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晨坐在我边上,见我醒来,赶紧上前来问我感觉怎么样。
我晕乎乎的,发现手臂上吊着针,丁晨解释说这是校医给挂的葡萄糖。
接着,她又问我,知不知道班上有个男生,瘦瘦的,鼻子很挺,个子大概比她高一个头,前额有一层薄薄的刘海。
宋野?我下意识的想到他。
丁晨点头,还打听问我俩是什么关系,说整个班上都传疯啦,隔壁班的人也都来打听我俩的关系。
我问怎么了。
丁晨说,你知不知道,你中暑晕倒的时候,他第一个冲出人群把你背到医务室,教官怎么喊都不回头的那种。
我哦了一声,倒也没诧异,毕竟他在我奶家混了那么多饭,在学校里照顾我也很正常,因此对于他这一行径,我更觉得他特哥们儿,讲义气。
不愧是我老铁。
我解释说我俩是邻居,以前小学还是同班同学,非要说什么关系,大概就是老铁,同穿一条裤子的那种,关系铁的不行。
丁晨对我的解释略表失望,她“哦”了一句,要知道,在萌动的青春期里,任何和异性扯上关系的事儿,都能像是热带雨林里的蝴蝶,煽动下翅膀便能卷起一场世纪末的龙卷风。
可惜刚踏入初一进入青春期的我,对这些事情还一窍不通。
我看不见宋野在冲出人群时候眼中的急切,也看不见在校医面前流露出的担心,更看不见之前他在美国每次去超市,都在用心的收集各种各样巧克力的样子。
他是一个贯穿了我整个青春的朋友,陪着我度过所有青春的坎坷和喧嚣,起伏和吵闹,见证我的成长,也见证我的悲欢。
宋野很快就出现在了医务室里,说刚打电话给了老秦,老秦让我好好在医务室里待着,晚上放学的时候来接我。
我蔫蔫的哦了一声,倒也没觉得怎么样。
毕竟我之前摔破了腿,鲜血淋漓的惨状,老秦也只是淡淡的奚落了我两句,丝毫不见心疼的样子。
似乎只要没严重到事关我的前途,或者没任何生命危险,在大的事儿在老秦那儿,也就都是不值一提的小事儿。
用他的话来说,孩子嘛,哪儿能不磕磕碰碰的长大?现在摔一摔,那总比日后摔着了强。实在不行,摔惨了长点记性也行。天塌下来有个高儿的给顶着呢,怕屁啊。
晚上老秦开着他那辆破桑塔纳2000来学校门口接我和宋野。
他告诉我说,今天晚上我奶和宋野爷爷去个什么社区里开的讲座,回不来,晚饭我们自己解决。
他还特别明主的问我俩想吃什么,我立马举手,大声的说必胜客,丝毫没有下午中暑后的虚弱感。
那时候必胜客才刚刚在国内流行起来,相比较已经风靡全国,略见不鲜的麦当劳和肯德基,必胜客则成了新的舶来品。而平日里,因为天天去我奶家吃饭,我还真没什么机会吃这样的洋玩意儿。
老秦没搭理我,而是先问了问宋野,宋野没什么意见,最后,如我所愿,老秦载着我俩去吃了必胜客。
必胜客可真好吃哇,夏威夷披萨,红酒蜗牛,还有蘑菇浓汤,吃到最后,我央求老秦给我再打包一个披萨带走,美曰其名是带回去给我奶尝尝鲜。
但是我那点小算盘,他都懒得戳破,不过半道儿他接到个电话,他看了眼手机,指挥我和宋野把桌子收拾干净点儿,然后就去门外接电话去了。
我咕哝着,真是奇怪。
老秦很少避开我接电话的,能有啥事儿嘛,都是他那派出所的事儿。
那时候小灵通和手机已经慢慢开始流行起来了,我有个傻瓜到不行的小灵通,偶尔给我奶或者老秦打个电话汇报行踪。
而宋野有个摔不坏的诺基亚,是他妈在美国给他买的,里面还有几个小游戏可以玩,我可羡慕了。
我会时不时缠着他,借他的手机玩搭房子的游戏,可惜不管玩再久,他总能没一会儿就破了我维持的最高纪录。
真没劲。
没过一会儿,老秦就走了进来。
他让服务员打包了一份披萨带走,又带着我和宋野去新华书店买了几本教辅用书,最后把宋野送回家之后,他便载着我回去了。
晚上我坐在课桌面前看书,他以为我在提前复习马上要上的课,其实我是在看饶雪漫的《左耳》。初一的我,基本什么书都看,武侠,玄幻,爱情,甚至恐怖的,百无禁忌,唯一一点就是不看教科书。
正当我看的津津有味的时候,老秦突然开门进来,我吓得手里的书都快飞了出去,不过好在他没太在意我在干嘛,只是对我说了一句,他要出门一趟,估计一个小时之后回来。
我哦了一声,说知道了。
老秦叮嘱我早点睡,别老是看书,偶尔放松一下。
我内心划过一丝负罪感,不过表面上,依旧镇定的说知道了,看完这章就睡。
其实我没想太多,对于他时不时的晚上出门一趟。
没别的,因为老秦是个警.察。在我奶家,有时候饭吃到一半,来一个电话他就被叫走了,久而久之,对于他不定点的出门,我倒是习以为常。
但今天,大约是我的心思都花在了刚刚遮掩我的劣迹上,丝毫没有注意到,老秦突然将自己拾掇的人模人样的,还穿了件放在衣柜里许久没见他穿过的黑夹克,连头发也不再是平日里跟刚睡醒了似的乱糟糟的样儿,而是平整的贴着头皮,梳的油光锃亮的。
