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史上最强赘婿>第99章:雷霆霹雳!欲一鸣惊天(为新盟主那年追着你跑贺)
  (祝贺那年追着你跑成为本书新盟主)

  随着李文正一声令下,两个银衣武士直接冲了进来。

  便要直接抓人。

  沈浪心中一笑。

  李文正,你终于还是跳出来了啊。

  你堂堂二甲进士,银衣巡察使终究还是沦为别人手中的刀了。

  好好的前程不好,却来送死了!

  沈浪微笑道:“李大人,我倒想知道,我如何死到临头了?”

  李文正把玩着手中的酒杯,淡淡道:“你不但死到临头,而且还会殃及玄武伯爵府。木兰小姐,你家大概会被牵连了,过几天国君就会派来银衣使者调查你玄武伯爵府。”

  目光淡淡,神情淡淡,动作淡淡。

  沈浪目光一缩,

  老子最不爽的就是你这种淡淡装逼的样子。

  沈浪微微一笑,然后坐回到椅子上。

  他有一个优点,那就是允许别人临死之前把逼装完,绝对不会打断。

  “李大人,在抓我之前,不如将我的罪名说明白好吗?”沈浪道:“免得让人说您不教而诛。”

  李文正道:“沈浪,你的这本《金/瓶/梅之风月无边》老实讲,写得不错,里面的诗句也很有水准。”

  接下来,沈浪应该说过奖过奖之类的话。

  但是他没有,而是道:“原来你也觉得我写得好啊,看来我的水平真的是太高了。”

  这一句话就差点将李文正噎住。

  但是很快他就释然了,面对沈浪这么一个几乎死到临头的小赘婿,也不必计较他的失礼了。

  “你这本书中里面有许多出色的诗句,比如宿尽闲花万万千,不如归家伴妻眠。虽然枕上无情趣,睡到天明不要钱。”李文正道:“虽然不怎么高雅,但是却也道尽世情。”

  “又比如自古感恩并积恨,万年千载不生尘,真是绝佳的句子啊。”

  “不过我最最喜欢的当属这一首。”

  “豪华去后行人绝,箫筝不响歌喉咽。雄剑无威光彩沉,宝琴零落金星灭。玉阶寂寞坠秋露,月照当时歌舞处。当时歌舞人不回,化为今日西陵灰。”

  此时张晋插口道:“我倒是觉得另外一首最好,道尽了人性。”

  “媒妁殷勤说始终,孟姬爱嫁富家翁。有缘千里能相会,无缘对面不相逢。”

  于是,张晋和李文正二人有来有往,竟然开始吹捧起沈浪这本书的诗词来。xiumb.com

  忽然……

  李文正的酒杯猛地往桌子上一顿,厉声道:“然而,沈浪你这本书暗藏反意啊。”

  他声音猛地拔高,所有人不由得竖起耳朵。

  平地忽起惊雷,这是大佬最喜欢的手段。

  一开始温和细雨,猛然之间响起雷霆,把你吓尿。

  “听听这首诗。”李文正朗声念出:“祝融南来鞭火龙,火云焰焰烧天空。日轮当午凝不去,万国如在红炉中。五岳翠干云彩灭,阳侯海底愁波渴。何当一夕金风发,为我扫除天下热。”

  这首诗听得众人一震。

  在场有蛮多人都没有看过沈浪的这本《金/瓶/梅之风月无边》,心中只以为这是一本写得很好的大黄/书而已,没有想到竟然有这种气势磅礴的诗。

  真是好诗啊,不过这首诗暗藏反意?

