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宇被提起公诉后,沈芷就离开了桉城。
之后几年我都没见过她,有时我会把她记忆里打捞出来,追悼我不能再回来的少年时代。
那时候我就是个傻x,但因为周围傻x太多,我从来都没嫌弃过自己。
沈芷不是我的初恋,她从没恋过我,我对她始终是一种单方面的想象。
我喜欢沈芷,远比老贺喜欢得早。
沈芷那时候有一种对所有人不屑一顾的傲慢,我从这傲慢里读出了她对人人平等的追求。对谁都不屑一顾,说明她不势利眼。我最讨厌势利眼的那些位,好学生差学生两套标准。www.xiumb.com
如果仅仅这样,我也不喜欢她。重要的是她还很惨。我之所以知道她这么惨,是因为我们班主任。我至今想不通怎么会有这么二百五的老师,当着全班同学和家长的面,表扬沈芷,没有父母,却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取得了如此优异的成绩。
我觉得沈芷实在是太不幸了,这激发了我对她的保护欲。如果对一个女的产生了保护欲和征服欲,那就是喜欢上她了。
可事实上,我既不保护不了她,也征服不了她,这让我很苦恼。
喜欢一个人是藏不住的,我控制不住地跟我的哥们提起沈芷。但我又觉得单方面喜欢一个女的太掉面儿,我只能迂回地借批判沈校长提到沈芷。我跟他们说沈芷如何的节约,这反映出沈学孔多么的道貌岸然,对寄居在家的亲戚都这么吝啬。
贺北安被迫从我嘴里一次又一次听沈芷的名字,他并不要知道我为什么要这样,他只觉得我很啰嗦,让我滚远点儿。
我是如此不争气地喜欢上了沈芷,即使我们那个情感粗糙的班主任都跟我单独谈话,让我离沈芷远一点,她对我的感情仍然一无所知。
她一直固执地认为,18岁之前,除了贺北安,没人喜欢她。
我之所以没向她直接表白,一是学校不允许谈恋爱,二是我觉得即使允许,她也不会同意跟我谈。我频繁地向她请教问题,而她从不会拒绝,也没有不耐烦,她对人的不屑一顾更像是因为近视给人造成的错觉。她很真诚地认为,只要我努力,就可以超过赵航。当时我很受宠若惊,后来我才发现她是如此的一视同仁,她认为,任何人只要努力且方法得当,都能超过赵航。
为了能跟她说更多的话,让她对我感兴趣,我开始夸大我的过往经历,我很自然地把当年我和老贺挨打的经历美化了。在我的故事里,总是有一堆小流氓挑衅我们,然后这堆小流氓被我们打得立地成佛。每个故事里,总有一个贺北安。
我的良心决定了,我不能抹去他的存在。
我们这儿的男的,要么遵循孔孟之道,一心想着当人上人,就像沈芷她三叔沈学孔;要么就崇拜自己的老乡秦叔宝,做人最重要的就是义气。老贺并不崇拜秦琼,但他很讲义气。
当我被小混混抢劫的时候,他总是仗义出手,然后和我一起被打。他在被打里练就了一身本领。我最欣赏的不是他有勇气以卵击石,而是他被打了也丝毫不觉得羞耻。
这里的人特好面子,背地里被人怎么打都无所谓,但当着别人的面被打了,就会滋生出一种耻感。这种耻感决定了,一旦扎堆,我就会表现出和我内心不相称的勇气。好多群殴重伤事件都是这么发生的,要是单挑一般会各回各家。
老贺觉得当年的事儿丢人还是和沈芷在一起之后,他让我不要老跟沈芷提当年的破事儿。
我没告诉他,我在和沈芷的对话里,把他美化成了一个英雄,比后来的他还要英武很多。
我没想到沈芷会喜欢上贺北安,因为她对我的故事并不感兴趣。她还反问我,打架有意思吗,为什么不报警。她毫不掩饰对我和贺北安打架的反感。我的追求并没得到响应,她依然回答我的问题,却不收我送她的零食和礼物。她对我说,我要再送她东西,就找别人请教去吧。
我总是从她眼里捕捉出一种和她神情不相称的天真,尽管她竭力表现出一种不符合年龄的理智。这天真就像早上的露水,太阳一出,就没了。大多时候,我都觉得她很审慎。她只有一次主动抛出话题,问题很宏观,她问我活着是为了什么。我很想说是为人民服务,但她的眼神严肃又忧郁,我觉得我应该更认真一些。我想了好久,也没想出个所以然,我说又不能去死,只好活着。