老秦走了,离开前锁了家里的大门钥匙。
我长吁了一口气,然后仔细的听着楼道里的脚步声渐渐地走远后,这才蹑手蹑脚的走出了我的房间。
老秦的离开,给了我更多的空间做一些“坏事儿”。
2007年那一阵,网络和电脑在飞速的普及,QQ取代MSN开始成为日常交流的主要工具,而随之而来的QQ农场、QQ飞车、QQ堂,都成为了风靡一时的游戏,热度堪比现在的王者荣耀。
因此,在步入初一的那一年,除了一直以来对我诱惑最大的言情小说之外,我又有了个新的爱好,那就是沉迷网络游戏,并且……难以自拔。
我已经记不得我在网络游戏里砸了多少钱了,反正只要是零花钱压岁钱,几乎都被我攒下来冲进游戏里了。
那个时候还没有人民币玩家这个说法,但是通过小灵通,点卡、Q币还有各种QQ会员,总之只要是钱,就不愁没地方花。
那时候我刚接触到的第一款网络游戏,叫梦幻西游,这游戏还是宋野带我入的门。
因为升学考试考的好,他爸送了他一台组装好的台式机,听说花了老多钱,显卡,CPU,还有显示屏,都是他爸叫了专业人士给他配置好的。
说起这个的时候,宋野表情一脸不屑,他说,他爸就是为了留住他,怕他跟他妈走了,才对他百般好,又是给钱又是买电脑的,还真不怕现在的那位心里犯嘀咕。
我一直以来都没弄明白宋野的家庭关系。
他有个对他百依百顺能挣老鼻子钱的爸,有个远在天边遥不可及却想要把他拴在身边的妈,还有个每天对他吹胡子瞪眼叫他小次老母子的爷爷。
我问他为什么最后还是没想留在美国,和妈妈一起生活难道不好吗。
他嗤笑,说我懂什么。
我是不懂啊,但如果我妈还活着,别说是美利坚了,就是津巴布韦我也跟着。
他扯扯嘴角,说没意思。
我问他,没意思什么,是美国吗还是他妈。
都没意思,他懒懒的赖在凳子里,翘着脚坐在院子里陪我晒太阳。他说,我就想呆在我爷爷身边,哪儿也不想去。
瞧他这志气,够孬的。
怎么就没意思了?我问。
他说,我爸有了我弟,有了新老婆,我去参和一脚算什么,破坏人一家子么?还有我妈那边,有个假洋鬼子的儿子和新老公,一家人其乐融融的,他说去美国的那两个来月,每天都待的浑身难受,度日如年的。
还不如待在这儿,他爷爷家里,就他跟他爷爷,每天逗逗他爷爷养在笼子里的鹦鹉喜鹊的,倒也自在。
好吧,我真搞不明白他。明明是个顶瓜瓜的聪明人,倒是活的跟我一样拧巴。
说到这,他转过脸来,突然说,他羡慕我。
羡慕我?我瞪大了眼,满脸的难以置信。我还羡慕他呢,拥有我没有的台式机,诺基亚,还有各种最新款的游戏机。就连玩个游戏,都是往里面可以随心所欲砸钱的人民币玩家。
他啧了一声,双手交叠枕在后脑勺,对着屋檐下的鸟笼子吹了记敞亮的口哨,说,是啊,我羡慕你。
羡慕我什么?
羡慕你奶每天都围着你转,每天变着花样儿的给你做饭,还有你爸虽然忙,但是却每天能见上一面,再不济,去派出所转悠两圈也能看到。
我挠了挠头,木讷的哦了一声。
这么说来,也是。
其实我也知道,相比较宋野,虽然我拥有的亲人很少,但是每一个,都对我掏心掏肺的好。
看吧,其实有妈和没妈的人生,也差不了多少嘛。
总归还是一堆没完没了的烦恼。
不过也好,他不去美利坚,哪儿也不去。这样的宋野,就还是我的老铁,我的homie,陪着我一起上下学,偶尔去江边撒欢。
而这次,我俩都骑着山地车,在一望无际的江边,风驰电掣的飞奔,任由江风吹鼓着我们浅蓝色的校服衣摆,吹散那些独属于青春期的烦恼。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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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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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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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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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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