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两夜之后,一座简陋的村寨出现在了山坳之中。
其实这个山坳距离外面的平原也不是很远,之所以花费了那么多时间,主要是因为需要携带战利品、俘虏,以及受伤的鼬。
另外还有一个次要原因是,殷人的马匹并不适合走这样的山路。
马,中古时期人类最重要的伙伴。
在西班牙殖民者征服阿兹特克、印加等帝国的过程中,火枪其实只是一个次要的方面。
几百个白人殖民者就能征服六百万人的印加帝国,当然不是一个子弹一个子弹打出来的。
首功应该属于以天花为代表的旧大陆瘟疫。
其次是殖民头子皮萨罗的无耻欺骗。
接着,便是马匹了。
金属长剑和火枪的因素都得往后稍稍。
令人唏嘘的是,美洲是始祖马的发源地,但在一万多年前,美洲的马属动物全部灭绝了。xǐυmь.℃òm
有可能是美洲的马比较原始,适应不了一万年前冰河时代的气候突变。
也有可能是来到美洲的东亚先民们把马吃光了……
这事吧……
众所周知,作为华夏的远亲,印第安人的饮食文化其实也是相当发达的……
总之不管怎么说,当白人殖民者踏上美洲土地的时候,当地人对于这些强盗的高头大马无可奈何。
骑着马匹的盔甲骑士,这是手持棍棒石矛的美洲人无法匹敌的可怕敌人。
不过印第安人虽然落后,但身为黄种人,智商这一块是没有太大短板的。
他们很快就学会了马匹的饲养。
只是这些从欧洲传来的盎格鲁·阿拉伯马,并不适合山地活动。
因此鹰和她的族人,一路上花费了更多的时间。
……
印第安部落有定居的,也有游牧的。
鹰所在的部落叫做高山的云雾,是苏族人的一支。
所谓苏族人,英语叫做Sioux,苏语:OčhéthiŠakówįn,意为“七色火焰会议”。
他们是19世纪西部印第安人抵抗军的中坚力量。
不过苏族人并非是一个统一的部落。
正如“七色火焰会议”这个名字预示的一样,这是一个较为松散的部落大联盟。
朱富贵觉得“苏联”这个名字很适合他们。
当然,这是一句玩笑话。
这个由土著组成的部落联盟虽然武德充沛,但面对殖民者的正规化军队依旧显得无力回天。
鹰的部落在苏族人中,属于极为边缘的小部落,除了每四年一次的“七色火焰会议”,大部分时候并没有什么存在感。
不但位置偏僻,人口也不多。
由于没有专门的牢狱,朱富贵等人被放在了中央广场上,由战士轮流看管。
朱富贵发现,时不时的,有殷人妇女带着孩子过来围观,而大人们也在小声交流着什么。
根据房子的数量,朱富贵粗略估计,算上老幼,这个部落的人口应该在五百左右。
这个规模比预想中要少。
按照朱富贵的想法,他们既然敢派出两百多个战士袭击白人的矿场,那么起码也得是个数千人的大部落。
否则万一铁路公司不惜一切代价报复,几百个人根本没法抵挡。
……
中午的时候,朱富贵忍不住朝四周探望。
华工们作为俘虏,伙食肯定是很差的。
不过这几天少女总是会单独给朱富贵准备一份还算丰盛的食物。
在克拉霉素和丰富的营养的共同作用下,朱富贵的伤势好的很快。
望了好一会儿,朱富贵露出了笑容。
在远处,那个熟悉的身影捧着陶罐过来了。
古人常说一饭之恩,朱富贵觉得自己有必要好好报答她。
小商品专区里的玻璃珠,她应该会喜欢。
这不是朱富贵抠门,实在是创业阶段,钱得精打细算。
就在朱富贵挑选礼物的时候,少女已经走近了。
“吃吧,这次加了盐。”
“好的,多谢。”
朱富贵抬起头,接过陶罐,然后愣住了。
“怎么?我脸上有什么东西吗?”
少女皱起眉头,用手搓了搓脸颊。
“没有,只是没想到你去掉油彩,会这么漂亮。”
如果对面是个江南的大家闺秀,朱富贵这么说已经属于孟浪之徒了。
但面对朱富贵的赞叹,印第安少女却开心的笑了。
朱富贵不是那种看到美女就走不动道的,但不得不说,她笑起来也太好看了吧?
这么治愈的笑容,硬生生被之前那赤版阿凡达装给毁了。
这话也不对,那时候可是在行军打仗,确实涂上油彩显得更加冷酷。
朱富贵想了想少女手起刀落取人首级的样子,忍不住一哆嗦。
张无忌他老娘说的,越是漂亮的女人越会骗人。
看来,越是漂亮的女人也越会杀人?
就在朱富贵胡思乱想的时候,少女忽然开口问道:“你之前说,那片叫做太平洋的大海有几万里广阔,那么我们的先人是如何游过来的呢?”
“他们不是游过来的哦,是走过来的。”
朱富贵一边吃肉,一边说道,“当时天气很冷,大海的北部全都冻起来了,所以他们可以走过来。”
少女摇头道:“可你又是怎么知道这一切的呢?我问过了部落中最年长的阿嬷,她们都说从来没有听说过这样的事情……不过她们说,有些部落的传说中,我们确实是从很远的地方来到这里的。”
朱富贵笑道:“我是皇帝嘛,自然知道很多普通人不知道的事情,我忠诚的侍卫们正在调查这件事。”
“呵呵,你觉得我很愚蠢吗?”少女笑了笑,“如果你有侍卫,怎么还会被我捉住?”
“哎,这件事说来话长,对了,你们部落人数怎么这么少,如果白人进山报复怎么办?”朱富贵转移话题道。
“这个……”
少女犹豫了一下,实话实说道,“其实我们早就侦查过了,如果仅仅为了你们这些中国人,白人是不可能冒着危险进山报复的……”
淦!
朱富贵很想说,既然知道华工和白人不是一路的,都是受压迫的,怎么还拿华工开刀?
这不是柿子挑软的捏吗?
不过客观的想想,对于世代居住在这里的印第安人来说,华工帮助白人开山造桥,挖矿铺路,确实像极了仆从军。
所以对华工有怨气,也是可以理解的。
“我们有不得不将你们带回部落的理由……”
少女似乎猜出了朱富贵的所想,指了指广场周围的行人,“你看,我们没有男人了……”
哈?
朱富贵抬起头环顾了一下。
确实如少女所说,整个部落中几乎看不到壮年男子。
如果说,在之前那两百多战士中,妇女占到了六七成,那么在寨子里,女性的比例高达八九成!
“难道……”
朱富贵想到了一个可能,表情变得非常精彩。
少女点点头:“没错,为了延续部落,不至于灭亡或者被其他部落吞并,我们必须要俘虏一些男性来维持人口,比起那些肮脏的白人强盗,你们的样子看起来更像正常的人类,所以婶婶就选择了你们。”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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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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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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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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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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