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在叶尽欢看来,这一切都是值得的,因为唐仲薇的心情开始转好了。
有这么多大明星来参加她的婚礼,没有几个女人的坏心情能一直持续下去。
直到婚礼的前一天,预约的私人化妆师前来为唐仲薇做了设计准备,确定明天用什么样的发型,搭配什么样的妆容,穿什么衣服等等。
当然了,嫁衣是固定的,那套高端定制店已经把衣服赶制出来,邀请叶尽欢和唐仲薇去试装。
这是叶尽欢亲手设计的款式,非常大胆,也非常的新颖。
既凸显出了传统的东方女性美,又显现出唐仲薇那优美的身段。
当嫁衣真穿在身上的时候,看着镜子中的女人,唐仲薇有些发呆。
都说佛靠金装,人靠衣装,衣服能够很好的提升一个人的外在形象和气质。
但唐仲薇从没想到,一件嫁衣,竟然可以让自己看起来变化那么大。
连定制店的老板和店员,都在旁边看的连连惊叹,表示从来没见过这么美的新娘。
这可不是虚假的恭维,唐仲薇本来就是很美的女人,被这衣服衬托的更如同天上的仙子一般。
“叶先生,恭喜啊!能娶到这么美丽的女人,真是让人羡慕。”老板说道。
叶尽欢笑了笑,道:“我也是这么觉得。”
对着镜子欣赏了很久,唐仲薇才依依不舍的脱了下来,如果不是怕弄坏了,她真想就这样一直穿着。
实在太美了!
而且完全由人工挑选的极品蚕丝,质地非常的柔软,穿在身上轻若无物,又给人一种十分清爽的触感。
“怎么样,还行吧?”叶尽欢问道。
唐仲薇用力点头,道:“太漂亮了,我都不舍得脱下来了。”
叶尽欢哈哈大笑,道:“那以后你天天穿,我就当每天都娶老婆了。”Χiυmъ.cοΜ
“又胡说八道,哪有人天天穿着婚衣的。再说了,这衣服那么贵,我可不舍得每天穿着做事情。”
水果店的生意已经步入正轨,就算唐仲薇不去,那几个店员也可以把生意做的很好。
只不过每天闲着没事干,送了诺诺去幼儿园后,唐仲薇有时候还是会去水果店帮忙的。
这件婚衣的价值超过百万,虽然是老板免费赠送,想借叶尽欢的名气来宣传店铺,但贵就是贵!
如此昂贵的衣物,倘若在水果店里弄脏了,弄坏了,唐仲薇都不知道自己上哪哭去。
叶尽欢也只是开玩笑而以,只要唐仲薇高兴,怎么样都行。
对衣服没有任何异议,老板让人小心翼翼的把婚衣包好,送去别墅。
同时,他还不忘提醒叶尽欢,明天会请一堆人穿着店里的衣服去当服务员的事情。
叶尽欢自然也没什么异议,这种已经说好的事情,照办就是了。
心情大好的唐仲薇,主动提出要请老板吃饭,作为感谢。
毕竟收了人家价值上百万的礼物,不管对方出于什么目的,价值实实在在摆在那的。
老板没有拒绝,他巴不得和叶尽欢搞好关系呢。
于是,几人一起前往附近的餐厅。
与此同时,老唐家也来了客人。
宋月茹最小的弟弟宋天瑞,已经外出务工多年。
当初家里太穷,大部分人都出去打工,那个年代的工人是很辛苦的,也赚不到什么钱。
但宋天瑞很聪明,也很胆大,一边打工,一边把工资用来购买商品售卖。
他坐火车,把最东边的特产,卖到了最西边。
最南边的特产,卖到最北边。
靠着倒买倒卖赚差价,赚了第一桶金。
这笔钱比他打工的工资还要多很多,有老板看中他的聪明劲,招去做了销售,然后一路做到主管,经理。
最近几年,宋天瑞开办了自己的公司,效益还算不错。
一年下来,能赚个两三百万。
在老宋家的亲戚里,他算是混最好的一个了。
只是由于生意太忙,除了过年过节,其它时间宋天瑞很少会回榕城。
这次回来,主要是快到父母的忌日,过些日子他可能没有时间,就提前来了。
回来的时候,宋天瑞还把自己的闺女带了回来。
这个名叫宋丽雯的女孩,和谭菲菲的年龄差不多大,刚从大学毕业没多久。
她如今在宋天瑞的公司做hr,虽然只是底层的工作,但毕竟是老板的女儿,可没人敢小瞧她。
而从宋丽雯七八岁开始,家里就已经不怎么缺钱了,宋天瑞又是个十足的女儿奴,很舍得为女儿花钱。
从小到大,宋丽雯的零花钱,一直都比同龄人多很多。
或许是为了显现出自己的本事,宋天瑞总是喜欢说起在老家的时候,那穷困潦倒的日子,以此证明自己白手起家有多牛逼。
他是这样的想法,可宋丽雯听的多了,对老家最大的印象,就是那些亲戚很穷。
小时候的些许印象,已经模糊了很多,对于这些穷亲戚,宋丽雯实在没什么兴趣。
如果不是宋天瑞非拉着她回来,说都长这么大了,该拜祭一下爷爷奶奶了,她才懒得回来呢。
到了榕城的时候,宋月茹,宋雨心,带着谭菲菲一块去接了他们。
当然了,是坐出租车去的。
兄弟姐妹见面,自然十分的高兴,只有宋丽雯听说要坐出租车,显得不太高兴。
她上大学的时候,就自己开车了,什么出租车,公交车,都没坐过。
实在不想开车,也只会打高端的专车接送。
在她看来,那些什么人都能坐的出租车是很脏的,上面一堆细菌和污渍。
自己这一身的香奈儿长裙,怎么能坐那种交通工具呢?
至于所谓的大姑小姑邀请去家里吃饭,宋丽雯就更没兴趣了。
山珍海味她都算吃遍了,可没兴趣吃什么家常便饭。
你们做的再好吃,能有三星米其林大厨做的好吃吗?
再说了,一堆人挤在一张桌子上,夹个菜都费劲,又能吃出什么花来。
“雯雯这是咋了,怎么看起来好像不太高兴啊?”宋雨心不解的问。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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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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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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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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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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