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着他的视线,池月宛就见他把自己衣服的吊带给往里推了推。
是嫌她衣服穿得少了吗?
望着怀中一片姹紫的嫣红,池月宛的心里一阵甜滋滋地:除了老爹跟哥哥,好像第一次有外人这么说她!
一种被关切的小美好!
睨着眸光,第一次,池月宛视线的焦距很认真的汇集到了秦墨宇的身上:这个男人,看起来,好像还不错!
一般的男人,这种情况不该是巴不得她穿得越少越好?其实,以前,这种风格根本不是她的偏爱。
但人真的是会变的,她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自己会跟“狐狸精”“坏女人”这样的字眼挂钩,但现实打碎了她所有的幻想与梦想,她掏心掏肺的好也没换来多少真心,现在恣意随性,也没多少损失与不快!什么贤惠温柔,狗屁不是,男人,呵呵哒!
不知道是初恋毁了她,还是小三敲醒了她,总之,这一刻,池月宛是真真的觉得,做个坏女人没什么不好,至少——痛快!
而且现在,她不止过得不错,还搭上了青城风靡万千、少女仰望、很难搞的男人之一,不管真的也好,做戏也罢,至少外人眼中,应该是羡慕妒忌恨的吧!
所以,以后傻傻付出不求回报的事儿,她池月宛绝对不会做,她的付出,特别是感情上,回报只能多不能少,最低底线也得是等值的!她又不比人少个鼻子,感情也不是大街上刮来的,怎能免费?
“走吧,吃饭!”
格调的包房,舒适的雅座,还点了熏香,芬芳缭绕,步入,已是一种极美的享受,点了晚餐,池月宛还特意加了个小蛋糕跟冰淇淋。
刚塞了一块鲜嫩的肉肉进嘴巴,对面,突然一道低沉的嗓音传来:
“牛排,我喜欢吃六成熟,只吃黑胡椒的口味,其他像是什么红酒酱料、香菇酱,所谓创新的BBQ酱,一律敬谢不敏~”
“奥~”
抬眸看了对面优雅地分着牛排的男人,池月宛无力地真想吐糟:又来了!
视线一个交汇,顿了顿,秦墨宇才继续道:
“我喜欢吃牛排,但不喜欢配菜的意大利面!喜欢中餐、法国菜、西班牙料理,日本生鱼片跟韩国的烤肉勉强也可以接受!”
他喜欢吃什么,关她什么事?跟她说这么多干嘛?莫不是——
眼珠子一转一顿,池月宛念头一闪,果然,一道霹雳就砸了下来:“你要记得,最好有个拿得出手的!所以要学其中一样的一种!”
“奥——”
拖着长长的尾音点了点头,池月宛心里千万个大写的“苦逼”已经在排队了:果然,牛排不能白吃,绯闻小情人也不好白当!
“红酒呢,我更喜欢罗曼尼康帝,只是这个酒产量有限,市面上并不多见,收藏居多!像是这种普通的红酒,在外偶尔喝喝勉强还是可以的,可惜了顶级的澳洲和牛,换个红酒一定更美味——”
端起红酒轻抿了下,视线落在她嫣红饱满的唇角之上,秦墨宇的眉头微微又拧了下。
“奥~”
同样地点头应和着,池月宛一边大快朵颐,心里却不停地各种腹诽:烧包,叉叉!上万块的红酒还挑剔?明明都是一个味道的!
难道富家公子哥都是一个模子复制粘贴出来的?
跟她老哥完全一个德行,衣服鞋子从里到外都是一个牌子订制,而且基本还大差不差地都是一个模样一个颜色,偏偏还各种吹毛求疵地连给她摸一下还要嫌弃;红酒只爱一款,不过她老哥喜欢拉菲,家里一柜子各种年份的;吃东西也是这个不吃、那个不爱的,吃个牛排十次有八次不嫌老嫌嫩,剩下的两次还要嫌红酒或者酱料配的掉价,这么好吃的东西还鸡蛋里挑骨头,分明就是暴殄天物!
把他们发配到非洲大草原饿上个十天八天,看他们还毛病不?
想着一路上他都在叨叨自己的喜恶,听得她耳朵都快起茧子了,吃个饭都不让她耳根清净,叉起一块牛排,池月宛塞进嘴巴,狠狠嚼了两下!
下一秒,一个各种嫌弃的大白眼就砸了过来:“慢点!噎着,优雅!”
回应一般,池月宛还故意又塞了两口,大力咀嚼地给咬出了声。
捕捉到她孩子气的小动作,秦墨宇却哑巴吃黄连地话到了嘴边硬是给打了个弯:“以后不要穿地跟个花蝴蝶似的,俗!”
正常的稍微有点脑子的男人,谁敢娶她回去?就是养得起,放在家里也不安心吧!他就是色迷心窍,也不能太没品味!
目光上下逡巡了一番,秦墨宇道:
“头发尽量不要染,不要浓妆艳抹,不要夸张配饰,家当不用都戴在身上,别弄得亮晶晶地跟条活鲤鱼似的,衣服不能太紧身,裙子不能短过膝盖,鞋跟不要高过八公分,还有,以后吃饭、走路、说话都要端正点,不要总跟没长骨头似的!”
越看,秦墨宇越觉得她从头到脚都不合格,都要改。
他一时间头疼的不行,不知道从哪儿抓起好,另一头,听得火冒三丈,抬手,池月宛就把刀叉放了下去,扔下餐巾,直接站了起来。
原本还以为她是要去洗手间,视线一落,秦墨宇才发现她手上拎着包,近乎不假思索地,扭身就拽住了她的手腕:
“干什么去?”
推着他的手,池月宛一脸的不开心:“回家!连饭都不让人好好吃,伺候不了,四爷还是另请高明吧!”
甩手,她就要走人,秦墨宇不免一阵头大:“月宛~”
手下一个用力,秦墨宇还没起身,池月宛已经一个踉跄半蹲坐在了他的腿上,捶打着,池月宛唇角上扬,各种嘲弄:
“你放开我!秦大少爷这么高的水准,我这三流小角色可扛不起!”
用挑媳妇的眼光挑情人,还是个有名无实的契约情人,他脑子是有坑吧?
她一个扑腾,秦墨宇顿时就没了脾气,妥协出声:“行了,你赢了!”
唇角顷刻弯起了一丝涟漪,下一秒,池月宛的藕臂也缠到了他的颈项之上,还不忘恭维:
“嘻嘻,四爷就是四爷,宰相肚里能撑船!”
门口处不经意地瞥了一眼,宋加琪看到的就是这样的一幕:是她?
背对着秦墨宇,加上包房里其实是放着音乐的,宋加琪看不清男人的面孔,也听不清两人说话,却看到了池月宛坐在男人的身上,形骸放浪——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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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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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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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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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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