她重复了一遍,又不能去死。说着她的嘴角浮出一丝浅笑,似有若无。我觉得这笑是在嘲笑我。她不好容易给我一个表现的机会,我却没有说出任何精彩的足以传颂的句子,哪怕是拾人牙慧也好。我为自己的无能而懊恼。
我每天为沈芷不喜欢我辗转反侧,但我从未把这事告诉老贺,我不认为他会理解我的烦恼。我的问题是,为什么没一个女孩儿慧眼识珠发现我的独特之处,而老贺的苦恼是,喜欢他的女孩儿太多了。
沈芷不喜欢我,可也不喜欢别人,这让我感到些许欣慰。我想象不到沈芷会喜欢上谁。
最先察觉老贺对沈芷有意思的还是我。有天,一哥们像发现新大陆一样,宣布沈芷其实长得很不错,贺北安随口表示,长得也就那样吧,顶多算顺眼。
别人都没当回事儿,但我马上就觉得不对劲,老贺从来不评价女的长相,这回怎么还替沈芷谦虚上了,人家又不是他女朋友。
我还是不认为沈芷会和贺北安在一起,他说自己喜欢温柔的女的。
旅服的校花追他,校花明眸皓齿,烈焰红唇,以一头茂密的大波浪征服了许多男人心,但老贺丝毫没感激人家对他的赏识,在校花前男友要和他决斗时,他很不合时宜地挂起了免战牌。老贺说校花太张扬了,不符合他的审美,他喜欢温柔的女的。
四班他俩的绯闻传得沸沸扬扬,说沈芷每天都喝贺北安给她买的奶茶。我认为这是对沈芷嫉妒而产生的污蔑,因为她从不喜欢收别人的东西。
然而,她确实喝了,不止一杯。
沈芷并没我想象得那么不食人间烟火,老贺亲爹出了事,他没去上学,沈芷去天桥找做假证的人伪造了病假条,足够以假乱真。她谎话说得一点儿都不比我差。
我试图从沈芷的举止里发现她对老贺的温柔。偶尔我和他俩在一起吃饭,要么是沈芷和我说话,老贺听着,要么是老贺跟我聊,沈芷在那儿抽空看错题本,偶尔瞥老贺一眼。他俩不和彼此说一句话,就这么客气地把我排除在外。
我悲哀地发现,他俩好像挺配的。
沈芷和贺北安就这么厮混在了一起。别人混是互溶状态,就像盐溶于水,彼此同化,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沈芷和贺北安却是根本难以互溶。之前什么样,混在一块了,还是什么样。沈芷依然每天汲汲于成绩,比第二名不高出十分以上就觉得受了委屈;贺北安依然不把高考当一回事,他天生擅长游泳,不用走独木桥。
我不再像以前那样喜欢沈芷,女的一谈恋爱就俗了,一谈,就要占领男的全部生活,把我们这些狐朋狗友从老贺的生活里驱逐出去。沈芷并不想融入我们的圈子,老贺和我们见面的时间就少了。虽然他俩对外声称并没在谈,只是单纯的朋友关系。
高考前的那些日子太压抑了,只有她能笑得出来。她无视我们这些被高考压得无法喘息的人,稍微不留神,就流露出一种浅薄的喜悦,她的快乐是如此的真实,一点儿不掺水分。
我不知道沈芷怎么就变成这样,然而她就是变了。她毁了我之前对她的美好想象,虽然她并不是故意的。
那时沈芷的眼睛亮的惊人,时不时弥漫着一种近乎猖狂的喜悦,还是小人得志的猖狂,根本无法掩盖。
这种猖狂本该在高考后的表彰会上到达巅峰。高考后,我被迫和我爸妈观看市台对沈芷的采访,我发现她的喜悦太他妈得体了,就跟不高兴装高兴一样。我甚至怀疑之前都是我的错觉,沈芷从没那么肤浅的高兴过。
我不知道她这样子是不是和贺北安有关,不久后我知道他们又在一起了。过了一年多,大概又分了。
又过了几年,我依然没遇到过哪个女的,因为和我在一起而猖狂的喜悦过,怎么都掩饰不住。
我和老贺见面,有默契地不提起沈芷。有次喝酒,外边下雪,老贺喝过头了,祝我生日快乐。我的生日是在夏天。那天是沈芷生日。老贺很有酒品,我并没有从他的醉话里捕捉到他和沈芷的过往。他甚至一个字都没提到沈芷。
日子还是平静地过,怀念初恋就是个调剂,并不影响生活的主旋律。
