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夷简有一个习惯,每天晚上都会进行一次复盘。
圣人云,吾日三省吾身。
他做不到三省,但一省还是能做到的。
帮任守忠散播消息,他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任守忠即便什么都没说,可话里话外透露的意思很明显,这是太后的意思。
固然,吕夷简更希望去辅左官家,同时,他也更看好官家。
太后和官家,一个是即将隐没的夕阳,一个是初升的朝阳,完全不可同日而语。
未来的天下,终究还是官家的。
吕氏以及他本人,想要更进一步,必然要站在官家那一边。
然而,这种支持必须要适度。
如果把握不住,肯定是两头不讨好,可若是把握得住,不论是东风压倒西风,还是西风压倒东风,他都立于不败之地。
太后想要散播这事的动机,吕夷简明白,无非是想借此提醒文官们,官家现在还不成熟,无法成为一个合格的帝王。
亲政之事,任重而道远。
吕夷简知道消息传出会面临什么样的结果,这种言论对于官家,很不利。
但非常之人行非常之事。
官家若是顺风顺水的掌了权,岂能显现出他吕某人的手腕?
古有吕不韦奇货可居,吕不韦做得,他吕某人难道做不得?
时局越是对官家不利,对他吕某人便越是有利。
正所谓,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
况且,此等言论流传出去,也不全然是坏事。
文官们不喜欢,不代表武臣不喜欢。
天子,兵强马壮者当为之。
这是五代时期节度使安重荣的言论,虽然放到现在有些不太合适,但万变不离其宗。
天子,若是没有兵马,天子还能一言而决天下事吗?
恐怕是不能的。
太后为何要收拢禁军?
有兵,才有权!
别看国朝的武臣被文臣们压制,可一旦这些将门子弟合流到一起,其势力绝对不容小觑。
蛇无头不行!
出头的橼子先烂!
从前,将门中人即使想要合流,他们也不敢,而现在,情况却是大不一样。
官家承天之命,乃是大宋的天子,是大宋的君父,由官家统摄,名正言顺!
有了主心骨,这些将门就有可能被拧成一股绳,届时,哪怕禁军高层皆是太后的人,只怕也无法阻挡他们。
毕竟,这些将门才是和兵士朝夕相处的人,没有他们的支持,就似那聚沙成塔,风一吹,便倒了。
因此,吕夷简思虑再三,决定帮任守忠这个忙。
不然的话,仅凭任文庆和他伯父(吕蒙正)的那点香火情,他岂会冒险行之?
良久,吕夷简低声自语了一句。琇書蛧
“甚好。”
……
……
……
曹宅。
曹倩虽然不太爱出门,但京中大小的消息,该知道的他也不会落下。
孙学士昨日给官家授课,官家的那番言论,他也收到了风声。
此刻,曹倩心中忽然生出一股后悔的情绪。
早知今日,他绝不会建议爹爹继续等,而是应该直接下注,将宝全都压在官家身上!
虽然现在下注也不晚,但终究是差了一丝。
在曹倩看来,官家昨天的言行,无疑是在冒险,或者说官家是在赌。
真定曹氏世代为将,他爹爹曹韦更是将门中的扛鼎之人,他哪会不知道将门子弟的心思。
虽说将门子弟盛产纨绔子弟,名声不太好听,但他们也不是生来就想当纨绔的。
生于将门,谁小时候还没个马上觅封侯的愿望?
可越长大,他们将门子弟越清楚,这几乎是一件难以实现的事。
艺祖收兵权时曾言:‘人生如白驹过隙,所以好富贵者,不过欲多积金钱,厚自娱乐,使子孙无贫乏尔。
卿等何不释去兵权,出守大藩,择便好田宅市之,为子孙立永远不可动之业;
多置歌儿舞女,日夕饮酒相欢,以终天年。’
因此,他们这些将门子弟整日纵酒欢歌,全然是遵照艺祖祖训来的!
况且,自和辽国签订盟约以后,天下久无战事,将门子弟即使想要建功立业也没有关系。
众所周知,刀兵放置的久了,且保养不善,刀子就会越来越钝。
刀如此,兵,亦是如此。
天下自唐末以来,生民涂炭,皆因藩镇之祸。
如今的将门子弟中,喜欢享乐的占据了绝大多数,这也是艺祖,是朝廷想要看到的结果。
他们不过是顺势为之。
周公恐惧流言日,王莽谦恭未篡时,不顺势,乃取祸之道。
“唉。”
曹倩抬头看了一眼皇城的方向,喟然长叹。
他既为之前的决定感到惋惜,同时又为将门子弟感到庆幸。
官家日后当为雄主!
生活这个时代的将门子弟,何其有幸。
不多时,曹倩脚步匆匆的来到书房,他要将京中之事告诉爹爹。
曹氏该下注了!
再晚便不是雪中送炭,而是锦上添花。
曹倩虽然自诩机智过人,但他也不会小瞧天下人,他能想到,旁人也能想到。
如果被其他人先行一步,曹家就失了先机。
他很清楚,官家不是非选他们曹家不可,而是他们曹家离不开官家。
大宋,只有一个人可以呼风唤雨,那便是官家!
写好信件,曹倩召来曹韦的心腹,这封信必须要尽快送达,星夜兼程,越快越好。
离行之前,曹倩拉着这位老兵的手,语气严肃道。
“十三叔,此信关乎我曹氏百年兴荣,切记,切记,务必要亲自交到我爹爹的手上。”
在说‘亲自’二字时,曹倩刻意加重了语调。
他相信十三叔能够领会他的意图。
十三叔心中一动,抱拳道:“四哥儿且宽心,信在人在,人亡信亡!”
闻言,曹倩正了正身,然后长长的鞠了一躬。
“十三叔,此行山高水长,侄儿祝十三叔一路顺风!”
“四哥儿,何须行此大礼!”
十三叔连忙扶起曹倩,正色道:“我虽是粗人,但食君之禄,忠君之事的道理还是懂的。”
“十三叔,当得,当得。”
曹倩微微摇头,虽然他知道十三叔绝不会背弃曹家,但信中之事太过重要,再怎么重视,也不为过。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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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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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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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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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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