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相信这个事情的人有几个,这只有天晓得了。
“哼,只可惜玉玺和老祖宗传下来的凭证都留在杭州府了,要不然洒家定要叫这帮泥腿子开开眼!”
李老太监看着大伙儿似信不信的表情,忍不住愤愤道。
当年朱允炆浮海东渡,实实在在带了不少好东西的。
能够证明身份的物件就有十几样。
朱家历代家主小心翼翼传承,不曾有损毁和遗失。
但这一次老朱同志拍脑袋起兵败亡太快,时年仅仅十岁的朱富贵作为太子不得不仓皇出逃。
并且在西湖边上紧急登基。
而祖传的凭证,则被李老太监交付给了一个先帝的心腹好友,乃是杭州净慈寺中的一位得道高僧。
当时看来,这是万无一失的小心之举。
可如今一想到先帝的好友,李老太监就想起了那日被塞进猪猡船里的恐惧。
这位高僧,不会像松江府的那位那么坑吧……
不管怎么说,如今身陷花旗国,自己和万岁爷身边已经没有能证明身份的东西了。
就算有,也早就被蛇头搜走了。
唯一有点说服力的,恐怕就是自己货真价实的阉人身份了。
就就算脱裤子检查,但这证据也太单薄了。
想到这里,李老太监不禁悲从中来:
“万岁爷,是老奴遇人不淑啊,没看出那邢酒肉狼子野心,胆敢加害陛下啊!”
谁知朱富贵却居然笑了。
而且笑得颇为大声,生怕边上偷听的工人们还不够集中注意力。
“李伴伴,这就是你有所不知了。”
朱富贵高深莫测地道,“你可知我父皇为人?你觉得他是像太祖呢?还是像西楚霸王?”
说这句话的时候,朱富贵眉毛都没动一下。
他自动把自己那个五体不勤的三百斤土财主老爹在脑海中屏蔽了。
否则得多厚的脸皮,才能将那个血斗村支书的老父亲与这两位相提并论。
显然,作为老朱家的世代家奴,李春发记忆中的老朱同志同样也是有着几百层滤镜的。
“先帝自然是太祖爷爷一般的英雄人物。”李老太监回答得毫不犹豫。
朱富贵又笑道:“我朝太祖与西楚霸王都自江南起兵而席卷天下,太祖驱逐胡虏再造中华,而项羽却落得乌江自刎,这又是什么原因呢?”
无论是朱元璋还是项羽,那都是中华历史上,特别是民间茶余饭后的重磅人物。
他们的话题性,稳稳居于三国之后的第二梯队。
毕竟三国那是BUG,没人能比。
因此听到这两个名字,华工们的耳朵竖得更尖了。
至于朱富贵提出的问题,其实也不难。
虽然都是苦哈哈,但大伙儿鸿门宴,韩信钻裤裆之类的故事都是听说过的,更别说读过书的李老太监了。
李老太监也很配合地答道:“万岁爷,老奴只是一个伺候人的,哪里知道那些家国大事,不过听人说是那项王刚愎自用,而太祖爷爷则知人善任吧?”
其实吧,老朱比项羽成功的原因还有很多。
比如说会装孙子,比如说心更狠,手更黑,但这些话李老太监是不会说的。
老朱和刘邦很像,两个人都是草根出身,登上大位之后都清洗了一批功臣勋贵……
所以说,刘邦的优点差不多就是老朱的优点。
刘邦手底下有萧何、韩信、张良等一大帮人才,老朱手下同样有徐达、刘基、常遇春这些了不起的人物。
这两位马上天子,均是以知人善任见长。
不需要是什么大儒,但凡听过说书唱戏,就明白这个道理。
见偷听的华工当中,稍有文化的人听了李老太监的答案,全都微微点头,朱富贵再次笑道:“既然你知道我父亲更似太祖,为什么还会觉得他的故人会谋害我们呢?”
“啊?”
老李太监懵了。
他完全不明白朱富贵是什么意思。
那个邢酒肉都把咱们塞进猪猡船卖来花旗国了,还能是大明的忠臣不成?ωωω.χΙυΜЬ.Cǒm
然而仿佛知道李老太监所想,朱富贵语出惊人:“他是忠臣,邢爱卿是大大的忠臣啊!”
看着李老太监一副见了鬼的表情,朱富贵拍了拍他的肩膀,道,“说起来,邢爱卿的真实身份其实与李伴伴你还颇有渊源。”
“你是东厂提督,他则是大明锦衣卫指挥使,统辖南北镇抚司!”
“没错,我大明锦衣卫乃是天子亲军,缇骑天下,这正是先父留下的后手。这些年中,他们早已在这美洲大陆做好了种种准备,而我和你以掩人耳目的方式千里转进美利坚,这正是光复大明的第一步!”
“不用多时,你自然会看到锦衣卫缇骑们做下的万全布置,甚至就连我的殷人土语,也是邢指挥使暗中传授的。”
“总之……邢指挥使殚精竭虑,为大明鞠躬尽瘁……李伴伴,你以后切莫说他的不是了!”
看着四十五度仰头望天,眼中噙着点点泪光的朱富贵,李老太监震惊地张大了嘴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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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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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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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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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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