的。

  这些老油条办事能力不错,但糊弄人的本事同样不小。

  如果有不得力的,朱富贵也不裁撤,而是把他们从大西北,送去鲜卑利亚或者阿拉斯加当驿卒。

  这叫体制内调动。

  合规合法。

  想必当事人也没有什么可抱怨的。

  因为都是八面玲珑的熟练工,所以哪怕这一行人的马车再是朴素,但只要仔细看看那些骏马的肌理毛色,就知道,这一行人绝对不普通。

  胖和尚拉开帘子,用魁梧的身躯挡住北风,将一位头发花白的老军汉从马车上接了下来。

  那老军汉年约六十,但因为西北毒辣的阳光和干燥的风沙,显得要更加苍老一些。

  他拉住胖和尚的袖子,道:“智信,牛肉价贵,我们不要破费,如今国事艰难,圣上只吃一餐,你我怎可吃牛肉呢?猪肉便宜,尤其是腊肉和香肠,万岁调拨了两百万斤到甘陕,我们还是吃香肠吧!”琇書蛧

  “又吃香肠啊……”

  胖和尚正是大明正儿八经的国舅爷,做得一手好杀猪菜的白智信白师傅。

  知子莫如父,女婿当半儿。

  作为朱富贵的半个父亲,白智信和尚他是万万不相信,那个拱了自己闺女,还半夜跳窗户,躲进清华池假山里的女婿,会真的老老实实一天吃一顿饭。

  不过既然义兄要吃香肠,那就只能吃香肠了。

  湖南人的香肠,真不知道究竟是猪肉里面有辣椒,还是辣椒里面有猪肉。

  反正白智信记得,自己有一次吃了大嫂做的香肠,屁股痛了整整三天。

  连屙屎都不敢用力。

  好在这里是驿站,吃的应该是倭岛统一制作配送的倭猪香肠,或者是北殷送来的,皇家肉联厂出产的朱富贵香肠。

  白智信希望是后者,倭猪香肠虽然味道也不错,但是变质的概率比朱富贵香肠大太多了。

  至于新鲜的猪肉……

  西域都护府本地的猪是比较少的。

  倒不是因为那种原因,而是因为草原和半干旱的荒漠地区,更适合养羊。

  猪这种生物虽然好养活,但是对于水的要求很高。

  这从野猪的分部就能看得出来,它们一般生活在雨量充沛的森林之中。

  至于说东非大草原上和狮子玩耍的疣猪并不是野猪,也没有被人类驯化。

  所以从客观上讲,和平教起源的地方确实不适合养猪,强行养猪容易导致水的浪费,造成人猪争水。

  久居西域的楚军已经很久没有吃到新鲜的猪肉了。

  只有各种香肠和腌肉却总是能远远不断的供应上。

  至于说最抢手的,江户豚首仙人牌豚首肉罐头,只要没有漏气,就是军中的硬通货。

  ·

  不一会儿,五架马车二十个风尘仆仆的大汉便坐进了大堂,享用今天的晚餐。

  婴儿手臂粗的朱富贵大香肠,被蒸得热腾腾的,撒上盐巴,咬上一口,满嘴是油。

  再配上面饼和茶汤,大伙儿都吃得浑身冒汗。

  一路上的疲敝一扫而空。

  朱富贵大香肠是朱富贵根据著名的斯大林香肠改进的。

  按苏联的国家标准,1公斤斯大林香肠必须由250克优等牛肉、700克半肥猪肉、30克鸡蛋和20毫升牛奶制成。

  直至苏献帝上台,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后,由于“成本”原因,这个存在了近半个世纪的美食就此消失了。

  而朱富贵香肠的质量也是不如斯大林香肠的,250克优等牛肉被替换成了150克白羽鸡肉和100克海鱼肉或者雪蟹肉,猪肉用量减少至550克,添加了150克面粉,其他的配料不变。

  总得来说,朱富贵香肠营养依旧丰富,口感也非常好。

  “嗝~”

  白智信打了嗝,掏出一根包金的象牙签儿剔了剔牙。

  他都已经忘记这根牙签是从哪个倒霉王公那里弄来的战利品。

  如果是自己那个讲究的女儿在,一定会痛斥老父亲居然用别人用过的牙签剔牙,而且很可能是某个死鬼的牙签,太不卫生,也过晦气了。

  白智信自己就没有那么多讲究了。

  西楚大军一路上攻城拔寨,不服王化的呼罗珊土邦不知道灭了多少。

  作为一支旧式军队,西楚军的军纪自然是很一般的。

  虽然受到大明的约束,但“一切缴获要归公”是不可能做到的。

  堂堂西楚第三把手,白智信顺根牙签儿,实在不是个事。

  就算是胡姬……

  阿弥陀佛,佛曰不可说,不可说!

  白智信一边剔牙,一边数落着香肠的腻味。

  再好吃的东西,三天吃四顿,谁也受不了。

  然而就在这时候,一旁忽然有人将筷重重拍在了桌子上,冷哼道:“连香肠都看不上,好个不食肉糜,你可知道这些香肠运到陇中分给黔首做吃食时,多少一辈子未曾见过荤腥的老农喜极而泣,多少稚童光是捻过香肠,带了油的手指,都嗦了又嗦,三天都还有余味?”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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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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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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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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