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丹红刚想张口做什么解释,就发现小豆丁一直跟在自己的身边,他连忙朝自己的大师伯眨眨眼睛,然后用眼神摇了摇头,示意大师伯不要说话。便直接迎上前去,一把垮住了大师伯的胳膊,两个人消失在了宴会之中。
小豆丁看到这两个人远去的背影,忍不住默默的感叹到。
“怎,怎么?苏丹红他连栾平安都认识吗?”
我只好装作什么都不懂的样子。
“啥,栾平安是谁呀?不认识,不知道啊!”
小豆丁无奈的撇了我一眼,然后意味深长的对我说道。
“你这个女朋友,当真是前途无量!小伙子,你可算是摊上了!”
小豆丁接着带着莫小雅在这些有钱人的圈儿里直转圈圈。直道莫小雅遇到了一个十分年轻帅气的男子。
小豆丁看到那个男人在搭讪莫小雅,忍不住倒吸一口冷气,只好一个人默默的撤退。我在想,或许这个年轻的男子也是小豆丁得罪不起的人吧!
但是没有办法,我一定要保证莫小雅的人身安全。苏丹红那边我现在是绝对放心,有大师伯陪在他的身边,整个滨城市的人也不会有一个人敢动他半根手指头。
至于莫小雅,我只能偷偷跟在他身后好好保护着。毕竟这是一个糊糊涂涂的小丫头,遇到的又是这种满身都是心眼儿的有钱人。琇書網
这两个人在慈善拍卖晚会找了一个角落坐下,然后默默的喝着红酒,谈天说地。
我就隐隐约约听见莫小雅对人家说自己是什么画恐怖漫画,两个人又开始有一头没一头的随意瞎聊,从军事聊到政治,从历史聊到装修。
只听见那个男人咬文嚼字,酸腐腐,却又有几分哀怨的说道。
“你肯定无法回忆你所有的人生,就如你肯定无法记住你家里所有的东西一样。
我相信每个人的家里都有一个角落,那个角落布满了灰尘,堆积着陈年累月积攒的杂物。
一如每个人的记忆里,亦有这样的角落。不同的是,记忆是会骗人的,记忆是经不起推敲的。我记得很多年前,我曾在日记里写到:“记忆只是一种演绎,而非记录。日记所记录的,不过是这种演绎罢了。”
后来,不知道为什么我不再写日记了。那些从小开始写的一本本日记,被我分别藏在了不同的地方。
现在,连那些日记具体藏在哪里,我也忘记了。
这个世界上的多数事情是经不起推敲的。
比如某一天的此刻。
此刻我站在家门口,怎么也找不到家门钥匙。于是我开始从早晨出门那一刻开始回忆:我记得我把钥匙随手放进了包里,然后出门,搭乘地铁,继而上班刷卡,然后开始忙碌地工作,午餐吃的鸡蛋炒米饭。饭后小睡了下,继而开始下午的忙碌,再然后下班。我又搭乘地铁,最后我站在了家门口,回忆我的钥匙——这就是我的一天,可我依旧记不起钥匙去了哪里。
于是我开始第二遍回忆,然后是第三遍。
当我回忆到第四遍的时候,我怀疑自己早晨并没有搭乘地铁而是搭乘的公交车,当我回忆到第五遍的时候,我怀疑我中午吃的是鸡蛋炒面而不是炒米饭,并且我还担心我下班的时候可能忘记刷卡;当我回忆到第六遍的时候,我甚至怀疑自己早晨并没有把钥匙放进包里。到了最后,我的这一天在记忆里有了不同的版本,各种版本纠缠在一起,简直令人抓狂。
瞧,记忆就是这么不可靠——好记性不如烂笔头,要是能随时随地写日记就好了。
父亲去世后,母亲的精神状况越来越不好,她的记忆一直停留在父亲去世的那天早晨。每天早晨对于她而言,都是她和父亲的结婚纪念日。于是每天她都准备三份早餐,然后温柔地回到卧室去叫父亲起床,继而尖叫着问我:“你爸呢?!你爸怎么不见了?!”
每到这个时候,我都会很小心很小心地告诉她,爸爸已经去世1个月了,结婚纪念日那天,她和爸爸开车去郊游,出了车祸,爸爸当场死亡,而她的脑部也受了重伤。
这件事我每天早晨都会告诉她一次,讲得我自己都麻木了,但母亲每次听到时,都仿若刚刚知晓这个噩耗,哭得惊天动地。
可是到了傍晚,她依旧会准备三人份的晚餐,然后苦苦等着父亲回家。于是我不得不再次告诉她那个悲惨的消息,母亲自然又难免大哭一番,直到睡去。
次日早晨,她依旧会问我父亲去了哪里……母亲就这样折磨着自己,她似乎很害怕心里的伤口会慢慢愈合,于是一日三次地撕扯着它,让它保持着鲜血淋漓的痛楚。
我一直希望母亲能够记住她该记住的,忘记她该忘记。比如,记住父亲已经死了,然后再淡忘父亲曾经活着时的点点滴滴,让时间慢慢抚平她心灵的伤口。可恰恰相反,母亲坚决地拒绝了“时间”这剂良药,她永远活在父亲去世前的那个早晨。
直到有一天,我实在不忍心看着母亲这样蹂躏自己,于是决定搬家,离开这座到处充斥着父亲影子的房子,给母亲一个全新的开始。
搬家是一件很琐碎的事情,尤其对于我们这种在某个地方生活了一辈子的人来说。首先你得找到新的地方,然后和邻居告别,继而开始一点点地收拾家里的东西。哪些东西要搬到新住处,哪些东西没用了该扔掉,哪些东西可以当作废品卖掉,又有哪些东西可以送给邻居,这些都要做好分类。所以,我决定利用一个星期来搬家,星期一到星期五每天下班后收拾零星的小东西、并分类,星期六集中收拾父母的卧室,星期天彻底搬走。
其实,搬家也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所有生活过的日日夜夜都会在这房子里留下痕迹,比如你会在某个尘封的角落发现一个破旧的洋娃娃,并由那个洋娃娃想起你的童年玩伴,虽然你不记得她的名字、她的样子、甚至和她在一起发生的事情,但你能够想起这个人的存在,这已经足够令你欣喜万分,仿若找回了一件你丢失很久的东西。
比如我,我在床下的一个鞋盒子底下,发现了我5岁时候的日记。是的,我从5岁开始写日记,一直写到10年前——那时我18岁,自己也忘记究竟是为了什么,再也不写日记。
那是个红色塑料皮的小本本,上面布满了灰尘,有很多页已经被老鼠蟑螂啃噬得残缺不全,亦有很多页已经烂掉了。
我欣喜着,小心翼翼地擦掉上面的尘土,随手轻轻翻开一页,上面用笨拙的汉字写着:
“1985年6月28日,晴。
今天吃了棉花糖,有点苦,一直到晚上zui里还苦苦的。我想让妈妈再帮我刷一次牙,就跑到他们wo室。门没有关,爸爸妈妈在床上打架,我很害怕,就站在门口哭了起来。”
看到这里,我笑了,又信手翻开一页:
“1985年7月3日,阴。
我一直担心妈妈会死掉,因为爸爸每天晚上都打妈妈。每天晚上,我都会偷偷站在他们房间门口,但我再也没有哭,因为有次我哭了,看到爸爸责备的眼神,而且第二天他没有送我上幼儿园,一定是生气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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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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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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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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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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