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近现代还是稍微熟悉一点,不过这本书还是遇到了不少麻烦,麻烦的地方在于英国本身的势力过于分散,导致战后各条战线全线告急,英国本身体量还不大,几乎乱糟糟的一团,所以弄的很头大。
平心而论,英国本土英伦三岛的条件,在岛国当中算是天赋异禀,欧洲四大煤矿、四大铁矿之一英国都有,哪像是法国和德国为了洛林和阿尔萨斯打生打死?
英国本身的条件比同为岛国的日本强很多,在欧洲大陆的国家当中也不差,欧洲本身除了俄罗斯之外也没有大国,早在十九世纪末就已经被美国定义为中等强国范畴了。
在十九世纪末,美国就已经把英法这对响当当的殖民帝国定义成中等强国了,至于庞大的殖民地只算是辅助。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加拿大就已经告知过伦敦,如果英美爆发战争,加拿大是无法加入英国一方的。
所以明明加拿大传统上更加亲英,主角还是把加拿大当成空气,选择更远的澳大利亚来作为助力,加拿大距离美国太近,英国已经摆弄不了了。虽然澳大利亚更远,但距离美国也更远。
定下来了主要经营澳大利亚,马来亚这个地方英国就绝对不能放弃了,在地理位置上马来亚确实是好,可以说距离两个人口大国更近,还能够帮助澳大利亚牵制世界上最大的岛屿国家印尼,本身还控制了马六甲海峡。
刚开书就有读者建议,反正是小说,就把英属印度保存下来又能怎么样?
可在战后那个环境,英国是做不到的,只能说我想象力还不行,设计不出来怎么让英国合理的和美苏平起平坐,让这個建议失望了。
马来亚的战略,也就是用外来民族代替马来人成为主要人口,是实行过的,马哈蒂尔接受采访的时候就说过,英国曾经想要加强华人的力量,让其起到印度和平教徒的作用,一起压制马来人的独立企图,只不过没有成功。
主角只不过是把这个没有成功的战略给办成了,借着内战人口逃亡开启移民造成了既成事实。
但一个马来亚还是不够,所以只能从版本更新频率最低的非洲大区,看看有没有人口稀少的殖民地,最终就选择了赞比亚。
其实选博茨瓦纳也可以,不过这个国家和南非太近,容易被后来的苏联的非洲战略波及到。
其实战后的英国处境,就和写距离现代这么近的历史一样,就是在走钢丝,幸亏在走钢丝上我还有些经验,特别能对二战之后的英国,一不留神就受夹板气的处境感同身受。
提及英国,出现在中国历史上那就要提一八四零年,对于近代史,其实我还可以,作为时间不短的键道中人撕逼经验,我知道那是没办法的事情。
碰上了衰落周期,还想谁都不来占便宜,这在十九世纪那个弱肉强食的时代根本不现实。
奥斯曼帝国都土崩瓦解、印度都变成英属印度,更别提一般国家,就拿很多人印象中躲过殖民时代的泰国来说,泰国人真的躲过去了么?
