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晓恍惚地叙述,把时间带回到一个小时以前。
黄昏降临,林晓抬起头,夕阳的最后一抹余晖把窗前的桌子染得通红,寝室内,明与暗两种调子阵脚分明,窗前亮得刺眼,而靠近门边的角落一带却早就融入黑暗,显得模糊不清。
林晓此时心情放松,三天前,陈铭宇的推断彻底扫清了她心底的阴霾,她终于相信那个婴儿的鬼魂并不存在。
那只是一个心理扭曲的女人对她的作弄,看着她没命的哭叫来获得精神上的快感。
林晓恨陈小雪,但更多的是怕,如果夏萱不在寝室,她是万万不敢回去的,夏萱一出门,她也会尾随着出去,她一分钟都不敢同陈小雪单独在一起。
林晓转头看了看夏萱,她正坐在床沿上,两只脚垂下来,悠闲的荡来荡去,仿佛在她前面的不是一片虚空,而是一条哗哗流淌着的溪水。她手持一面精致的小镜子,呲牙咧嘴的挤着鼻子上的几颗粉刺,不时还唉哟地叫唤一声,那是她把自己挤疼了。
陈小雪不在寝室里,这令林晓感到难得的放松。
这里的夏天不仅炎热,而且有些憋闷,她觉得脸上有些发黏,起身到水房洗了把脸,清水掠过,她觉得皮肤不那么紧绷了。
她走回寝室,刚想把水盆塞进床下,接下来就仿佛被定住了。
他—又—来—了!!!
那个婴儿,他一动不动地趴在地中央,离她还不到两米远,林晓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出现的,他的出现毫无预兆。他那有些发黑的小脸微微仰起,一双红色的小眼睛凶狠的瞪着林晓,两只小手死死的扒在地上,像一只凶悍的豺狗崽,仿佛就要一跃而起的扑向她。
林晓想起了那个噩梦。
她的第一反应是要转身逃走。
这时,陈铭宇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有些幻觉的确很逼真,跟真的一模一样,但实际上都是不存在的,只是心理作用。”
林晓突然镇静下来。
没错,是幻觉,她在心里默默念叨着,他是假的,是个幻影,看上去他在那里,实际上他不存在,他只存在于我的脑子中。
她用余光瞄了瞄夏萱,夏萱还在那里若无其事的照镜子,这给了她莫大的鼓舞,她的想法更坚定了。
世界上根本没有鬼,根本没有,对,肯定是幻觉,肯定是。她心底陡然澎湃出一股力量,这力量令她勇敢起来。我要战胜他,这个心魔,否则他将永远缠着我,她这样告诉自己。
林晓做出一个从前连想都不敢去想的举动。
她三步并做两步走上前去,伸出一只手向地上的婴儿摸去,同时有些挑衅地对自己说:我要证明给你看,他根本就不存在。
然而,她真真切切地摸到了他,她摸到他的小脸,像死鱼的鳞一样又凉又滑,除了冰冷,手指还感到一丝粘稠,同时她闻到一股不可名状的奇怪味道,正是他身上发出来的。
他就在那儿,根本不是幻觉。
林晓仿佛遭到了重重一击,她尖叫起来,像被蛇咬了般跳到一旁,死命抱住了头。
“夏萱!夏萱!夏萱!”她没命地尖叫着,用变了调的声音冲着夏萱嚎叫。
她看到夏萱正不知所措地望着她,眼里满是迷茫。
她继续喊,指着地上,拼命喊:“夏萱!夏萱!”她像只被人狠狠踩住爪子的猫。
夏萱仍旧是迷惑的表情,迷惑地看着林晓。
她的表情告诉她,她什么都没有看见。
她看不到他。
她看不到他?
她看不见他!!!
林晓如遭雷击,她彻底绝望了,一个声音在她脑子里大喊:他真是个幽灵,是个鬼魂,陈铭宇你骗我。
接着,她看见无边无际的黑暗从四面八方挤压过来,顷刻间就把她湮没了。
陈小雪?
又是她干的?
听完林晓的叙述,陈铭宇马上条件反射地弹出这个念头来,但转念就给他否掉了。因为林晓说她摸到了那个婴儿。
真的摸到了?不会真的存在着一个婴儿吧?
而且,这是个只有林晓一个人能看得到的婴儿?
有这样的东西吗?
如果真有,那不是鬼还能是什么!!
陈小雪一个普通女生,就是心肠再坏,总不可能会妖法吧?她总不能凭空一指,就变出个血淋林的婴儿来吧?xǐυmь.℃òm
除非她不是人,是个女鬼女巫女妖精。
但这怎么可能呢!!!现在可是大白天。
陈铭宇的头大了,上次他几乎已经确信无疑是陈小雪搞的鬼,那些推断完全说得通,可这次……
那天陈小雪并没有承认他的指责,他以为是她硬扛着不认错,可现在陈铭宇有些动摇了,也许真的冤枉了她呢?
可她为什么又说什么“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明显是她知道些什么嘛!
一切都乱套了,陈铭宇有些发蒙,他用力地搓了搓脸颊,迫使自己镇定下来,然后,他决定重新调查一下前面的事,当然,重点还是那个古怪兮兮的陈小雪。
可如果事实证明林晓头两次惊吓真的不是陈小雪所为,那又该做何解释?
那样是不是就说明这世间真的有鬼呢?
陈铭宇忽然觉得后背一阵发凉。
调查了三天之后,陈铭宇郁闷地发现,当日他口若悬河的推断已经站不住脚了。
他发现了两条重要的新情况。
其一,林晓返校那天晚上,陈小雪并没在寝室,最起码林晓听到哭声时,她不在那。
那天陈小雪回家了,这是老王亲口跟陈铭宇说的。
那天是老王生日,老王记得清楚着呢,他一张嘴就准确地指出那天是星期六,他说那天他妈给他红烧的排骨,还酱了个肘子,他还回味说,我妈那排骨烧的,不比国宴的大师傅差。
他的表情陶醉,好像他真吃过国宴似的。
接着老王提供了一条重要信息:
那天晚上9点半,老王到小区门口的超市给他爸买啤酒,看到陈小雪也在里面买东西,手里还拿着几包康师傅方便面。
9点半,那正是林晓第一次听到婴儿哭声的时间。
陈铭宇不放心的问:你肯定没有看错人?
老王很不高兴,没好气地说:“我们从小学起就在一个班,青梅竹马啊,就是把她的骨头做成标本,我都能认得。”
陈小雪家虽在本市,可学校地处郊区,一个东北,一个西南,最起码相距十几公里远,如果真是陈小雪做的,除非她会飞,会瞬移,或者会分身术才能行。当然理论上还存在着一种可能性,那就是世界上有个跟陈小雪一模一样的女孩,并且还跟她住一个小区。
可这怎么可能?
其二,陈小雪的手机款式很老,根本没有发送彩信的功能,那张图片与她无关。
赖以支撑陈铭宇对陈小雪嫌疑推断的两条重要论据灰飞烟灭,整个推理也随之土崩瓦解。
陈铭宇的一切努力和工作都归了零,再次回到起跑线。
他觉得自己真的走进死胡同里,前后左右都是墙,惟独看不见光。
陈铭宇很努力地想解开事实真相,但最终还是不了了之了,一场悲痛彻底摧毁了他的好奇心。
一天前,林晓再次遭遇了那个婴儿。
她半夜醒来时,他就稳稳地趴在她胸口上,一双眼正阴森森地对着她的眼,林晓觉得后脑上仿佛被一柄铁锤猛击了一下,颅骨里好像有什么东西爆裂开来。她浑身抽搐起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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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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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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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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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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