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相比于第五伦谋划已久,一环扣一环的舆情调查,刘秀这份过新之思,只是因为他在彭城遇到了一个人。
“孤当年身在太学,早闻桓公之名,不曾想桓公竟避乱于淮南,若非桓公族侄桓春卿为议郎,告知于孤,孤险些就要与大才失之交臂了。”
能让刘秀如此礼贤下士的,便是大名士桓谭,桓谭在老家沛郡被赤眉俘虏,沦为牛吏,又因病与弟子刘盆子等人分离,留在淮北,幸亏有同行的儒生拼死帮他,设法渡过淮河,进入刘秀控制的淮南。
桓谭就这样辗转于江淮之间,病养了一年多才稍稍好转,等能自己走动了,他听说第五伦已称帝,横扫北方,寻思着去投奔,却在渡淮时遇上了逃难到此处的族人,同属于龙亢桓氏的族侄桓荣,他年纪小小,却已经投奔刘秀,做了一个“议郎”,兼着县令的活。
于是桓谭便没法隐匿身份北归,而被侄儿一封上奏叫刘秀知晓,被刘秀请到彭城,成了座上宾。
桓谭见识广博,且与第五伦关系莫逆,这是他被刘秀重视的主要原因,但刘秀给桓谭的第一印象亦极好——比桓谭初见第五伦评价其为“乡里之士”可高了去!
本以为刘秀以昆阳之战起家,又是南阳土豪,为人或许武断倨傲,岂料一见面,却是彬彬有礼的儒王之相。他不仅对五经略通大义,即便在这天下未定之时,亦手不释卷,每到一处,都投戈讲艺,息马论道,博得士人喜爱。
才一个照面,稍稍对谈后,桓谭就在心里暗暗颔首:“若论经学博览,政事文辩,伯鱼虽是扬子云之徒,然尚不如刘文叔也。”
桓谭看向自己的族侄桓荣,他才十七八岁,跪坐在旁,看向刘秀的目光中,满是景仰,也难怪这小儿曹对刘秀如此倾心,非要拽着自己来见,确实不俗。
更让人惊奇的是,刘秀见了桓谭,没有因为他见过公孙述,且与第五伦相善,就问自己与他们孰优孰劣,反而问起他一个问题。
“近日孤常常在想一事,昔日王莽本已篡位成功,形势大好,何以短短十五年内,便失天下?桓公在朝中多年,常能谒见王莽,但又孤傲不群,想必早见新莽土崩征兆,还望指教。”
问新朝政治得失,这意味着刘秀刚结束大战,就开始寻思治国之事,要矫前朝之过了。也难怪,彭城才遭大乱,如今刘秀竟已着手恢复生产,粟麦来不及种,豆子却得撒上,其部曲虽然多有劫掠之事,但总体上还在刘秀控制之下,且官员都衣冠整洁,颇有前汉威仪,将一些遗老感动得稀里哗啦。
但不包括桓谭,他是狂士,一向吃软不吃硬,既然刘秀如此谦逊,也不吝赐教。
然而桓谭一开口,却不贬王莽,反而夸起那老头子来。
“王翁有三个过绝世人之处。”
桓谭在王莽禅代前,也是他的崇拜者之一,鞍前马后做了不少事,对王莽的风采记忆犹新。
“他的智慧,足以掩饰自己犯下的过失。”
“他颇有辩才,辩起经来,能够穷诘名士,让人心服。”
“他的威风,更能震惧群下。”
说到这,桓谭却一声叹,可在安汉公不再满足于做摄皇帝后,一切就变了。
“故而王莽手下群臣,无人能,也无人敢反驳其胡思乱想,更不敢干犯匡谏,至于新莽卒致败亡,是因为王翁不知大体。”
刘秀颔首:“何谓不知大体?”
