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只要伸手到额头,遮住刺目阳光的反射,就会发现,良家子骑甲胄颜色不一,有的漆成黑,有的染成红,甚至还有涂成黄的。式样也有新有旧,札甲、鱼鳞甲、襦铠。在这儿,你能找到从秦朝至今所有类型的甲胄。
只因它们乃是各个家族代代相传,传下来的不止是甲兵,战争是一门手艺,也是流淌在六郡子弟血液里的东西。闭上眼睛时,跟着耳边呼呼的寒风,隗崔仿佛能听到父辈追随卫、霍、赵充国等将军,横行漠北与异域的马蹄横吹之声。
隗崔年轻时也去过西域,他那读经术太多的侄儿,恐怕是无法领会这种情愫罢?
“愿先祖庇佑。”
白虎大将军睁开眼,而今日,他将带着六郡子弟,去争夺过去一甲子时间里,六郡勇士一点点丢失的地位与荣耀!
隗崔排兵布阵十分熟练:“陇右十六家,共有士卒上万,为方阵居中,右扶风本地豪右有徒附兵数千,为后阵。”
“分突骑三千翼军左右,以良家子骑两千为中坚,亦分作两校,左射右,右射左。”
总计两万左右的人数,只有魏军的一半,但光是那五千骑从,在这平坦周原上,便能发挥其优势!
但将军牛邯禀报试探进攻成果时,却让隗崔很失望。
“什么,折了十余人,马则损失了上百骑?”
隗崔感到心里在滴血,马鞭点着数里外,恢复秩序的敌军阵列:“第五伦麾下,尽是甿隶之人,迁徙之徒也,几万卑贱的瓮牖绳枢之子,被王莽聚在一块要去送死,如今竟窃居关中,占了百官族姓的土地。”
除却他们,剩下的便是佃农、长安市民,这样的兵卒,是过去良家子们最为鄙夷轻视的,这种交换比例,让隗崔很不满意。
良家子骑的马,都是十里挑一,肩高七尺以上的好马,否则也负担不起沉重的具装,一匹具甲战马的价值,超过十个、二十个人的性命!
而最可惜的是那十多名战死的六郡子弟,你知道培养一位良家子骑需要多少年么?得让他们从小就修研五兵,学骑射之术,将贱民料理农事的功夫、关东儒生皓首穷经的时间,统统用来习武,如是十几二十年,才能得到一位优质的“武骑士”。
能够越沟堑,登丘陵,冒险阻,绝大泽,驰强敌,乱大众,身体健壮,几乎人人都身高超过七尺五寸——像第五伦那种才高七尺三寸的家伙,根本不够格!
这样的战士,对面的甿隶兵一百个都比不上!
那这仗要打成什么样,隗崔才能满意?
“步骑携手,先击敌右阵,徒卒在前掩杀,而武骑士击其侧翼。”
“隗义,你去!”
隗崔点了另一个侄儿。
“十骑败百人,百骑走千人,如此,方能对得起丧生的子弟和好马!”
……
那场试探性的突击只是正餐前的一点小菜,当两军结阵完毕,才开始丁对丁,卯对卯。
陇兵害怕第五伦就地筑车阵、挖沟壑,消弭骑兵的优势,在马匹歇得差不多时,随着隗崔一声令下,便果断发动了进攻。数千徒卒排列整齐,向前迈步。
作为豪强的部曲武装,他们的训练可比成军短短半年的魏军主力久多了,加上陇右人武德充沛,那挺矛而进的架势,竟隐隐有几分当初秦地人东出岐山,横扫诸侯的架势。
景丹站在指挥的戎车上,察觉到陇军的用意,显然是将赌注压在攻击自己的右翼上,不由气笑了。
“这些陇右人,真拿我右翼是软柿子了!”
