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作为沐浴文明之光五千年的中华子孙,朱富贵很难打破心理上的枷锁,写出一部彻头彻尾的,毫无三观的作品。
后世的《西贡小姐》是一部法国作家写的,在英国最先上映的,描述美国大兵东亚猎艳的作品,最终风靡整个西方世界,成为四大音乐剧之一。
作为一部歌舞剧,《西贡小姐》一开场就是一堆衣着暴露的东亚女子和一群美国大兵的艳舞,各种搔首弄姿和自我矮化的表演。
极具视觉冲击力。
全剧的女主人公金是一个西贡女孩,他的父母都死于美国人的屠杀。
她有一个表哥——岁,也是从小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也是她死去父亲给她指定的未婚夫。
为了反抗“东亚父权的压迫”,女主人公金逃离了家乡,却被人骗去夜总会当妓女。
另一重要的配角是一个法国籍越南皮条客,此人做着最卑鄙最肮脏的事情,却在全剧出没,宣扬所谓的美国梦。
金第一次卖身便遇到了男主人公克里斯,一个除了一张白皮外毫无优点的白人屌丝。
但对表哥各种看不上的女主人公,偏偏疯狂的爱上了这个男人。
从肉体到灵魂,她都无可救药的沦陷了。
与此同时,岁离开破败的家乡北上参加了越共游击队,他在战场上一次又一次击败了美国侵略者。
越共的部队一步步逼近西贡。
此时,已经成长为游击队年轻干部的岁,因为担心未婚妻的安危,不顾危险偷偷潜入西贡,想在攻城战开始之前将她带走。
然而他看到的是,金和其他的越南女孩们精心布置了金和克里斯的婚礼。
得知自己日夜思念的未婚妻将要嫁给一个美国人时,岁当然怒不可遏。
克里斯虽然在战场上被东方人打得抱头鼠窜,但此时却高傲地宣布:“这个女孩是我的”。
岁绝望的看到,自己的未婚妻站在了这个美国人身边,所有在场的越南女孩都支持他们。
东方男人配不上东方女人,哪怕他们能在战场上所向披靡。
白人虽然打死了我的父亲,蹂躏了我的家乡,但他们给了我爱情啊!
对于这种不可理喻的情况,岁破口大骂,他说所有的美国人和妓女的日子都不会长了,他们的下场只能是逃的逃,死的死。
但金表示,这是自己尊崇内心的选择。
看着无法回心转意的未婚妻,岁只能无奈离开。xǐυmь.℃òm
赶走了苍蝇,克里斯与金拥抱在一起,跟着一首夜总会的庸俗歌曲“世界的最后一晚”一起跳舞。
这也确实是他们的最后一晚。
在那一整晚的糜烂之后,克里斯登上了返回美国的直升机。
·
时间一晃三年过去。
西贡已经改名胡志明市。
群众们走到街头,举城欢庆打败美国三周年的“龙之晨”纪念活动(MorningoftheDragon)。
此时,岁已经是胡志明市政府的主要官员之一。
花费了许多人力,岁终于从劳改营中找到了当年的那个法国籍越南皮条客。
并通过他找到了朝思暮想的未婚妻。
金并没有被那个美国大兵带回西方世界,而是留在了越南的贫民窟,独自抚养着儿子。
岁告诉女主人公金,自己日夜思念着她,并且已经找了她三年,希望能带她回家做自己的妻子。
甚至,当岁得知金有个孩子时,也表明了可以让孩子跟着自己,对外声明是自己的孩子。
但金拒绝了,她说自己始终深爱的都是克里斯。
她也承诺过孩子,要让他过上西方人的文明生活,实现美国梦。
金坚持要遵守对孩子的承诺,坚守与克里斯爱的诺言。
这样的态度激怒了岁,他大骂金是叛国者,这个混血杂种则是国家的敌人,想要处死他。
随着一声枪响,金用克里斯留下的手枪杀死了这个失去理智,或者说之前一直被爱情昏了头,此时才恢复了理智的男人。
在外面热闹的游行人流中,金带着儿子开始逃亡。
歌剧中的这一幕,标题叫做《不许你碰他》(YouWillNotTouchHim)。
·
最终,金和儿子在皮条客的帮助下辗转来到曼谷。
当然,皮条客之所以会帮助他们,就是为了前往美国的签证。
在那里,皮条客干起了老本行,而金成为了最下等的地下酒吧舞女。
在那里,他们通过一家专门帮助东南亚女子寻找孩子的美国父亲的国际组织,她终于联系到了克里斯。
但是克里斯早就有了妻子艾伦。
他不能愿意妻子知道这一切。
但最终,艾伦还是在曼谷先一步见到了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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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穿着那日与克里斯结婚时的婚纱,在酒馆中与艾伦对峙。
有点讽刺的是,金的婚纱叫做“太阳和月亮”……
总之,两个女人发生了激烈的争吵。
金这才知道克里斯早就背叛了自己,她和她的孩子也不可能前往美国。
艾伦答应可以每年寄一笔钱来改善金和儿子的生活,但她绝对不能来破坏自己的婚姻。
最终,在房间里,金对儿子说,“高兴起来,你有爸爸了。”,并让他不要忘记自己。
接着,金走到帘子后面开枪自尽,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这时候克里斯冲了进来,抱着金要求她不要死。
金只是希望克里斯再抱自己一次。
真是“感人”啊!
弥留之际金说,一定是上帝指引孩子的父亲出现,然后重复了一遍他们两个在夜总会相识时的情话,接着便死去了。
接着,艾伦跪了下来,张开双臂,迎纳了金的孩子。
全剧终。
·
毋庸讳言,朱富贵的剧本比起这部《西贡小姐》在感染力上相距甚远。
这一方面是因为他与专业大作家的笔力无法相比,另一方面,朱富贵做不到西方那样无耻。
因为如果描写大明士兵在境外肆意地玩弄,甚至可以说是蹂躏当地女性,不说别的,就是大明内部的道德观念也过不去。
这就是为什么,朱富贵虽然学习《入关学》,但并不认为它是万能药的原因之一。
因为泱泱中华五千年,天朝上邦所留下的道德枷锁是深深印刻在我们骨髓中的。
口头上自比蛮夷是简单的。
但要在观念道德上,在行动逻辑上,行蛮夷之事,举蛮夷之策,实在是千难万难。
一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便是迈不过去的坎。
在无耻这一行为的较量上,中华恐怕只能一败涂地。
好在除了道德枷锁,中华文明遗留给如今大明的,还有累世的声誉,恢宏大度的胸怀。
这也是为什么只有大明才能建立真正的东亚共荣圈的原因。
这是祖先的遗泽,也是这一辈大明子孙必须完成的历史使命。
这是文明之间,你死我活的战争。
入关!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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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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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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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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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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