其实沈芷不回来,老贺过两年找个女的踏实过日子也不是不可能,大家都是这么过的。毕竟他挺了这么多年不去找沈芷,以后也未必挺不住。
然而她还是回来了,新闻里陈子旺说沈芷的爸爸是沈学孔。我想起我当着沈芷的面,骂过好多次沈学孔,她从没纠正我,大概不是真的。
接着她把马宇送进了监狱。我相信如果不是贺叔叔突然病了,老贺替马宇去顶锅都有可能。在法理面前,律师能产生的作用是有限的,老贺花高价请的律师并没起到什么令人欣喜的作用。马宇能减刑,还要归功于被撞伤的人醒了。
马宇的案子一判下来,贺叔叔的身体又突然好了。
据不可靠消息说,贺叔装病,是沈芷指点的。
老贺的名声却并没受到什么影响,陈子旺的大女儿出院在电视上带着妹妹感谢他的好心。
我再没看见过沈芷。老贺的生意越做越大,到处捐钱,活得像个散财童子,捐款捐物资捐学校。我有次在餐厅碰上他,他对面坐着个女性,估计是他女朋友,我出于礼貌而又异乎真诚地夸他女孩儿漂亮且有气质,对方回谢谢。老贺不再像当年那样替人谦虚,他只是微笑着沉默。
“长得也就那样吧,顶多算顺眼。”这种话他再也说不出来。
那太不绅士。
在我们还年轻的时候,我们一致认为绅士就是装x,尽管我们也给女孩儿开门,给人让座,尽量在人困难的时候帮人家,但谁要夸我们绅士,我们就认为他是在骂街。
同样,谁要夸我们情商高,我们就恨不得揍他们一顿,那等于骂我们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
现在老贺成了一个情商特别高的有钱绅士。
我为他感到高兴,但我悲哀地发现,我没办法和他一起喝酒了。
再次听到沈芷的消息,还是从付梓川嘴里。
付梓川带三岁的儿子在迪士尼玩,碰巧撞见了沈芷,她带着一女孩儿。女孩儿扎着丸子头,穿一身蓝白相间的衣服,紧紧攥着沈芷的手。旁边有一中年女人,大概是她家的阿姨。
女孩儿虽然小名叫讷讷,却很善言辞,话也很有煽动性。她告诉付梓川家的小儿子,以他的身高可以去玩飞越地平线,上次来她玩过,她侃侃而谈她这个身高能玩的一切项目,并告诉他注意事项,很快就把他的儿子给唬住了。他本来觉得项目有危险,但儿子受到了鼓舞,根本不听他的,决意去玩。
付梓川发了一张沈芷和她女儿的照片给我。沈芷还是老样子,岁月在她脸上还是没留下什么痕迹。
我问沈芷女儿的大名叫什么,回说是沈恰。
来得恰恰好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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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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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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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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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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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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