是,他的麾下被第五伦安排进来大量新募的佃农和市民。精锐不算多,五六千而已,有一营算一营,都押到了前排,只在后面留了护卫督战的人手。
先前良家子骑掠阵时,前排在慌乱后稳住了阵脚,但后面的新卒不知道发生了何事,仍有些混乱,第五伦那“击退数千敌骑,赏黄金”的假消息传来才稍稍安分,但仍止不住左顾右盼,让景丹甚至觉得,当初不带他们来周原,对己方会更加有利。
陇右的将校都是在边塞与羌胡打过无数仗的,这点动静自然瞒不过他们,但也不能就此轻看他罢?好歹他景孙卿,是魏军中最知道如何对付骑兵的。
只可惜景丹的名声还是不如资历更老,经历战阵更多的万脩,陇右只知道他是第五伦的旧友,破格提拔委以重任,打了场潼塬之役,占了地形的便宜。如今在平地上,或许便是个庸将。
寒冬作战,吃亏的不止要小心蹄下积雪是骑兵,还有远射材官,有的是弩弦冻住,得捂在怀里暖一会才能用,有的是严寒冻得手抖,戴手套也不管用,开弓时颤了一下,差之毫厘谬以数步。
风向也对他们不太利好,西北风呼呼地吹啊,射出去的箭甚至会反过来往后跑……
陇右兵倒是利用这天公相助的优势,在周原上奔跑起来,他们可不是绿林的下江兵,一点雪就哆嗦得不行,陇右、河西的寒冬只会比关中更冷。
隐隐还有鼓吹之声传来,陇右兵迈着骄傲的步伐杀到近处,与收弩持戈矛的魏军接触,都是规整的汉式步阵,双方的长兵努力往前伸,想要刺到对方,虽然魏军这边耍了心眼,用上了超长的夷矛,但一时间无法集齐那么多,略显笨重,在戳死两个陇兵后,就被环刀斩断。
魏军右翼前排皆已接阵,随着景丹旗帜挥动,后方三个营三千人开始往前包抄,他们胜在人数多,可以以众凌寡。
但就在此时,随着一声声鼓角,在半里外观战等待的陇右良家子骑又动了!
刚吃完一整袋麦豆的战马被催动,踢开残雪,随着武骑士驾驭向前迈步,绕的圈比魏军预备队还大。
到达合适的位置后,整整两千骑随着旗帜开始转向,他们的目标是魏军右阵侧翼!
隗崔的目光、景丹的目光,第五伦的目光,都死死看着那边,右阵侧翼,俨然成了战场的焦点:而受景丹调动的三个营已经护住了这最脆弱的位置,匆匆站住脚。
三个营都是专门用来对付骑兵的精锐,推着几辆武刚车为阻碍,攒长矛三重外向,张镞利刃,挟以强弩。
两百步距离,几个呼吸内,骑兵就能杀到,片刻后,必将是天地冲撞!
“是矛利,还是盾硬?”
……
“来了来了!”
“第三曲丙营的兄弟,都打起精神来!”
低沉的号角声响彻魏军北面,那是岐山的方向,也是陇右骑兵占据的高点,地形有点微微的下坡,对进攻方将更有优势——这也是隗崔选择右翼为突破点的重要原因。
秦禾发现,先前还大言不惭的士吏,忽然不说话了,过了一会,只猛地低头,抓了一把脏兮兮的残雪,就往嘴里塞。
“你疯了?腰间不是有葫芦么,喝光了?”秦禾吓了一大跳,以为他渴了。
“也不怕你笑话。”这士吏嚼着肮脏的雪,努力吞咽:“我平素吹嘘时唾沫飞溅,可眼下,嘴里忽然干得像老家十年没浇灌的旱田。”
秦禾明白了,也抓起一把雪,给自己擦了擦后,又往那些脸色铁青,嘴唇干裂的士卒脸上抹去:“都清醒清醒!”
又回头对老袍泽说道:“你不是常吹嘘说当初随大王渡河击胡,如何骁勇么?那场仗吾等虽未赶上,但今日这一战,打赢了,也能吹许多年!”
呜呜呜呜!他们的对话被打断,远处,陇右兵的号角突然发出了最大的鸣响,一时竟盖过了正面的厮杀声,紧接着,马蹄践踏的声音就传了过来!
陇右骑的总攻开始了!秦禾昂首望去,却见作为指挥的隗氏旗一马当先,正在快速移动,其后一千良家子骑,一千仆从骑排成了两个阵,开始徐徐朝他们行进,然后老规矩,百步外猛地加速!
先前的突袭,秦禾他们好歹是站在后阵远观,已能感到突骑的气势,如今他们却已顶到了最前排,守护背后的本阵。纵是打了半年仗的兵卒,面对这场面依然会哆嗦,亏得人挨着人,恐惧被平摊,勇气却被分享。
魏军被要求五十步才可施射,练了半年后,魏军材官已经很熟练了,每一轮箭矢射了出去,箭簇密如飞蝗,总能让数十人跌落下马,但却少有一击毙命的。
前排良家子骑甲厚,秦禾先前扒开过死者的甲,发现里面居然还有几层厚厚的丝绸衣!再加上这风也偏爱敌军,六石弩都不一定能在五十步内射穿甲胄。
“都是大户子弟啊!”当时秦禾如此感慨,量产的魏兵,单独拎出来,没法和后面站着一整个家族、庄园供养的良家子相较。
秦禾发现自己竟然失神了,连忙一晃脑,大呼道:“举矛!”
