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老夫老妻种田记(快穿)>第18章 七零老夫老妻17
  回到家里的时候,上工的人们已经在收拾着做晚饭了。

  林平安放下背篓,从里面拿出条鱼递给老二,“建军,把这条鱼拿去收拾了,晚上蒸个鱼头,鱼身子留着炖汤,明早晨吃面条。”

  “爹,你去抓鱼啦?”林建国正在井边刷鞋,闻言看过来问道,“嚯,这鱼这么大,得有三四斤吧?”

  “碰巧遇上的,就在下山那块儿。”林平安不欲多说,有了这么两遭,再往后就得悠着点儿往外面拿东西了。

  “爹,娘,你俩最近运气真好。”林建军可不管那么多,他只管吃喝,从自己老子手中接过那条大鱼,乐呵地去井边打水杀鱼,“咱昨儿吃兔子肉,今明吃鱼肉,日子可真美!”

  颜希月也到井边打水洗手,闻言笑道,“你忘了咱家还有只鸡,等过两天小五小六回来,咋再炖了,还能连着吃鸡汤面呢!”

  “吸溜~”

  听见这话,不止林建军林建国忍不住了,就连在一旁凑着堆玩的几个娃娃也忍不住流口水。

  鱼汤面和鸡汤面,还是爹/爷爷做的,那得多~香~啊~

  把舌头吞下去都不为过!

  “爹,咱家还有白面吗?”林建军把鱼泡进水盆里,从厨房拿了把刀出来,问道。

  “有呢,你别操心,够咱家嚯嚯几顿。”林家的白面,包括其他细粮都放在主屋,也就是林平安和颜希月的卧室里,主屋有个地窖,专门用来放粮食和贵重物品,“你三弟得补营养,伤筋动骨一百天,就是咱家没有大骨头,不然弄个骨头汤也行。”

  林建军看了看门口,和四面的院墙,压低声音道,“爹,咱家粮食要是不够吃,你告诉我,我去那边儿跑一趟。”

  林建国闻言,刷鞋的动作顿了顿,紧抿的嘴唇稍稍动了动,“叫上我。”

  “你们就别瞎掺和了。”林平安蹲下来洗手,“你们爹我也不是吃干饭的,咱家的粮食到秋收后分粮食,都是足足的,你们就可劲吃别心疼。要是真不够,我就叫你们去那边儿了。”

  “那就成。”林建军松了口气,继而又问道,“不过,爹,你是啥时候买的粮食,我咋不知嘞?”

  林平安没好气的给了他背上一巴掌,“我能让你知道?”

  “哎呦,爹,你可真是我亲爹,你打我我不疼啊?!”林建军‘嗷~’的一声跳起来,忿忿控诉他爹。

  “你疼不疼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你要是再不好好干活,我就拿鞋底子抽你!”林平安可不吃林建军这套,当即试探性地抬起脚,就见林建军一秒恢复正常,听话地蹲下来杀鱼,“爹,你说实话,我是不是你从外面抱回来的?”

  不过,林建军就算是乖乖干活,那也不忘记抖机灵。

  “嗯,你是捡回来的。”林平安半点儿不客气,“我跟你娘可生不出你这个干啥啥不行吃饭第一名的儿子!”琇書網

  林建军:“……”

  就好气啊!

  “爹,我算是知道了,别的不说,四弟肯定是您亲儿子,气死人不偿命的亲儿子!”

  林建军大胆控诉,手上杀鱼的动作飞起,仿佛跟那条鱼有不共戴天之仇似的。

  林平安慢悠悠回道,“老四聪明,像我!”

  林建军:“……”

  气死啦!

  他爹是说他不聪明吗?!

  “动作快点儿,不想叫你女娃吃饭了?”林平安知道,这小子是个女儿奴,对小林瑚可谓是掏心掏肺。

  果然一听这话,林建军唰唰唰的就处理好那条鱼。

  “爹,晚上咱吃啥干粮啊?”他把那盆血水端着去了后院,拿着刀去了厨房。

  林平安头也不抬,手指着一旁,“问你媳妇儿去。”

  林建军巴巴地凑到他媳妇儿跟前,“媳妇儿,晚上咱吃啥干粮啊?”

  “二和面的馒头。”田珍珠和张红梅手中一人一块面团,“还得且等着呢,这面团还得发一阵儿。你给我去后院薅几把青菜,再去洗几个山药蛋儿,摘三五个辣椒。”

  “哎,媳妇儿!”林建军又二话不说去了趟后院,回来的时候把洗得干干净净的菜带回来。

  林建国把胶鞋洗刷干净,晒在墙角,也跟着进了厨房。

  “爹,你去城里买了块布回来了?”林建国下工回来的时候,去了他三弟的屋子一趟,见到了那个包裹。

  张红梅眼睛一亮。

  布!

  “嗯,是块瑕疵布,正好碰上了,又不要票,你爹就给拿下了。”颜希月在门外,听到老大的话,伸着脖子回答,“你鞋不是破了吗?正好,咱家一人新添一双鞋,到时候换着穿。”

  “娘,咱们媳妇儿就不用做新鞋了,给建国还有弟、妹做几双得了。”张红梅节省惯了,虽然新鞋是个很大的诱惑,但是剩下那截布做点儿啥不好。就算以后走亲戚,送块布也是顶顶有面子的。

  而且,她没说的是。

  她前几天回娘家的时候,她娘和她大嫂正好跟她提了一嘴,她大哥家的三小子已经相看好人家了,正打算秋收之前把酒席办了。

  她作为亲姑姑,出手不能小气,像鸡蛋红糖什么的就太寒酸了,一块布就正正好。

  她心思动了动,打算晚上和自家男人说道说道。

  田珍珠听见婆婆的话,眼睛也是一亮。

  新鞋啊!