  李文正冷笑道:“国君曾经说过新政如同天上灼灼烈日,一定要将所有腐朽全部晒得无处遁形,扫尽天下污浊。”

  没错,国君确实说过这样的话。

  沈浪和玄武伯爵府也不止一次把新政比喻成为灼人的阳光。

  在整个天南行省,之前还有镇北侯爵府这棵大树挡着。而现在镇北侯抽身而去,使得玄武伯爵府孤零零地处于烈日暴晒之下。

  李文正道:“沈浪你这首诗却把天上的太阳比喻成为了恶劣之火,将众多贵族炙烤得没有生路。尤其最后这一句,何当一夕金风发,为我扫除天下热。沈浪你想要做什么啊?想要谋反吗?”

  “国君就是我们越国的太阳,光明伟大,你沈浪这是要做什么?后羿射日啊?”

  “金风发?”李文正寒声道:“你玄武伯爵府正好姓金,你这金风一发,扫除天下热。这是想要毁掉新政,又或者是要造反自立,取而代之啊。”

  牛逼!

  此时,沈浪真心有些服了。

  真不愧是学霸啊,咬文嚼字厉害啊。一首正常的诗,竟然被你说成为了对抗新政,意图谋反。

  关键是就连沈浪听了,都觉得有点道理啊。

  虽然有些牵强附会,虽然有些莫须有。

  但是,确实解释得通。

  不过,此时大炎王朝可还不是满清王朝。因言获罪之事是极少发生的,更没有什么厉害的文字/狱。

  什么清风不识字,何故乱翻书是不存在的。

  所以李文正想要用这首诗来给给沈浪扣帽子是可以,但是想要定罪却是不可能的。

  若这样违心,那天下诗句十有五六都可以解读为反诗了。

  李文正道:“你或许觉得这首诗根本定不了你的罪是吗?那接下来这首诗,就是你沈浪自寻死路了。”

  然后,李文正用充满杀气的声音念出了下面的这首诗。

  早知君爱歇,本自无容妒;

  谁使衿情深,今来反相误。

  愁眠诛帐晓,泣坐金闺暮;

  独有天中魂,犹言意如故。

  众人一听,这首诗仿佛也没有什么啊。

  写得依旧很好,但水准仿佛不如上面那一首,关键没有任何谋反之意啊,就算牵强附会也不行啊。

  李文正拿出了两本《金/瓶/梅之风月无边》,一本是在兰山城发售的,另外一本是在玄武城发售的。

  “笔墨纸砚侍候。”李文正厉声道。

  很快,几个仆人拿上来笔墨纸砚,而且是一张很大的纸。

  李文正将这首诗抄在纸上。

  真是好字啊,秀美中不乏剑气,力透纸背。

  将沈浪这首诗抄在大纸上,然后几个奴仆大大张开,让所有人看清楚。

  “诸位,这是一首藏头诗啊。大家将第一,三,五,七句中间的那个字连起来看。”

  众人一愕,不由得细看。

  君矜诛天!

  反过来念就是:天诛矜君!

  所有人神情不由得一震。

  藏头诗啊,真的有谋反之意啊。

  果然铁证如山,沈浪这一次真是死定了啊。

  李文正道:“或许有人怀疑,这是不是一个偶然。我可以告诉诸位,绝对不是,完全是沈浪刻意为之。我这里有两本《金/瓶/梅之风月无边》一本是兰山城买的,一本是玄武城买的。”

  “这两本有一个区别。”

  “前一本的这句诗是愁眠朱帐晓,泣坐金闺暮。”

  “后一本则是愁眠诛帐晓,泣坐金闺暮。”

  “一个是朱红色的朱,后面是诛杀的诛。”李文正道:“朱帐还算说得过去,天下哪有什么诛帐啊?这证明了什么?沈浪写出这首藏头诗之后,见到没有什么人发现,于是更加丧心病狂,将朱改成了诛。”

  天诛衿君!

  “衿君是谁?是国君的义子,是国婿,是王族成员。你要天诛他,你这是诅咒王族!”

  “沈浪你这不是谋反又是什么?你这不是自寻死路,又是什么?”

  这下子几乎是实锤了!

  矜君是谁?