前排三重长矛已斜指苍天,这是为了对付陇右骑兵,大王和景丹将军专门要求的训练,只可惜武刚车数量有限,无法形成足够的壁垒,只能防一段是一段,但陇右骑也会挑没车乘阻碍的地方冲过来!
敌人越来越近,无数顶圆圆的铁胄在起伏波动,与他们身下颜色各异的骏马汇成了一股洪流,马蹄践踏着雪泥,发出了隆隆的轰响,好似要将大地崩裂一般。
士卒们脸色更青了,攻势较试探时更猛,他们,会成为马蹄下的血泥么?
秦禾的瞳孔也急剧缩紧,心跳陡然加速!但还是履行了自己的职责,握紧了手里的钩拒。
他们必须顶住冲击,否则后方正在与陇右步卒鏖战的各部曲,必被两面夹击!
秦禾嘴笨,不知道如何激励士气,好在他们的军司马却懂得。
“诸君,退了这一步,就会退到大王分给吾等的田土上,退回做受人鞭笞凌辱的奴婢、佃农时!”
若是高呼“为魏王而战”,都有些气虚。
但一想到怀里的金饼和地契,许多士卒就硬生生稳住了想要调转方向的腿,有些虚软的矛顿时挺得更直,抖落了上面的泥巴和雪,三个营凝聚成了钢铁丛林一般的坚阵!
“难怪他能做军司马,我只能做当百。”
秦禾来不及胡思乱想了,那些披挂鳞甲的马状怪物已冲至跟前,上头全副武装的良家子骑或挺矛戟,或举环刀,目光凶恶,伴随着一阵阵嘶声力竭的大喊,双方重重碰撞在一起!
轰轰的撞击声不绝于耳,巨大的冲击力,让十多名良家子骑飞出马鞍,重重落在了密集的魏军人堆当中,倒霉的戳在矛上,运气好的打了个滚竟然还能站起来挥刀。
无数矛杆被折断,具装战马撞在了魏军士兵的血肉之躯上面,又将他们踏在蹄下。
也伴随着噗噗噗的利刃入体之音,一些魏军矛戟刺入马匹或他们主人防护不到的皮肉上,透体而出!
这一瞬间的冲击,魏军死伤必然更重些,但不论如何,三个营并没有因为上千突骑的冲击就轰然溃散!
“顶住了!”
秦禾只感觉自己的手,也要随着手里的兵器一起断掉,站前排的人以血肉之躯扛下了剧烈的突触,他那爱吹牛的袍泽就在那儿指挥,如今生死不知。
也顾不上其他,现在能做的,便是不辜负用鲜血和性命赢得的空间时间。秦禾等人手里举着长长的拒,架住那个在马上左右劈砍的良家子骑军吏,让他无法继续向前。
而身后的材官弩兵,则举起弩,瞄准,在这极近的地方射出了几枚致命的箭簇!
那良家子骑也举着手弩欲反击,却被矢射穿了甲,低头看了看,嘴角淌着血,从马背上轰然跌落!
也有士卒用的是特制的钩矛,类似卜字戟,勾住良家子骑身上的甲片或兵器,几个人猛地一拽,就将其拉下马来!
而混战中,自有持刀盾者上前,乱刀砍下,结果他们的性命。
而这群个子娇小的刀盾兵还有一项任务:专砍马腿。
总之,为了实现以步制骑,第五伦和景丹集思广益,什么损招都用上了。
类似的事在奉命用性命来顶住冲击的三个营中不断发生,就像景丹对麾下校尉、军司马们说的一样:“顶住一轮突击,只要不调头逃,该逃的,就是突骑了!”
