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隔着衣服,竟然真实到真假难辨!
难怪他瞧着那么长的刀子,至少也该扎进去个五六厘米的刀口她却拒绝检查、不让处理,口口声声地说没事,敢情是里面穿了这个东西、真的没事啊,亏他担心地浑身都冒汗了!
目测她身上这鼓鼓的一团,至少也有个四五厘米厚了!难怪一夕之间,她能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胖一大圈!他真是蠢啊!
的确,刀略微偏一点,再加上缓冲卸去的力道,伤地应该是真有限,不过,每天穿这么厚的衣服在夜总会里来回奔跑,就算有空调,她不嫌热难道也不嫌累吗?
再一次被刷新了三观,霍青阳猛然惊觉对她的了解太过有限:
这女人,跟她想象地完全不同!她天之娇女、万千宠爱在一身,纯真无邪,却聪慧隐忍,有情有义,更吃得了苦!
以前只觉得她跟那些涉世不深、盲目崇拜他的小姑娘一样,恋爱的脑子一热就不管不顾,哪怕是禽兽畜生也只知道追着跑,不知道天高地厚,只会连累家人操心甚至最后跟着伤心,都是些被宠坏了的。如果她不是封家的女儿,跟封氏兄弟、梨诺没有关系,他根本就不会多看她一眼,也不会费尽心思想让她明确人心险恶、男人性情,让她自己打退堂鼓老老实实回家、珍惜多少人求不来的原生家庭的温暖,不要像曾经年少叛逆不懂事的他做尽了让父母伤心、妹妹遭罪的事儿以后悔不当初。
第一次,霍青阳觉得她不太一样,她来夜总会的决定也许不如自己的想象,不是脑子一热,而是准备充分、考量周全、有计划的,她不是不懂事,甚至联想起来最近发生的一干事宜,细思之下更能觉察到她的坚韧与大义:
封家人宠她若宝,她也不是个只会惹祸、索取无度的千金小姐,近乎已经是身陷囹圄的危险境地,她却没有只顾自己的安危贸贸然跑回家,相反还能冷静地继续在夜总会上班,不得不说,她是有脑子的!
之前她借用“海歌”的身份或许算是为了顺利进夜总会的不得已,或许是为了不让封家千金封静怡丢脸,也或许是为了躲避他或者封氏兄弟而考量,但而今,把这个身份坐实比回家去寻求庇佑对她本身而言却是危险系数猛增,她做这样的决定肯定不会再是蠢的、胡闹的,甚至可能是经过深思熟虑的重大决定。
都知道沾毒的人没有人性,看她之前撞破被吓的反应就能猜到她明白事情的严重性,所以,可以想象,哪怕她是货真价实的封家千金、回家理所当然,她都不会回去,说不定连跟家里的联系都彻底减少了。
她在用这种方式保护她的家人以及跟她可能有关的人!
海歌跟封静怡的世界,是完全不同的!
没有意外之前,他原本是计划跟她暗通曲款些时日就让她见识下男人的花心滥情、夜总会的黑暗,然后早点死心回家去的;后来被她撞破那场交易,他一方面希望她赶紧回家去,另一方面其实又怕她就这么中途而弃给她乃至她的家人带去更多的危险,一度纠结的也是不知道怎么处理才合适,而今看来,他的很多操心都是多余,而计划也赶不上变化,很多事都出了纰漏,没照着他的计划去发展。
第一次,霍青阳落在封静怡身上的目光不再是看一个好朋友的妹妹,不再是看一个单纯地有点傻的小公主,而是清清楚楚地看一个女人——一个漂亮、狡黠、盎然怒放的女人!
“不要!好疼~”
推着他的手,封静怡拧眉,一阵直抽冷气,却说不清楚是伤口被扯的生疼还是被他强大的手劲儿给捏到了真实的皮肉,总之,又麻又疼,简直跟针扎似的。
关键是某人用力的位置,还特别让人羞愧,这增肌衣可是为她量身定制的,为了让身材扁平,衣服可并不是每个地方都一样的厚度啊!
恨不得将整个身体都揉进沙发,封静怡脸上染上了红晕,扑闪的眸子却不自觉地流露出了惊恐,她可没忘记这个男人曾经对她做过什么,男人禽兽起来,就是暴风骤雨,只顾自己快活才不管别人死活,比土匪流氓还土匪流氓!跟自己漫画中想象地唯美、浪漫、缱绻、缠绵那都是完全扯不上边的!
虽然上一次他没脱她的衣服,力道也没这么大,但隔着衣服,她也没少被他吃豆腐。所以,她很是心有余悸,生怕某人突然发神经又跟上次一样!
当然封静怡是做梦都不会想到,霍青阳之所以会简单粗暴,其实并不是因为猴急,也不是因为粗鲁不解风情,更不是因为动情却不想看到她让人倒胃口的身体而退而求了其次,而仅仅是因为他不想。
他从没想过给她未来,自然不会去拿她的身体,而这样的方式,是他原本就残存于心的执念——可以做尽亲密之事,却不能毁了她的底线,明白男人根深蒂固的劣根性,他就想为她以后的幸福多保留一分机会。
可眼前看到的这一幕,却突然让他有种自己被欺骗的错觉:
从头到尾,她或许从来也没想过要给自己,甚至可能一直都在提防着自己,她对自己的追撵,或许也不如自己想象跟认知——
那他的一切计划跟盘算叫什么?
自以为是的笑话吗?
是不是从一开始,她或许其实都只是在利用自己、误导自己?
斜睨着她,突来的认知让霍青阳整个人都不好了:“是谁跟我说没伤着的?疼什么?”
怒意蹿腾,身体一斜整个压了下去,他扣在封静怡肩膀处的手还坏心眼地往她道口处用力按压了几分:
这一会儿他是完全相信这上面染着的血不是流出来的、而是划破的手指滴上、染上的!
“啊~”
一声尖叫,隐约感觉像是有什么在汩汩流出,封静怡一阵冷汗直冒:“呜呜~好疼好疼~”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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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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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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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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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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