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三章吃蚂蚱
秋高气爽
刘军浩手牵赤兔,领着两条黄斑皮和悟空直接下到河滩上。到地方后把赤兔撒开,任它在河边溜达。反正附近没有庄稼,怎么折腾都行。
他自己则找个干净的地方,捧本书坐草地上发呆。
悟空守在主人身边玩了一阵子,觉得没啥意思就自顾自捉蚂蚱喂八哥去了。
秋天的蚂蚱蹦达不了几天,这话一点也不假。现在蚂蚱即将到产卵的季节,块头又大又肥。尤其是“老扁担”和“土匪头”,个个都有一指头长,抓在手中很有分量。
书根本看不进去,刘军浩刚翻了两页就开始瞌睡。他索性合上书本,活动几下脖颈抬头打量周围的景致。九月是收获的季节,天空特别蓝,特别纯净,蓝的叫人惊叹。头顶那几片白云丝丝缕缕,好像整齐排列的鳞甲。
举目朝远处看去,白条河像条柔和的丝带缠绕着两岸的芦苇荡缓缓流向远方;更远一些的山峦上树木显现出苍黄的颜色,偶尔有几株树泛出烂漫的火红;田野里庄稼倒是越发浓绿,似乎准备抓住季节末尾最后疯狂一把。
此情此景,刘军浩很想念几句诗来抒发下感情,可是绞尽脑汁思索半天,一句应景的词也没有想出来。
反倒是浮现一句“危楼高百尺,手可摘星辰”,后边两句说啥也想不出来……课本上那点知识早交给老师了。
哎,看来自己真没有当诗人的天赋。
哥们什么时候变得多愁善感了,刘军浩不再想那两句诗,开始闭目养神。
没一会儿,猴子手中的塑料袋就装了小半袋蚂蚱。这家伙兴奋地跑到主人面前显摆,刘军浩被骚扰的不耐烦,只好起身把塑料袋口扎好,跟着又掏出个塑料袋递过去。
这几个塑料袋原本是捡菊菊莲的,现在被猴子征用。
看着猴子在跟前忙碌,刘军浩倒想起小时候捉蚂蚱的情景。以前捉到蚂蚱总是狗尾草串连起来:左手攥紧蚂蚱把蚂蚱头往下一掰,右手捏住草茎从蚂蚱背部的脖子底下往上穿,直接把脖子和鞍部的薄膜扎烂,然后从头部下面穿出来。再把它扯到狗尾草底部,蚂蚱会被没有摘去狗尾巴挡住。
就这样一个个穿下去,十几分钟的时间能穿一大串。有时候捉的兴起,一下午可以捉七八串,手里攥的全是。大大小小,青的黄的,看上去很有成就感。
有时候那种劲头特别大的土匪头还会在串子上乱蹬,把先前穿上去的蚂蚱身子给蹬掉,只留个脑袋孤零零挂在那里。
刘军浩捉蚂蚱还总结出经验,要找蚂蚱最好是太阳将要落山的时候。那个时候露水已经降下来,田地里的气温比较低,蚂蚱的活动能力也大大减弱。它们此刻往往往树枝爬。
第二天一大早,趁太阳还露头的时候往路边的矮树枝上找,就会发现到处是蚂蚱串子。一个个趴在那里老实得很,可以直接往下摘。
不过这些都是小时候的事情,他现在根本没有那个闲心,宁肯躺着晒太阳也不愿动弹。
今年夏天天气干燥,很适合蚂蚱的生存,这河滩上到处都是。只两个多小时的功夫,猴子已经把两个半大的塑料袋装满。刘军浩用手掂量了一下,足有二斤多。
这么多蚂蚱,估计能让两只八哥吃上半个月。
看看天不早,他就把赤兔牵起,顺着来路朝回走。悟空最初还跟在主人身边,很快就不见踪影。再看到它时,这家伙正抱着个玉米棒子啃呢,也不知道是从谁家地块里掰的。
“吱吱”见到主人,这家伙兴奋的举了举玉木棒子。
刘军浩伸手接过来掐了一下,发现玉米粒已经泛硬,正是煮着吃的时候,再过段时间变老就不好吃了。
看到别人家的玉米快成熟,刘军浩才想起自家的那二十多株,现在也到了煮着吃的时候。
往年都是村里人给他送嫩玉米吃,不过老吃人家的他们两口子也不好意思。
今年种芝麻的时候,刘军浩就随手把自家喂鸡鸭的玉米粒朝后院墙根洼地撒了一把。
刚开始玉米苗长势很好,可是夏天有次下暴雨的时候他忘记把后院的水道眼打开。结果院中雨水弥漫,等水排干净后才发现那片玉米苗被淹死了大半。
见它们半死不活的样子,刘军浩索性不再管,只当没种过。
谁曾想这些玉米苗的生命力很强,竟然有二十多株玉米的活过来,而且越窜越高,现在结出的玉米棒子有三四十厘米长。
这二十多个玉米棒子成熟的话撑破天能打十几斤玉米,根本起不到作用。因此刘军浩没有让它们成熟的打算,准备直接煮着吃掉了事,足够他们两口子解馋。
回到家,张倩已经在院里坐着吃葡萄。看到老公进院子,她懒洋洋的打了声招呼,接着“啊”的一声尖叫。
刘军浩吓一跳,还以为老婆发什么神经呢。
“老公,这是你捉的蚂蚱,要不咱们今天晚上炸蚂蚱吃吧?”