随着鸣金响起,一冲不动的良家子骑开始退却,秦禾的钩拒断了,随手抄起了一根军中因为钩拒不足,而用来凑数的铁粪叉追在后头。
这场景似曾相识啊,奔跑中,秦禾一时有些恍惚,是了,那应该是数年前,还在做关中某家豪强的徒附佃农时。
他在田里艰难挺起酸痛的腰,看向路边,望见东家的子弟在纵马游猎,猎犬追逐野兔进了他们租种的田里,随意践踏,佃农却只能忍气吞声。毕竟豪强家的儿子可以声称,练习骑术,是为了报效国家,杀敌立功。
只有他们这群卑贱的甿隶、迁虏,则只有被征召时作为徒附,紧随其后的份。而若是不幸成了敌人,甚至连面对面交战的机会都没有。
撤退的良家子骑中,不少人也面露迷惑,这些隗崔口中不入流的甿隶兵,一张张因常年农活被晒得黑乎乎的脸,和家里的佃农没什么区别。xǐυmь.℃òm
他们是胆怯而脆弱的,本该在铁骑轰然突触时崩溃,或举起习惯拿农具而非兵刃的双手投降,或掉转身没命的逃,犹如惊恐的野兔,让他们随意驰射劈砍才对。
可为何,在第五伦麾下,却忽然就有了如今坚毅的勇气,竟在突骑冲击下岿然不动,甚至还能发动反击呢?
这个良家子一时想不明白,也可能永远都不会明白了。
因为伴随着一声惊呼,他的马轰然摔倒,却是被一个在践踏冲击中没死透的士吏猛地翻身起来,砍了马腿!
良家子只来得及将手里的矛刺了出去,然后便在天旋地转后,被自己的战马压在身下,马身外加具装,实在太重,他已动弹不得。
那袭击他的士吏挨了一矛,也支撑不住,颓然跌倒在地,瞪大眼睛,模糊中,一双沾满雪和泥巴、鲜血的布鞋走近,蹲下来。
入目是秦禾那张因为疲倦、厮杀而显得更丑的脸,血和汗粘在面孔上。
秦禾发现,自己手下这多嘴多舌的士吏,当初在新秦中一起被魏王收编的袍泽,胸口已被断矛贯穿,眼看是没法活了,他却还在笑,努着嘴喃喃道:
“秦禾,我现在口中……咳,有唾沫了,一吸溜就响,你听,嘶,嘶……”
“是不是,比黄河水,还要多。”
这哪是唾啊,分明是是止也止不住的血沫子啊!
秦禾嘴唇颤抖着,他不喝酒的时候,嘴就拙,不知道该和濒死的袍泽说些什么,只能眼睁睁看着其咽下最后一口气,停止了抽搐。
秦禾默默起身,回头看到了被压在马下挣扎的良家子骑。
他一定出身于陇右某个了不得的坞堡庄园,或许就是十六家豪强的子弟。
身上的甲胄颇为精美,鱼鳞甲编缀得像真正的鱼鳞,胄不知飞到哪去了,脸上裹着丝绸内衬,防冻也防箭破甲伤肤,还有那具装骏马,恐怕也价值百金,光一个当胸,就能换秦禾身上的札甲十几件吧?
良家子此刻也抬起头,仰望这个凝视自己的魏卒,曾经的庄稼汉子,这是难得的角度,本来永远不可能的角度。
豪右富户之子,与甿隶佃农之辈,谁高谁低,难道还用说么?
可如今,秦禾却能够俯瞰着自己的敌人,撇去身上这些家什,他们在沙场上平等的较量,而结果,是甿隶兵们,赢了这一阵!
他胸腔里带着老袍泽战死的愤怒,二话不说,对着这年轻的良家子,举起了手里的粪叉!
良家子倒不是害怕、颤抖,反而勇敢地挺起胸膛,他应该是记起了父辈的荣耀,或者想起这身甲承载的故事,他的某位祖先,可能追随卫、霍出击匈奴,也可能持戟骄傲地站在孝武、孝宣皇帝身旁,为国羽翼,如林之盛。
他骄傲地抬起头,挺胸说道:“吾乃汉左将军,陇西狄道辛公之后,我叫……”
但秦禾却不等他把话说完,就皱眉猛地一戳,粪叉刺穿了良家子的喉咙,结束了他的性命,也将未尽的遗言噎在鲜血中。
他用得最熟练的,还是这物什啊!
又杀了一个良家子,在隗崔眼中,一百个甿隶兵加起来,都不划算交换性命的陇右武骑士。
但秦禾却并没有因此感到好受半分,他甚至忘记了自己的职责,只颓然坐在袍泽和敌人的尸体中间,既不指挥,也不去砍首级,只任由魏卒们从自己身边经过,抱着染血的粪叉,想到袍泽平素吹的牛,忍不住哭了起来。
“你这厮,自此以后,我逢人就要替你,吹嘘这场仗了!”
……
PS:不小心写多了点,晚了些,明天有加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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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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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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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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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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