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高嫁的当家主母>第两百三十四章 陌生
  正月初七,京中落了场小雪,街上薄薄的一层雪,踩在上面嘎吱嘎吱,新春的喜庆气氛依旧在。

  镇南侯府的丫鬟小厮们,人人都喜气洋洋,准备着今日份的东西。

  人人都知,镇南侯府的男主人就要回来了。

  彩蝶忙进忙出,将洗好的新鲜橄榄摆在桌子正中心,回头看见自家小姐站了起来,倚在门框处翘首以盼。

  当下忙擦擦手,扶陆良玉坐下,捂嘴笑道:“小姐可是担心姑爷了,我这就去门口看看。”

  毕竟,自家小姐虽然看着热心,但真正上心的人,还是很少的。

  陆良玉也不避讳,只点头道:“去吧,小心路。”

  自上次秦希泽莫名失踪后,她再也没有见过他。他一路如何遭际,如何脱险,她全然不知。

  总归,还是担心他了。

  彩蝶忙转身出去了。陆良玉摸了摸肚子,秦希泽平安归来,腹中的孩子也安然无恙。

  真好,他们一家能补过一个年了。

  半晌,彩蝶脚步匆匆地回来,踩在园中光滑的青石板上,听起来走得又急又快。

  陆良玉便知,秦希泽应该是回来了。她刚起身,便听得外头“诶呦”一声,是彩蝶跌倒在地的声音。

  陆良玉忙掀开帘子,见彩蝶跌倒外地,想要出去扶她。

  见彩蝶连连摇头,拒绝道:“小姐,别乱动,院子里有些滑。”

  陆良玉望了望院子,白日落的那一层薄薄的雪早被勤快的下人扫得干干净净,地面看上去跟往日没有什么差别。

  但彩蝶既然这样说了,她立马止住了脚步。关切地道:“没事吧?”

  彩蝶已经麻利地起身,对上陆良玉一双柔和的眸子,突然掉下两行清泪来。

  “摔疼了?”

  陆良玉见她哭,自然而然地问道。彩蝶以前就爱哭,这一年长大了,哭得次数也少了许多。但说到底,心里是个半大的孩子。

  彩蝶摇摇头,只是普通的摔了一脚,哪里疼了。

  但联想到方才在府外看到的一幕,彩蝶眼泪像断了线的雨珠,竟没停歇下来。

  自家小姐,真是太难了。

  明明小姐一直那么的努力,在陆家吃了那么多的苦头,好不容易嫁到侯府,过上了好日子。眼看着腹中的胎儿落地,小姐的日子一天天和美起来。

  但侯爷,他怎么能那样?他对得起小姐为他担惊受怕了这么久吗?

  “怎么了?怎么不说话?”

  陆良玉见彩蝶木愣愣地站在原地,也不回话,连眼珠子都不转,只脸上挂着两行清泪,一时倒有些担心了。ωωω.χΙυΜЬ.Cǒm

  莫不是,方才摔了那一下,摔坏了脑子?

  很快,外头传来了走路的脚步声,时不时夹杂着人说话的声音。彩蝶回过神来,自然知道来人是谁。

  她一时也慌张了,第一反应是,决不能让自家小姐看到那一幕,小姐还怀着孩子,只怕受不住。

  想到此处,她忙擦干眼泪,对着陆良玉道:“天气冷了,小姐快回屋,莫要冻到了。”

  陆良玉没有动,她已经听到了,外头有女子说话的声音,沙哑中带了几分隐隐的兴奋与说不出的媚色。

  会是谁?

  彩蝶慌了,上前想要强行扶自家小姐入屋。但很快,她就知道,自己的做法是徒劳的。

  自家小姐已经看到了眼前的一幕。

  陆良玉眯眼,看着眼前的一幕。秦希泽似乎受了伤,头上还缠着纱布,右边脸上,一道血色的划痕,尤其明显。

  陆良玉的视线只在他脸上落了一秒,很快便转到了旁边人身上。

  来人是长公主,不同于往日的暗黑色长袍或者紫色的大衣,长公主穿了明快的青色,显得年轻了一些。

  脸上也不复以前的哀苦,更多的,是一抹娇羞。

  陆良玉自然没有错过,二人牵着的手,那么的刺目,好似一对交颈的鸳鸯。

  陆良玉的心沉到了谷底。

  “侯爷,过来。”陆良玉收敛了眼中的笑意,开口道。

  不待秦希泽回复,一侧的长公主轻笑一声,翻了陆良玉一个白眼,道:“哦,你还不知道吧,侯爷他,失忆了。”

  “失忆?”

  陆良玉一双眸子仔细打量着眼前的秦希泽,看他身形,似乎比之从前,丰腴一些,人也黑了一点。

  但她知晓他一路风吹日晒,风餐露宿,受些苦也是应该的。她的9一双眼对上那人,确实,那人眼中全是陌生。

  她再看,那人便有些慌乱地转过眸子,不敢同她对视,看起来,好似在心虚?

  陆良玉压下心底的猜测,听得长公主笑道:

  “是呀,侯爷他被贼人擒走,吃了好多苦头,失忆了。若不是本宫前去江南,碰巧遇到了侯爷,还不知侯爷什么时候才能回来。”

  陆良玉今日才知道,长公主原来这么爱笑。

  但长公主的话,同新皇口中说的也不一样,不知新皇是不是为了宽慰她,才说是自己手下的人救回了秦希泽。

  陆良玉心下了然,只开口道:“多谢长公主相助,日后……”

  话没说完,便见立在院子里的秦希泽舔了舔嘴,轻咳一声,将牵着长公主的手举了起来,二人握得紧紧的。

  那人开口道:

  “多亏了和熙救我。”

  不知是不是陆良玉的错觉,她只觉得,这人说话的声音,刺耳得很,似乎嗓子里含了个破锣,每说一句,都让人浑身难受。

  长公主斜眼看向陆良玉,眼中全是挑衅与鄙夷,眉宇间染了一层得意。

  “侯爷失忆了,有些事情大概忘记了。良玉不介意帮侯爷记起来,就不劳长公主了。”

  陆良玉摆出一副送客的姿态。她可以容忍失忆的秦希泽一时走了歧路,但同长公主勾结在一起,不行。

  “不行,和熙不能走,是和熙救了我,我不能让和熙走。”

  秦希泽蓦地开口反驳道。这句话,依旧刺耳难听。

  陆良玉这下真是强忍着胸腔的怒意,好声好气地道:

  “侯爷忘记了没关系,我再帮侯爷回忆一下,长公主是侯爷的侄女,按礼,她该唤你一声叔叔,唤我一句婶婶。”

  “你个女子,好霸道。我乃镇南侯府的侯爷,当今圣上的叔叔,哪里轮得到你一个小女子说三道四,真是大不敬,大不敬。”

  这人说话又急又快,说到性急处,还左右摇晃,伸出手指,对着陆良玉指指点点,五官扭曲,唾沫星子飞溅。

  陆良玉一时,有些恍惚了,眼前人,看着有几分陌生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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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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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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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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