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见池赫手下轻轻一动,盒子一翻,另外并排的两条项链也进入了视野,同样的款式,只不过一挂坠是贝母白,另一个挂坠是流行的孔雀绿,再加上主打的玛瑙红,三只并排着一看,简直不要闪瞎眼。
惊愕不已,江年华抬眸来回看了不下三次:这土豪都是这么买东西的?色彩全包?
难怪刚刚就觉得这盒子比一般的要厚,开始还只以为是商家为了提高档次,原来内藏乾坤,此时,她才明白盒盖内侧的宣传卡为什么会是三个颜色的图片,原来不是为了宣传,而是这里面是三条同款不同色的!
这败家的玩意!
有些心疼又说不出的愉悦,江年华狠狠地白了他一眼,却掩不住唇角的笑意:
“我很喜欢!只要是你送的,哪怕一片树叶我也会很高兴!什么五百万不五百万的,我瞎说哄别人的……你可别给我败家,五百万都够买一大箱黄金了!”
珠宝也是消费品,不都能保值,关键是她这个行业,再贵多数也就戴个一次半次还各种提心吊胆的,所以,大多数人其实都是借的,平常戴个一万两万的都很奢侈了,几百万的,谁敢每天戴着出去溜达,不怕偷还怕掉呢!
呵呵一笑,池赫未置可否,正是因为懂她的行业,他其实更明白,她需要这些门面,而这点对他来说其实都只是基本生活所需、并不算什么,赚钱不就是为了更好的花的吗?他不主张浪费,却也并不小气,他的女人没有什么用不起的!
心里这般想着,面上却没跟她争辩,他这媳妇,听着就是会很会过日子的,抬手,他就接过了她手上的锦盒:
“我帮你戴上?”
“好!”
指了下那条红色的,江年华就侧转了身躯,还把头发撩到了一侧,取了一条出来,笨手笨脚地研究了小半天,池赫才给她戴好,低头便在她性感的肩胛处轻吻了一口:
“真漂亮!”
自他怀中回眸,江年华轻抚着锁骨链小巧的挂坠,眉眼弯弯:“嘻嘻~”
情不自禁地,池赫也勾起了唇角,缓缓地低头吻向了她的唇瓣,这一次,近乎同时地,江年华也给了他回应,两个人一个深情拥抱,一个依偎蜷靠,亲昵柔蹭间,还有一手指尖相扣,无需多余的言语,全是浓浓的幸福流淌,至少也有那么一瞬间,两个人是真正的掏心掏肺、有过纯粹爱情的甜蜜的,只是池赫并不知道,他以为的、他感知的、曾经让他无比澎湃、感动甚至觉得幸运的所谓的她眸底毫不掩饰的爱意、乃至给予他的此生难忘的女人珍贵的第一次跟那句仿佛千斤重担一般砸进心底的“不后悔”三个字,其实从始至终都掺杂着另一个男人的影子。
不得不说,摒弃江年华与生俱来的天生丽质之外,她的热情、她的主动、她的性情都是他对她快速动心原因之一,但让他彻底沦陷、不能抗拒乃至到最后甚至有些不可自拔地,却是她眼底冒小星星的灼热爱意,还有她的第一次也是功不可没。
这样一个对男人来说近乎完美的女人,他无法挑剔,更没有理由不沦陷,所以哪怕因为缺失了部分母爱、自身的一些经历而对女人没有那么多渴望跟安全感、甚至颇为淡漠跟抗拒的池赫对她释放了最大的包容、爱意跟拿出了十二万分的真心,也正因为如此,当某天他得知一切真相的时候,也恨到恨不得将她彻底摧毁,当然这一切都是后话了。
……
体恤她刚经人事,接连的几天,池赫都回她格外温柔呵护,不止特意多抽了时间出来陪她,跟她在一起的时候也是温柔细致,只差没将水喂到她嘴边了。
而江年华也不是那种矫情的人,对他的回应总是直接而火热,两个人的感情也像是火星撞了地球,噼里啪啦地直线升温,以前都是各种应酬、没事就习惯在办公室加会班的池赫现在却是开会开小差,不下班也想往家里跑,再不然时时刻刻就想跟她闲聊,哪怕不说话,发两个可爱的表情,他都觉得是一件开心而幸福的事情。
以前奉为生命的时间,他现在却每时每刻都在浪费,有时候,他也觉得自己像是个没见过世面的傻子、没见过女人的愣头青一般,甚至会特意去浏览女性的网站只想着给她挑点小玩意能讨她欢心,想送束花给她还不放心地自己去花店一支支选,经常还本末倒置,非要在花店里耗着接电话处理事情烦到骂人也不愿意离开让人把花送过去或者直接送到家里,明明都要被自己的愚蠢举动给气炸了,只要她一个微笑,一个热吻,他就又觉得一切是值得的,所有的怒气也都会烟消云散。
两个人过着最简单的夫妻生活,偶尔几个表情的聊天,几句“吃饭没”的闲话都是一天最开心的交集,晚上两个人会一起吃饭、牵手散步最后相拥而眠,生活单调却又充实美好。
因为她的身体,接连的三天,池赫都没再折腾她,哪怕忍到经常半夜还要起来冲一次冷水,他也固执地非要抱着她入睡,明明备受煎熬、有时候甚至不舒服的姿势还会让他整个手臂都麻掉,他却半点都舍不得动还是甘之如饴,有时候他都觉得自己不正常了,蜜里调油的生活总是那么的快速,恍如白驹过隙,快得让人只能回味。
日出日落,转眼又是一天。
晚上,书房里处理完事情,池赫回到卧室还不到十点,进门,转着僵硬的脖颈,他也下意识地喊了一声:
“年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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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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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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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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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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