拉玛五世继位的时候,泰国是包括老挝柬埔寨、以及缅甸和马来亚的一部分,割让给英属缅甸的,现在叫掸邦,而等到拉玛五世一九一零年死的时候,泰国版图已经缩小了百分之六十,我愿称之为拉玛五世为泰国版低配慈禧。
按照这个比例,清朝到末年边界得到了长城才行,也不是没有国家在殖民时代领土上就一定会吃亏。事实上非洲一部分国家,根本就没有什么国家概念,自然也谈不上吃亏不吃亏。
这就又到了之前提过的舒适区概念,比欧洲帝国主义列强差一点的国家,是殖民时代吃亏的主要受害者,不包括印度,印度就算是印巴分治了,也没吃多大亏,按照印度少数的统一时期,也算是不赔不赚。
没吃亏反而这便宜的,印尼啊,多明显的例子,一个长期在苏门答腊岛和爪哇岛活动的国家,刚独立就要整个荷属东印度,那还不够,还要英国把马来亚给印尼,印尼是绝对没有在领土上吃亏的,哪怕吞并马来西亚的企图失败,印尼独立的领土仍然是占了大便宜。
还有一些本来没吃亏,但自认为自己吃亏的国家,越南,因为法属印支下辖老挝和柬埔寨,越南独立之后理所应当的认为,印尼人的主张有道理,所以老挝和柬埔寨应该是越南的一部分,当然最终没成功。
非洲因为版本过于落后,再加上英国本身的政策,就是以合并殖民地减少管理成本为主,所以非洲边境线画得有些草率,但谈不上吃亏。因为大部分非洲国家根本不在英国的舒适区当中,太落后也不是一点好处没有。
像是欧亚大陆其他国家,就属于欧洲帝国主义列强升级版本之后,处在这些帝国主义列强的舒适区,每一项拿出来都是落后版本,恰恰刚升级的殖民帝国还对这一套很熟悉,因为他们之前的版本也差不多,这就坏菜了。
一代版本一代神嘛,英国最后不也在二战之后受到了版本更新的反噬了,伊丽莎白女王按照某大国的传统定义,绝对比慈禧太后的评价还要差,估计和贾南风的评价有一拼。
体量,也就是国土面积和人口真的是非常重要,尤其是在面对逆风局的时候,所以我对清朝评价还过得去,文化那种东西,没有一个量化的标准,朝代粉谁说自己强都行。
但面积和人口数量是能够通过数字表达出来的,这不是话术洗脑包糊弄过去的东西。有这个基础,再谈什么风花雪月。
英国在本书能够有这样的结尾,已经是我能想到最好的结局了,我在开书的时候就定下来了离岸平衡的主线,所以有读者问我本书主线怎么看不出来,好像随时都要挑拨离间,因为挑拨离间就是主线,难道把拳打美帝,脚踢苏修设置为主线?
体量上,在书里的时间只能做到这一步,主角是穿越回二战之前,不是二百年前,二百年前还说什么了,宁可把北美十三州变成白地,也不能让美国独立,做不到还可以退而求其次,帮助法国保住路易斯安纳地区,让美国独立后的体量涨不起来,办法不有的是。
但二战之后,英国的选择已经不多了,就像是还有一千多万平方公里殖民地,但选来选去,也就只能选马来亚一样。
我编辑不让我提东亚,所以过了一百多万字,我觉得没人关注了,才开始经营马来亚,之前就一直拖延。
挑殖民地保留,不就是为了增加英国的体量么,随着进度,我发现还得帮助其他殖民国家,尤其是法国,主角活脱脱活成了太阳。
我应该不会开新书了,目前以一年来多次体检的结果来说,我身上没有大病,至少检查不出来大病,肺大泡也不算严重,但有几个非常烦的毛病。
但就在我码字想怎么总结的时候,身上的直观感受有这么几个,胸口疼左边心脏的位置,不过比起几个月之前的程度,此时没到忍耐不了的地步。
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应该是五月底开始的,刚开始是有一天出去喝了几杯,下午回家睡觉,五点起来开始当天就觉得胸口,因为面积比较大,我就说胸腔吧,因为当时整个胸腔范围都不舒服,忍了一个星期,疼痛范围缩小,变成了左胸。
一直到九月份都是左胸,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九月份之后变成右胸了,然后我又去医院看肺是不是有毛病,但也没CT也没拍出来什么。检查出来肺大泡是上个月做全套体检拍出来的。
什么感觉呢,就像是轴承间隙没有抹润滑油的感觉,右胸疼的时候磨得上,左胸疼的时候感觉心脏往外胀,今天就是往外胀,左边。
从五月底到现在半年多了,因为没查出来什么,我自我感觉应该还是心脏的问题,原因呢,从去年七月开始,我不是更新时间都是凌晨四五点钟么,能看到太阳升起,这么一看我和科比有共同语言,一直到今年也差不多是七月,熬夜一年时间,每天天亮睡觉。
当然这个原因是我自己分析的,因为医院也没查出来我哪里有问题,我回想就是一年时间熬夜没整好。
体检出来了脂肪肝,我体重一百三十斤,真没想到有这个毛病,不过肝的毛病问题不大,至少它不疼。