  她都多久没做过新衣服新鞋了。

  不过,转而她大嫂就开始扫兴。

  说是媳妇儿不用新鞋,浪费。

  浪费个啥子哟,咋就浪费了,她们难道就不是人了,就不能穿新鞋新衣服了?

  “大嫂,你听娘的,娘说做就做。你要是不想做,那给我,我……”

  田珍珠就不爱听这些话,说什么女娃和男娃不一样。

  咋就不一样了?

  不都是两只眼睛一只鼻子一张嘴?

  难不成他们男娃还是三只眼睛不成?

  大嫂要是不要,省下的那块布,她正好可以给小糊糊做件小衣。

  “那不成!”张红梅想都没想,下意识反驳,“那可不成,我不做是不做,我留着应急还不成吗?”

  田珍珠撇撇嘴,你这话也就骗骗你自己吧。

  “反正咱娘说了要给家里每个人添置新鞋,那我家的就不能少。”田珍珠看了一眼林建军,示意他说话。

  林建军咳了咳,覷了觑他爹娘的表情,看不出啥东西来,硬着头皮说道。

  “是了,大嫂,咱爹娘说得对,爹娘说啥咱就跟着做就行。”

  林建业只能说些不痛不痒的话,毕竟张红梅是他大嫂,有什么事合该由他大哥来说。

  林建国自然是同意他娘的话的,他也是心疼媳妇儿的人,知道她节省惯了,是心疼那块布。

  “红梅,听咱娘的,不用心疼东西,你也许久没做新鞋了。”

  都这么说了,张红梅还能咋办。

  她婆婆和男人都非得要她做新鞋、穿新鞋,这又不是坏事,她还能不识好歹?

  算了算了,侄子结婚要随的礼再说,大不了……大不了她到时候直接给钱。

  “哎,我晓得了。”

  张红梅最后道。

  晚饭,林平安整了个鱼头,二和面的馒头,底下还煮着红薯棒子面粥。

  蒸鱼头的时候,林平安把剩下的鱼身子切成段,过油炸了炸,放进陶罐里焖着,又从院子里的菜窖拿了根白萝卜切成段放进去,除此之外就加了勺盐。

  这鱼是从颜希月空间里拿出来的,滋味鲜美,什么也不加都能香的让人口舌生津。吃鱼最重要的就是个鲜,清蒸最宜,吃的就是个原汁原味,所以旁的调料,林平安什么也没放。

  就着锅里剩下的油,林平安把葱姜蒜辣椒放进去爆香,炒了个热乎的土豆丝。这些料都在家后院肿着,想吃的时候随时就能薅一把,是最新鲜最方便的绿色食品。

  就是可惜没有醋,不然酸辣土豆丝就着二合面馒头,那滋味也是美极了。

  土豆丝出锅后,趁着锅里的那层油,林平安又炒了个小青菜。

  菜炒完了,另一头锅上蒸着的鱼头和馒头,还有下面的粥也大差不差了。

  林平安指挥着他们将饭菜端到建业的屋里,一家人齐齐坐好,这就开饭了。

  林平安和颜希月是大家长,他们俩不动筷子,家里人都安生坐着,不敢乱动。

  不过那菜闻着可真香啊!

  还有那鱼头,明明啥东西也没放,怎么就那么香呢?

  林平安也不搀着他们,首先一筷子夹住鱼眼睛旁边最嫩的那块肉,放到颜希月的碗里,然后才道,“开饭!”

  林建军早就馋的不行,此时一听这话,只匆忙给他儿子林河夹了个馒头,盛了半碗菜,这就开始狼吞虎咽。

  等终于吃到自己心心念念的鱼头的时候,林建军只觉这一天都圆满了!

  “爹!要是你每天都做饭就好了!”

  鱼头比蒸的火候正好,肥肥的鱼肉入口即化,滋味鲜嫩,吃进去满嘴都是醇香,而稍瘦些的肉又有些微弹牙。但不管肥瘦,吃起来的感觉都正正好。

  林建军食指大动,只顾埋头吃饭。

  林建国也不遑多让,他虽然没林建军那么夸张,但也差不了多少。

  林建业也是如此,就算他在部队的伙食好,也不能经常迟到这么美味的饭菜,这才回家第二天,他就吃了两顿肉了。

  张红梅和田珍珠也是极喜欢这鱼头的,鲜嫩美味,谁不喜欢呢?

  田珍珠自己吃的开心,也不忘照顾自己女儿林瑚,林瑚也是个小吃货,每次吃到好吃的东西,都拍着两只小肉掌。

  “爹,你这手艺,就是专门做酒席的大厨都比不过。”

  田珍珠当初嫁给林建军,是看上林建军待她好,两人又知根知底的,公公婆婆又是个明白人,好相处。可她万万没想到,林家的伙食会这么不一般,她公公林平安的手艺真是太出色了,三不五时就能吃上一回,就跟下馆子差不多。

  张红梅也连忙点头,是这个理,她有时候也趁着帮忙在一旁学习,不知不觉的,她比刚嫁进林家的时候手艺都好上不少。

  “天天吃顿顿吃是不成的。”林平安对这桌子的彩虹屁一脸受用,但他可不打算顿顿都下厨给他们做饭,给他媳妇儿做他愿意,给这些人,三不五时就够了,“你们要是谁想吃,待我有时间教教你们。”

  一顿晚饭又是吃的人满嘴流油,林家众人洗漱过后,就摸着回了自己的屋子睡觉。

  明天还有一天的活要干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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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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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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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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