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上之前公公还救过他小命,于是无形之中,公公在他心目中的形象越发伟岸了,心底觉得,其实阿娘有这样的人照顾,也挺好的。
实在不明白,阿娘怎么会想不开要去死呢?
要知道,阿娘除了会杀猪,无一技之长,简直是个粗浅的妇人,以前在坊市,连最穷的牛叔儿子都看不上阿娘。
现在有个这么好的公公,阿娘怎么就不知道珍惜呢?
“那他……有没有抱抱你?”
听上去,好像没什么奇怪的,苏桐又跟着问。
娃子摇摇头。
“没有。”
他似乎不懂,公公为什么要抱他呢?
“那就好,那就好。”
苏桐深吸口气,算是缓过来了。
看来,他也没变态到这种地步。
可干嘛要对他们那么好呢?说不定,是藏着不为人知的阴谋?
可她一被人人数落的寡妇,能给他带来什么好处呢?而且好像也是自己死乞白赖的赖上他的。
苏桐左思右想,也想不通这其中的道道,便只能静观其变了。
她本来要留娃子在这儿睡觉,可娃子说了,公公在北院被他备了房间,他必须回去住,不能让公公生气。
苏桐就更郁闷,也更担心了。
这样怎么行呢?娃子不在自己眼皮子底下,谁知道会发生什么事?
于是之后的三天,她便一直思考着,怎么亲近公公,怎么顺理成章的在公公眼皮子底下看着娃子了。
讨好公公的话,以她现在这个形象,实在太难了。
原主都已经用实际行动表现出对公公的嫌弃了,对于一个本来就有生理缺陷的男人,这是奇耻大辱,所以他肯定对自己深恶痛绝。
要讨好他,难道要爬床?证明自己不嫌弃他?
可是……确实也是很嫌弃,而且万一这公公有什么怪异的癖好,她不是要被折腾个半死呢?
想着想着,脸红了,然后果断的否定了这一想法。
可如今,她就算是想要献殷勤,也出不去啊,难道总要爬墙吗?即便是爬出去,只怕也会被打回来。
于是……苏桐只能想到最古老的方式了。
没有手机传信,她只能自己动手写了。
语气温柔婉转,还带着一丝丝羞涩,对于情书这种事情,她是手到擒来。
谁让年轻那会儿,喜欢上了学校的校草,一直想表白,又没勇气,只能练习写情书,结果写了上千封,愣是一封没送出去。
现在好了,用情书来撩人,就不信他不消气。
在一个公公面前,苏桐真的半点儿不矫情,脸皮厚到剪不破。
在央求了无数次后,阿宁终于是愿意给她送信了,毕竟她照顾的主子被这样一直关着,她的日子也不好过。
如今看她很乐意讨好公公,自然欢喜。
不过说实话,这寡妇,长得不好看,也不是什么大家闺秀,都一把年纪了,公公真能喜欢吗?
阿宁对自己家这主子,是实力嫌弃的。
尽管,苏桐也才二十二岁,在现代,还是个大学生呢。
顾怀金当了一天职,满身疲惫,只想洗个热水澡,赶紧睡一觉。
可一进屋,就看到桌上放着张奇怪的纸,折叠的非常精巧,很像是人的一颗心。
“这是什么?”
他叫来下人,冷着脸问。
“回公公,这是梧桐院的人送来的,说是……说是很重要的东西,请公公务必看。”
初二在苏桐面前是趾高气扬的,这会儿面对一个公公,却是吓得抬不起头。
梧桐院?那个疯女人吗?
他冷哼一声,随手丢到盒子里,去洗澡了。
初二看了眼被冷落的奇怪的信,也不懂公公是什么态度,似乎也没为此责怪他呀?所以日后,是让阿宁继续送,还是不送呢?
顾怀金沐浴更衣完毕,躺床上本该是睡着了,却不知怎的,无故烦闷,最后实在无聊,就把疯女人送的信拆了。
“搞这么复杂,玩什么把戏?”
他坐在床上,一边拆,一边实力嫌弃。
未施粉黛的他极其俊美,没了腻乎的女人味,素净,长发披肩,活脱脱一小美男,如果没有生理缺陷的话,这样的男人,定是很受女人欢迎的,毕竟在苏桐那个年代,很多帅气的小鲜肉,都比不上他。m.χIùmЬ.CǒM
“狗爬。”
当看到信上那跟蚯蚓一样的东西时,他眉头皱的更深了。
就这种东西,怎么读下去?
可偏偏,他还真看了。
“顾朗,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你我已三日不见,我对你的思念……”
一段极度辣眼睛,极度没文化,极度低俗无耻的话他不知怎的,就看完了。
当看到结尾,她还来了一句“想你,念你,真想马上看到你。”
他真的反胃恶心,差点儿吐了。
果然是没文化,很可怕。
如此粗鄙的东西,也就她能写得出来了。
顾怀金深深鄙视一番后,把信折好,想了想,放在床头的柜子里,这样的东西要是流传出去,丢的是他的脸。
于是,舒舒服服的睡了,这一晚,一夜无梦,极度安好。
早晨,一如既往的进宫当职,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
苏桐无比忐忑的等了一天,却什么话都没等来,气死她了。
该死的死……不,顾怀金,居然没反应,这怎么能呢?她就不信这个邪了。
于是,继续展开情书攻势,整整连续五天,还是没动静。
要不是阿宁告诉自己,娃子没事,她真的要再度爬墙了。
“阿宁,是不是我送去的东西,公公没看到呢?”
她有些气馁。
“反正信奴婢是送到了,而且公公既然没发火,说明不讨厌您的骚扰,奴婢觉得,您可以继续。”
阿宁无比沉稳的替她分析,那语气,好像一过来人似的。
“是吗?”
可她怎么觉得,顾怀金没看呢?
可就算是如此,她也写成习惯了,一想到可以调戏到他,心里美滋滋的。
于是,在第六封情书递出去的隔天一早,终于,某人不再沉默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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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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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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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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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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