桓谭道:“王翁刚刚执掌国政时,自以为是五百年一出的通明圣贤,而群臣的才智都不如自己,故而刚愎自用,举措兴事,除却询问刘歆等一二人外,都一意孤行,做事往往头脑一热,便下诏实施,结果与世不符,能成功者极少,此不知大体之一。”
“王翁羡慕三代圣贤之治,而轻贱汉家王霸之道,在政务上多以变更,处处复古,释近趋远。他却不知道,千年前的政治,早已不可考究,那些所谓周礼,不过是战国儒生编造乱凑,相当于胡言乱语,岂能直接用于实际?此不知大体之二。”
“王翁北伐匈奴,东征青徐赤眉、绿林之徒,竟然不择良将,只信任王邑等亲近之辈,有一严伯石而不能放手去用,这才有了昆阳大败,而第五伯鱼趁机袭其京兆,王莽便只能狼狈出奔。大王正面摧毁三十万新军,譬如断了新莽双臂,而第五伦则直接捅入心腹,新朝就此暴毙。王翁不识人,此不知大体之三。”
“最后,王翁喜好卜筮,笃信谶纬,多作庙宇,以此来决断国事、战事,无计可施之下,竟到南郊哭天,可谓被谶纬鬼神蒙蔽到了极点!此不知大体之四。”
桓谭看着手里伸出的四个指头,每每想起曾经让世人倾心的“周公”,短短二十年间,竟沦落到今日过街老鼠的程度,曾经辉煌的致太平,却使得天下大乱,他都能感受到世事的戏谑。
“若王莽但凡略知大体,不至于速亡。”
所谓知大体,就是有大局观,这是桓谭心中,为人君者最重要的特质。
刘秀依然一副敬听教诲的模样,桓谭不由得意起来,为了进一步证明自己的理论,没有点到为止,开始了画蛇添足。
他不再正襟危坐,而是斜着身子,用小拇指点着窗外道:“这天下诸汉,不论绿林刘玄、刘永、假刘子舆,还是大王兄长刘伯升,皆是因不识大体而亡。”
此言一出,厅堂内几个跟随过刘伯升的将吏顿时勃然大怒,心想:“不识大体的是你这狂士吧!”
倒是刘秀没有动怒,桓谭说的是实话啊,若他的兄长稍明白大局,就不会往关中猛冲,而应该听自己的话,往江淮发展,那样的话,他们的大汉,就不止是今日区区两州的局面了。
至于刘玄、刘永,这两位亲戚已经作为俘虏,快到彭城了……
刘秀只笑道:“那敢问先生,当今天下诸侯,可有识大体者?”
桓谭一摆手:“齐王张步、楚王秦丰,顷刻覆亡,皆不足道哉。”
“蜀中公孙述,我早年与他有过一面之缘,虽早早称帝,得了传国玉玺便大肆宣扬,自命白帝,然而不过是泥首衔玉,顶多借天险自保一时。”
桓谭朝刘秀一拱手:“故天下帝王能识大体者,唯独大王与第五伯鱼。”
“大王不因兄弟被刘玄排挤而懈怠,昆阳一战,名扬天下。”
“手无兵权,脱身入淮,辗转江东,得到了立足之地,以虎贲死士搏杀,骤灭淮南王,能联结士人豪家,以抵御赤眉为号,遂成徐扬二州之主。”
桓谭就在淮南,刘秀起步虽然晚,但他的每一步,都踩得极其精准,且不急不慌,步步为营,终有今日局面。
“若只如此也就罢了,但以我所见,大王心怀大智略,用人也得当,王霸在江东、侯霸在淮南,粮食不绝,皆政合于时,故民臣乐悦,我看大王在这东南之地的霸业,已经超过了夫差,能和吴王刘濞相提并论,只不如项羽了。”
这是夸么?最后用吴王刘濞来做比喻,简直是骂啊!
刘秀安抚暴怒的群臣,笑道:“刘濞当初若非用兵失当,亦是有可能问鼎于中原的,前车之覆,后车之鉴,孤就当这是桓先生谏言了。”
又看向桓谭:“既然孤有幸被先生认为识大体,那另一人,当然是第五伯鱼了?”
桓谭颔首,却不发一言了。
刘秀奇怪:“先生为何不说了?”
桓谭竟道:“我怕说起来,滔滔不绝,我与伯鱼有故,亲眼见他从区区一童子,一点点积攒人力,招揽豪侠,立足魏地,最终竟能覆灭新莽,横扫北州。”
说好的乡里之士呢?桓谭这前后反差也太大了,但也正因如此,第五伦才大大超出了他的预期,更让桓谭生出了期待来。
“世上有围棋之戏,第五伦行事,就像对弈中的高手,看似随意落子,实则步步计算,仿佛能看清十步、百步之外,最终以权谋得道而胜。”
“与之相比,大王起步稍晚,只能相绝遮要,以争便求利,靠形势而胜了。”
这一席话,让刘秀感慨不已:“孤明白了,先生还是要北归,小小东南,留不下先生大才啊。”
桓谭道:“不错,这几日蒙大王招待宴飨,让小老儿吃饱了肉,今日,正要向大王请辞,放我去魏国。”
除了心系与自己亦友亦徒的第五伦外,桓谭也听说王莽未死之事了,这亦是他急着北投第五伦的原因之一,公投暴君生死,代天审判啊!桓君山最不嫌事大,希望能见证这一亘古未闻之事。
“族叔!”
话音刚落,一直跪坐在旁的桓荣连忙道:“吴王才是真命天子!且有谶纬赤伏符为证!”
