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了饭,刘忠汉带着两人来到他的陈列室。
这里都是当年从战场上缴获的战利品,和武器相关的,自然都上交的。能留在这的,无非是一些纪念意义偏重的东西。
比如勋章,将官刀,军服,弹壳,甚至包括几顶被打穿的钢盔。
看着钢盔上的窟窿眼,叶尽欢便能想到当时的情况有多危险,能在那样的战争中活下来的人,都不会说自己运气差。
两人一边看,一边聊战斗的故事,时不时吹嘘自己当年的战绩,然后再争论一番谁更牛。
叶尽欢跟在他们身后一样样看过去,直到站在一堵墙前。
墙上挂满了各种照片,有战场上的,有后来回国授奖的,有和朋友的合影,还有自己游玩的景点。
叶尽欢眼睛尖,一眼看到正中央放置的一张合影,上面的老人自然是刘忠汉,旁边那个看起来很精神的年轻男人,则让叶尽欢感觉有点眼熟。
他凑近了仔细看着,刘忠汉注意道,不由发出一声叹息:“那是我家老三,当年跟我合拍的最后一张照片。眨眨眼的功夫,二十多年过去了。”
叶尽欢听到了这话,却没有要后退的意思,反而盯着照片看的更加出神。
无论刘忠汉还是二爷,都没有太当回事,只以为他是一时的好奇。
正当两人要说点别的时,叶尽欢忽然问道:“刘爷爷,你儿子的身上,是不是戴着一枚军功章做的挂坠?”
刘忠汉转过头来,有些惊讶的问:“你怎么知道的?他的确有一枚军功章的挂坠,是我当年送给他的,这小子用丝线缠裹起来当护身符。”
叶尽欢沉默了几秒,随后道:“也许……你儿子没有死,而且我知道他在哪。”
刘忠汉和二爷都愣住了,叶尽欢的这句话,让他们有点不知所措。
几秒钟后,刘忠汉一个箭步冲过来,神情激动的抓住叶尽欢的肩膀,问道:“你说真的?我家老三没死?他在哪?”
二爷不清楚怎么回事,但是为了防止发生误会,他还是提醒道:“尽欢啊,你可要看清楚,别认错人了。你刘爷爷年纪大,可受不了这样的刺激。”
叶尽欢点点头,道:“我大概有八成把握可以确定,不过究竟是不是,那得刘爷爷亲自确认才行。”
“人在哪?快!快到我去见他!”刘忠汉慌不迭的道。
这二十来年,他每一天都生活在无尽的痛苦中,大儿子和二儿子在战场上牺牲,好不容易留下个种,却意外坠崖,尸骨无存。
当年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老伴当场就晕了过去,没过几年因为心郁成疾,撒手人寰。
只留下刘文龙,是老刘家唯一的香火,也是刘忠汉最亲的亲人。
如果不是这样,以他铁血硬汉的性格,怎么可能把刘文龙惯成这个样子。
所以叶尽欢说老三还可能活着,刘忠汉压根就没考虑过是否会失望。
哪怕只有万万分之一的希望,他都愿意去尝试!
至于二爷的担心,叶尽欢心里明白,可他自己却没有半点担忧。
因为此时的叶尽欢,已经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觉得刘忠汉这个名字熟悉了。
在叶尽欢生活的那个时代,有一队探险家进入深山冒险,无意中找到了一个隐居无数年的小型村落。
整个村子里只有二三十人,但寿命都很长,据说最年长的,已经活了一百二十多岁,依然每天健步如飞。
这些人不知从何时就在深山里居住,从未去过外界,他们所过的生活,谈不上茹毛饮血,却也和原始人差不多了,连猎杀野兽都是用的石头器具。
可在其中一人身上,探险队却发现了一枚军功章,这让他们颇为好奇。
通过和外界的联系,调查,最终他们确定,这枚军功章来自于一位名叫刘忠汉的已故军人。
而在对刘忠汉的了解中也得知,其三儿子刘惠民数十年前攀山坠崖,至今未能找到。
档案上,自然把他归于死亡,可深山中戴着军功章挂坠的这位老人,身上有多处骨折造成的老旧伤痕。
探险队立刻派人采样,把这位老人的血送回去和刘家后人做比对。
当时刘文龙也已经去世,还活着的是他的女儿。
经过dna比对,确定这位老人,就是刘文龙的父亲,也就是刘忠汉的三儿子!
于是乎,一场跨越了数十年之久的悲剧,竟然因为这场探险之旅而告终。
可惜的是,刘忠汉和刘文龙都去世了,而刘惠民坠崖后摔伤头部失忆,已经忘记了过去的事情。
尽管探险队把他带回了城市,和刘家后人团聚,但不知是因为接受不了这个过于新鲜的世界,还是他的身体原因,没过几年也离开了人世。
叶尽欢之所以知道这件事,是因为家里某人的亲戚,就是探险队队员的亲属,回来闲聊时说的八卦。
后来叶尽欢还特意去网上查过具体的资料,看的津津有味。
此刻面对刘忠汉的急躁,叶尽欢叹口气,道:“找您儿子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先把您孙子刘文龙找回来。不然的话,您儿子活着回来了,可能孙子就要没了。”
刘忠汉听的一怔,连忙问:“你这话是什么意思?什么叫儿子回来了,孙子就没了?”
叶尽欢道:“刘文龙现在的处境很危险,具体的我也不好说,您就当我会看面相吧。他走的时候面生黑气,怕是有血光之灾!”
刘忠汉眉头微微皱起,刚知道儿子可能还活着的时候,他几乎把叶尽欢当成了再生父母一般。
可是现在,他却不由在心里想着,这小子该不会是在故意蒙我吧?
看面相?血光之灾?
从死人堆里爬起来的人,可没几个信这玩意的。
叶尽欢知道他不信,便道:“不管您信不信,反正我已经和您说过了,如果您不想失去这个孙子,最好立刻把他喊回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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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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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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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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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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