左胸疼的时候,最严重的时候左胳膊都抬不起来,至于右胸疼的时候,我右手小指有几个月麻痹,左右两边还特么不一样,持续时间有三四个月吧,一直到现在。
去年过年前后,我此生第一次得了湿疹,然后一年复发了四次,最近一次是一个星期之前,到了今天症状轻了一点,就是起湿疹的地方皮变黑了,刚发的时候皮肤是红的,身上能弯曲的地方都有,裤裆、腋下、肘关节、膝关节,两块皮肤能摩擦的地方都有。
明天去皮肤科诊所看看去,为什么去诊所不是医院呢,最近医院能不去还是不去的好,再者企业医院,还是基层企业医院里面的医生,水平不比开诊所的高到哪去,医院的仪器比医院的医生可靠很多。
十月份嘴角裂一个口,恢复时间三个月,我过了元旦嘴角吃饭的时候才终于不裂开流血了,至于我三月份腰间盘突出,两个月才缓过来,都是半年前的事情了,都不值得提及。
以上都是此时此刻显示器前的内心感受,反正我都完本了,不用担心好像卖惨装可怜是的,想一想我八八年出生,三十五了。
和我同期进入这行的作者,我还能够记住几个,有功成名就的,也有身体出现问题的,前面像是新丰,后面比如说七月新番,还有就是安溪柚,希望柚子能够在在另外一个世界继续大国重工之路,我还记得他的超级军工霸主。
当然我只是感叹一下,我的问题并不严重,也许只是需要长时间混吃等死就自然好了,我认为自己问题不大,真检查出来问题了,我也做不到大半年硬抗着直到完本。琇書蛧
不过有的时候,也确实疼的会多想,让老头子知道又该骂我了,三十来岁还光棍,就往这方面想。
问题不大,自我判断就是长时间熬夜,就算是调整时间之后也每天码字,所以身体一些免疫力或者抵抗力出现问题了,要不就是有点过劳,不会有其他问题,傻吃猛睡,把胸口调养好,别让湿疹在复发了,别在出现嘴角裂个口子,两三天就应该恢复的毛病弄了两三个月才好,以后不会有问题。
早在半年前我就盼着完本了,胸口开始疼是一方面原因,导致我在撒切尔夫人任期开始加快进度,本书耗费了我大量精力,英国势力过于分散,我随便详细描写一下,还得多出来一百万字。
现在完本算是梦寐以求,我终于可以休息休息了,我可能一年半载都不会回来,在没完本之前,我可以做到硬憋着一口气坚持,现在做不到了。
没感觉到完全恢复正常,我不会开书,现在让我开新书,冲榜一天万字我是根本做不到,我一天两章都不知道怎么出来的,没完本我可以咬牙硬挺,可开新书必然精力上要耗费的更大,哪怕历史小说有现成框架可以利用,开局也不能糊弄。
现在我都记得,我本书开始上架的时候,一天一万字赶的我连吃饭都得意义不明的哼哼两句。
番外没什么可写的,正文已经都写完了,而且我没劲了,之所以今天写总结,我就怕在隔一天我连每本最后的总结都不愿意敲。
到了最后,这本书能活多久呢?还是一个未知数,女频的作者胆子大,有时候不是开性别炮,女人的家国情怀不能说完全没有,但确实很多是没有的,连毒品问题都敢歪屁股简直是疯了。
没准这就是新一轮风波的开始,一旦有问题就先干网文,这发生过多少次了,你还不能说她们,人家从来不认为自己错了,唯一承认的错误就是嫁错了。
这本书的未来看运气把,本键盘侠没有什么大的理想,我只是希望我的祖国,真有这么一天,可以让我这个东北最贫困的爱国者,提及国家在世界上的地位,也能够骄傲的挺起胸膛。
算了,以后在挺,先把胸口或者是胸腔不知道原因,也许就是熬夜过劳积累的毛病养好再说。
养好了,我在骄傲的挺起胸膛,毕竟我的偶像是司马懿嘛,在时间的掩护下,一切都是可以改变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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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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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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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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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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