桓谭知道侄儿心思,不单是被刘秀的礼贤下士和宽厚给迷住了,还因为龙亢桓氏大多逃到了淮南,就在刘秀地盘上,不效命也不行啊。
可这与他有屁关系?虽然是家族里名望最高的,但桓谭从来就不想担族长之类的责任,几次都婉拒了。
在新朝,桓谭和扬雄一样,对王莽先期盼而后失望,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这群人,追寻太平的梦就此破碎,桓谭觉得,在第五伦那,还有机会!
于是他大笑道:“别忘了王莽不识大体之四啊,那才是我,给大王的忠告,更何况……”
桓谭倨傲地说道:“我不读谶,也不信谶!”
“从周公孔子以来,便以仁义正道为本,对于奇怪虚诞之事,敬而远之。天道性命,连圣人都无法解释清楚,更何况后世浅儒,岂能通之?那些巧投机取巧之方士,编造图书,矫称谶记,以欺惑贪邪,诖误人主,已经骗了王莽,世人难道不该引以为教训么?”
“大王难道指望,往后与魏交兵时,靠念着谶纬,让上天降下天雷,劈死第五伦不成?”
刘秀当然也明白,但他这不是迫于实力不济,只能靠谶纬来撑门面么?你这狂生非要点破作甚?
此言一出,厅堂内吴汉群臣忍不了了,几个武将骂骂咧咧起身,请求刘秀将这狂生交给他们收拾,准保去一层皮!
刘秀却仍不以为忤:“既然桓先生去意已决,何必强求?”ωωω.χΙυΜЬ.Cǒm
他拍拍手,让人准备好一系列车马和礼物盘缠,并点了信得过的人,护送桓谭西走梁地睢阳——目前魏、吴已经接壤,大致以三百里芒砀山为界,各自驻扎重兵,但都没动手的欲望,没办法,两国之间,还有无数赤眉残匪乱窜,且许多地方成了无人区,粮食都供应不上,根本没法开仗。
刘秀甚至亲自送桓谭出城,在城门内时说道:“唯愿先生一路顺畅,孤只希望,先生到了长安,能替孤,给第五伯鱼带一句话……”
……
桓谭刚走两天,彭城之外,又有一支队伍赶来,却是被刘秀在西线的将军,押送一支打着五彩旗的车队,竟是第五伦的使团。
既然双方之间的迷雾散去,那使者往来自然也不足为奇,刘秀能让桓谭传话,第五伦当然也能派人前来。
然而两国之间的关系至今未定,是汉贼不两立的敌国,还是怎样?所以刘秀没有贸然去见,只让自己的姐夫,光禄大夫、楚郡太守邓晨在城外接待。
但让人万万没想到的是,对面那位年轻侍郎,竟是阴丽华的弟弟,阴兴!
蒙姐姐悉心教导,阴兴前年参加考试中了乙榜,成了最年少的入选者,之后就一直在朝中做小官。
但奇怪的是,第五伦对他既不重用,也不冷落,就这样不高不低地用着,只在前不久西归前,却忽然给阴兴加了官,并交给他一项重要使命。
邓晨心情复杂,阴丽华姐弟被窦融部掳走,是小长安之败导致的结果,他的发妻亦亡于新野沦陷时。姐姐蒙难、未婚妻被俘,那是刘秀一生最大的三个遗憾之二。
邓晨当年与阴氏同县,平素没少去阴家做客宴飨,只记得阴兴当初还是个幼弱孩童,如今五年未见,也不过十七岁年纪,但穿戴着一身侍郎衣冠,面容肃然庄重,显得格外早熟。
“君陵,数载不见……”
不等念旧情的邓晨开口询问姊弟二人现状,阴兴却似不记得邓晨般,一板一眼地开口了。
“魏使者阴兴,奉陛下诏前来,谒见吴王秀。”
见对方一副公事公办的样子,邓晨也板起脸来:“两国未曾相交,大王不宜见使者,有事且说,由我代呈。”
第五伦早就料到这点,也没强求阴兴非要面呈刘秀,于是阴兴便道明了来意。
“陛下有言,自新莽覆亡,至今四载,诸侯并立,天下生灵涂炭,父子流亡,夫妇离散,庐落丘墟,田畴芜秽,疾疫大兴,灾异蜂起。”
“陛下兴义兵,诛群丑,诸汉相继残灭,赤眉俯首就擒,北方粗定,然四垂之人,肝脑涂地,死亡之数,不啻太半。陛下怜黎民苦难,不愿再兴干戈,又念与刘文叔有换玉故谊,故愿化干戈为玉帛。”
“遂遣我来见,邀秀入朝,陛下欲策秀为二王三恪,以继前汉社稷,不绝血食。”
“并拜秀为‘东汉将军’。”
阴兴引吭而呼,将那四个字,喊得连城内的刘秀都听到了:“封爵为……‘大魏吴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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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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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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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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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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