张倩自从怀孕之后,总想吃些新鲜的东西。现在看到那两袋子蚂蚱,总有种很想吃的欲望。
蚂蚱都是在河滩上捉的,绝对没有污染,炸着吃倒是可以。不过刘军浩担心的是孕妇能不能吃。
现在一切行动以老婆为主,听张倩想吃炸蚂蚱,他立刻上网查资料。自从媳妇怀孕后,刘军浩几乎每做一样饭菜都要上网查下,看看孕妇是否该忌口。
嗯……蚂蚱体内含有丰富的蛋白质,孕妇吃了没问题,只要不过量。
不过刚捉的蚂蚱还不能炸,需要饿上一天等它们肚里的物事排干净再说。
刘军浩害怕时间长了把蚂蚱捂死,也没敢耽搁,早早把蚂蚱倒在木盆里边。当然为防止院中的鸡鸭偷吃,他特意在盆上罩了两块窗纱。
晚上还是煮玉米,自家的玉米煮熟了吃起来甜丝丝的,很有质感。张倩那边啃了一个还打算继续吃,刘军浩赶忙阻止,玉米虽然好吃,但是也不能多吃。
“七月十五穿红袄,八月十五打红枣”还不到农历八月半,刘军浩院子里几株枣树上的枣子三五天功夫竟然全红了。沉甸甸、密密麻麻的挂满枝头,隔数千米都能看到一大片红云,煞是喜人。
今天星期六终于可以在家好好歇歇,老婆吃过早饭就惦记着想吃红枣,刘军浩立刻招来悟空上树打枣。正打得起劲,村里那帮熊孩子不知道怎么得到消息,没一会儿就来了七八个。
得,只能让悟空多打一些枣子了。
正在院里忙乎着,霍军的声音从院外传来。
他今天到刘家沟收购山货,顺便是给刘军浩送无尘粉笔。
这无尘粉笔是刘军浩特意托他从市里边买的,是给媳妇上课时使用的。学校的粉笔倒也不是不能用,只是书写之后粉尘比较大,很容易吸入肺部。
以前刘军浩没怎么在意,现在媳妇怀孕自然要考虑这事儿。为安全起见,他特意找人打听说可以用无尘粉笔。现在不在意多花几个小钱,一切以老婆的安全为主。
张倩本不打算用,可是也拗不过老公,只好任他胡闹。
“小浩,你家的枣子已经成熟,要不今天全打了吧?正好给我弄几十斤回去。”霍军进院子看到满树的红枣立刻叫起来。
刘军浩听他一提,再看看院中这么多人,跟着点点头。
几个熊孩子欢呼起来,自告奋勇回去借长竹竿钩子。
几个大人人手一根站在枣树下晃动,立刻哗啦啦下了一场暴雨。
这些熊孩子则钻进厨房将刘军浩家的几个塑料钵子拿出来捡枣。硬红的枣子酥甜酥甜,他们边捡边往嘴里猛塞。
没一会儿盛枣子的几个竹筐就放满,刘军浩赶忙又让赵教授从家里弄了两个筐过来。wWW.ΧìǔΜЬ.CǒΜ
忙乎两个多小时,众人才把树上的枣子打的七七八八。树头上还有不少,可惜他们够不到。只能先留着,等有时间让悟空摘。
霍军原本想找个布袋装枣子,可进屋看到放在木盆中的蚂蚱后很感兴趣,开口询问是从哪里捉的,想让刘军浩给自己匀半斤回去炸着吃。
“就在河滩上捉的,你想吃自己捉。河滩上多得很,到处都是”刘军浩回答一句。
霍军一听来了兴致,立刻跑到河滩上。
捉蚂蚱看似简单,其实并不好捉,首先蚂蚱身上带有保护色,稍不留神就错过去。而且很多蚂蚱的弹跳能力惊人,你稍微反应慢点就会让它从指间飞走。捉的时候还不能用力过猛,否则会把蚂蚱压得粉碎。
霍军以前没捉过蚂蚱,行动起来笨手笨脚的,捉半天才弄了七八只。
无奈他重新跑到刘军浩家讨教经验,最后干脆自己不动手,而是召唤毛孩子等人去帮忙捉蚂蚱,每只一角钱。
这些熊孩子闲着也是闲着,有金钱奖励自然干劲十足。他们纷纷跑到河滩上捉蚂蚱,只用了半个小时就捉了一大塑料袋。
霍军只打算弄些蚂蚱回去自家吃,因此没让他们多捉,收了三斤就停手。
谢谢大家,内存卡现在可以用了,今天的更新照旧,还是两更。
说来郁闷,刚刚我急一头汗,按照朋友们的提示各种方法尝试了个遍都没有起作用本人的电脑技术实在不敢恭维,无奈只好喊网管来帮忙。谁知道人家用纸擦了几下内存卡,然后再插到电脑上竟然可以了。
这样也可以……学了一招,但愿以后别出问题。
嗯,第二更的时间可能比较晚,大家还是早点睡吧,等明天再看。
熬夜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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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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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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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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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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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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