  他差不多算是整个越国最不能惹,不能黑的人物。

  他的名字叫宁矜。

  他原本姓沙,是南殴国太子。

  那么这个南殴国有是个什么国家呢?

  它是一个小国,大约相当于三个郡那么大,一百多万人口。

  它是越国的属国。

  这个世界的政治关系很复杂,越国是大炎王朝的诸侯国,而南殴国又是越国的附属国。

  南殴国的地理位置非常关键,是越国和沙蛮族的缓冲地带。

  二十几年前越国和西南边的沙蛮族大战,南殴国主率领举国精锐作为越国大军先锋,立下了赫赫战功。

  而就在那一场大决战中,南殴国主战死沙场。

  越王悲痛之极当众吐血,之后举国哀悼。

  当时的南殴国太子仅仅只有九岁,越王派人将他带到国都,收养为义子,并且赐予越国国姓,改名宁矜。

  矜,衣袖的意思。

  这代表着越国和南殴国永远是手足之情。

  从此之后,这位南殴国太子宁矜一切待遇都等同于越国王族。

  甚至某些程度上,他享受的名誉还要超过国君的儿子。

  在越国的政治环境中,你可以黑国君的弟弟,可以黑国君的几个儿子,甚至越国太子你都能黑。

  唯独这位南殴国太子宁矜一定要白璧无瑕,任何人胆敢玷污宁矜的名声,国君一定会严惩。

  这在地球上也不鲜见,不过这里当然不能深入。

  所以,这位宁矜太子就成为了越国政治的禁忌。

  而这位宁矜在国都十五年,也拥有很高的声誉,贤名满天下。

  知道关于越国新政的第一份奏折是谁写的吗?

  便是这位南殴国太子宁矜,当年的他仅仅只有十八岁。

  当时这份奏折引起了巨大的轰动,也掀起了越国轰轰烈烈的新政篇章。

  也就是那一年,国君将女儿宁萝公主许配给了这位南殴国太子。

  宁矜恢复原来的姓氏,成为了沙矜。

  宁萝公主随同丈夫返回南殴国,这位南殴国太子正式成为南殴国的新国主,称之为矜君。

  所以这位南殴国主沙矜不仅仅是国君的义子、国婿,还是越国在西南的屏障。

  他成为了一个更加不能玷污的存在。

  依旧是那句话,在越国你甚至可以黑太子,但绝对不能黑这位南殴国主沙矜。

  而沈浪却在《金/瓶/梅之风月无边》的一首诗中暗藏天诛矜君。

  李文正发现这首藏头诗的时候,顿时欣喜若狂。

  他是新官上任啊,最缺的就是政绩。

  或者说得更直白一些,他最缺的就是人头。

  而且这个人头要足够的分量,可以将他的官帽染红,可以让他一战成名。

  而且他这也是维护国君新政,绝对的政治正确。

  玄武伯爵府,完全是最好的对象。

  所以灭掉一个沈浪根本就不是他的目标,他的目标是将整个玄武伯爵府拖下水。

  沈浪区区一个小赘婿,哪里有资格成为他李文正的对手啊。

  ……

  李文正指着沈浪厉声道:“矜君不就是在十年前写了一份奏折开启了新政的篇章吗?所以你沈浪将他视为生死大敌,竟然在诗中诅咒他去死,真是丧心病狂啊。”

  “矜君不仅仅是国君的义子,我越国的国婿,更加是我国在西南的屏障。”

  “沈浪你在诗中诅咒矜君死,这不是对抗新政是什么?这不是谋反又是什么?”

  “我身为巡察天下诸郡的银衣巡察使,怎么能够容忍这样的事情发生?”

  “这是一桩有组织有预谋的大案,我一定要彻查到底,看你沈浪背后究竟是谁?敢给你这么大的胆子,在书中诅咒王族去死。”

  “现在你知道自己死在何处了吗?来人,将沈浪给我拿下。”

  李文正一声厉喝,心中无比舒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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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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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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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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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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