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家的三个孩子,各个都很优秀,周家老大和老二就不用说了,他们打小就是别人家的孩子。
学习从来是名列前茅。
周家老三,小时候看不出什么特别地,相比于哥哥姐姐,周家老疙瘩普普通通的。
但谁曾想,年纪越大,周家老疙瘩越厉害。
别人下乡,混得好一点的,顶多是饿不住,最多也是当個不大不小的干部。
可周家老疙瘩却不一样。
下乡下出一个几百人的大工厂,自己成了副厂长,手底下管着好几百号人。
别人想都不敢想的上大学机会,周家老疙瘩却连续拒绝了三次。
大学生啊,天之骄子,光字片还没出过大学生呢。
光字片的很多人都不理解,为什么好事都让周家占了去?
难道是周家的风水好?
亦或者是周家祖坟葬的好?
虽然破四旧的运动轰轰烈烈,但心中的四旧岂是那么好破的。
一般人碰到无法理解,或者看不明白的事,往往都会向玄学上面靠。
周家的遭遇太让人羡慕了。
最近,也不知道是谁先提起的,周家的大儿媳妇原来是高官家的千金。wWW.ΧìǔΜЬ.CǒΜ
周家老大能娶到这样的千金大小姐,简直是祖坟冒青烟,而且是一直冒的那种。
高官,多大的官,人家随便抬一手,飞黄腾达,那不是轻而易举的事?
什么年代都不缺眼红怪。
周家的事,有人羡慕,自然有人嫉妒。
像隔壁邻居这种还好,人家只是羡慕,对于这点,李素华多少也了解一点。
不然的话,她也不会对人家客客气气的。
大妈的战斗力,不容小觑。
谁敢当着她的妈嚼舌根,她保准把人骂的狗血淋头。
“享什么福哦。”
李素华笑着摇了摇头:“我这是劳碌命,好不容易把三个孩子拉扯大,现在小的又出生了,哪有享福的时候哦。”
她口中的小的,指的是郑娟刚刚生下的孩子,是个女孩,一个多月前出生的。
没能生个带把的,李素华多少有点失望,不过,也只是一点点而已,‘秉昆’和娟儿还那么年轻。
往后有得是机会。
女娃也好啊,贴心。
带过孩子的都知道,小孩子有多难带,像这种刚出生的孩子,即使到了半夜,也不会消停。
饿了,尿了,拉了,小脾气一上来,直接哭给你看。
家里添了个孩子,李素华顿时忙了起来。
虽然她忙活的很开心,但开心的忙也是忙,这一个多月,她夜里不知醒了多少回。
‘秉昆’倒是提过,让她歇着,孩子他们可以自己带,但这个提议直接被李素华给否了。
在她看来,孩子白天工作那么忙,晚上肯定得好好休息。
那么大的厂子压在‘秉昆’身上,家里的事,她哪会让孩子操心。
至于郑娟,生孩子是个耗元气的事,李素华哪舍得让儿媳妇跟着一起熬大夜。
除了喂奶这事,其他的事,李素华都不让郑娟参与。
另一边,听到李素华的抱怨,邻居只是笑了笑,没有说话。
她还能说什么啊?
李素华这种行为叫什么?
搁在现在叫‘身在福中不知福’,放到后世叫‘凡尔赛’。
“干妈!”
忽然间,李素华的耳畔响起了一道熟悉的声音。
转头一看,只见一个扎着马尾辫的姑娘朝着她迎面走来。
“春燕!”
看到来人,李素华连忙迈着小碎步迎了上去。
走到近前,李素华牵着乔春燕的手,上上下下仔仔细细的打量了一圈。
半晌,她感叹道。
“胖了。”
一见面就说自己胖了,乔春燕虽然已经嫁做人妇,但在长辈面前,她还是个孩子,立马娇声道。
“干妈!”
“我哪胖了!”
“你看看你这小脸蛋。”
李素华笑着捏了捏乔春燕的脸颊:“肉嘟嘟的,可不是胖了嘛。”
不同人的眼中,胖的定义可不一样。
乔春燕爱美,自然不喜欢胖,但李素华是从艰苦时期过来的,自然觉得胖点好。
胖,代表生活状态好,吃得好,喝的好才能长肉,另外,胖子也能更扛饿。
饥荒年月,都饿着肚子,胖子肯定会比瘦子晚一点饿死。
“干妈!”
乔春燕拉着李素华的手,继续撒着娇。
“好,好,我不说了。”
李素华被晃得有些受不了,当即摆了摆手。
旋即,她话锋一转道。
“对了,你今天怎么跑我这来了?”
乔春燕嘻嘻一笑:“干妈,我过来请你喝喜酒啊!”
闻言,李素华顿时恍然。
“是哦,算算日子,你家娃娃也满周岁了。”
光字片这边,孩子满一周岁是会办抓周宴的,不过,这种一般只会请家里的亲戚,或者关系很好的朋友,不会像满月酒那样大操大办。
毕竟,大家的口袋都不富裕。
这年头谁家不生好几个?
如果每个孩子都办满月酒、周岁宴,那么多家,还不得把家底给掏空了?
“干妈,你记性可真好。”
乔春燕立马送上个马屁。
她是两年前结的婚,结婚对象并不是原著中的曹德宝,她现在的丈夫是周蓉给介绍的。
给人介绍对象,周蓉当然不会随便找个人。
春燕可是和她从小一起长大的,以前还喜欢他们家‘秉昆’。
为了春燕的婚事,周蓉没少操心,物色来物色去,最终挑了一个好人家。
春燕现在的丈夫和蔡晓光是同事,这人虽然不是什么高干子弟,但也不是普普通通的工人。
这人是个中专毕业生,毕业之后分配到重托厂的设计车间,是个正儿八经的技术人员。
他的条件其实不差,之所以一直没结婚,一方面是工作忙,另一方面则是为人有点内向。
虽然他比春燕要大三岁,但三岁也不是什么不可逾越的年纪。
男人大一点更好,会疼人。
况且,一个外向,一个内向,两人的性格也正好互补。
结婚两年,事实证明,周蓉没牵错线,春燕婚后的生活很幸福,男方待她很好,家里的大事小事基本也是春燕做主。
不论是春燕本人,还是春燕爸妈,都对这门婚事很满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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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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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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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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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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