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把我这个父亲当作自己的仇人一般。要知道我可是辛辛苦苦养了他20年呀!
要不好话说的好呢,女大不中留,留来留去留成仇。可是那个小混混根本就不是什么好东西,天天打架斗殴的他爹妈条件也不好。他爹是靠着捡破烂为生,他妈好像身体上还有残疾。
那小子就凭借着自己的花言巧语,然后天天对我闺女动手动脚。整天不务正业,也没有一个正经的工作。每天和一帮社会上的小青年儿在学校门口鬼混。
今天勾引这个小姑娘,明天勾引那个小姑娘。尤其是那个小混混还染着一头红毛,打老远看过去跟一只火烈鸟似的,你说说这样的男人,我怎么可能同意自己的女儿跟她在一起。
并且我闺女马上就要上高三,他马上就要考大学了呀。从小我对这个闺女就没有什么别的要求。
别人家要求自己的女儿会才艺,会做饭,会做家务,老实懂事。我只希望自己的女儿能够好好学习,在家里我是什么活儿都不舍得让他干。
说实话,一直到我闺女上高中的时候,都是我们老两口,我这个当爹的一把岁数,每天晚上给他洗脚。
我闺女从小学习也算可以,这丫头片子脑子是又精又灵,就是人比较懒,不玩活儿。
我闺女从小数学就倍儿好,人家要在卷子上算好半天的什么题,我闺女用口算就能算出来。
那些所有教过我闺女的老师都说,我闺女这丫头倍儿聪明,就是不认真学习。
我闺女没事儿,的确也是糊弄。整天不喜欢写作业,在家里弄了一个老式的录音机,每天在家听磁带听歌。
但即使是这样,我闺女从小到大从来都没有上过补课班儿,他的成绩一直是全班中上游的。
他现在马上就要上高三,人家班主任都跟我说了,只要我闺女好好努力一下,考上一个普通点的本科是没有问题的。
可是就在这个时候,他偏偏遇上了那个小混混。你说说,我怎么可以能同意我自己的女儿跟那么一个小混混在一起。
哎呦呦,我闺女就那么跟那个小混混跑了。学也不念了,去外地打工。我去公安局报警,让巡捕抓他。
人家那边的巡捕把我闺女找到,因为我闺女已经满18周岁,他死活都不肯回来。琇書網
她跟那个小混混两个人也没有登记,天天就同居在一起。还说什么两个人准备要先生孩子,然后再一起闯事业。
现如今两个人跑出去已经有三年的时间,整整三年啊,我连他的声音都没有听到过。
你说说我这一辈子养了三个儿子,一个女儿,我涂的这是什么呀!一个都没有让我省心的,到老了,还要自己一个人住进养老院里来。
现在双腿也不能动,每天瘫坐在床上,让别人给我接屎接尿,每天吃的是什么,喝的是什么。
这人一上了岁数,日子过得简直就是生不如死。大妹子,我不怕跟你说,我的心里苦哇!
我有时就在想着不如出门买一包耗子药,然后直接喝了,让我一走了之得了。
但是每到这个想法涌上心头的时候,我还有些舍不得。也不是贪恋这个生活,苟延残喘的活下去。
我是舍不得我那个在监狱里面的儿子,还有这个三年没有回家的老闺女哟!
这世上当父母的就是这个样子,不管自己的儿女如何的对待自己,不管自己的儿女如何的不孝顺。当爹的总是希望自己的儿女能变好。
我现在每天都在殷切的期盼着,我时时刻刻都在想着,就连做梦都在期盼着。
我希望老天爷能够让我多活几年,让我等到我的二儿子出狱。我希望老天爷能让我多活几天,挣扎着看到我闺女懂事儿了,长大了成人了,回来了。
现在我有时都想着我闺女呀,他回来吧,我不让他上学了,他既然想跟那个小混混在一起,就跟那个小混混在一起吧。
女大不中留,一个人动了这个发春的心思,咱们做老人的管也管不住。
现在我家里还有一套房子,是我一个人的名字。我还想着留给自己的老闺女!只是现在我有这么多的话想跟他说,可是就连联系都联系不上了!”
老大爷一边说完自己的这些遭遇,一边忍不住的用自己的手指擦了擦脸上的泪水。
是啊!这世上就算子女做的再过混蛋,又能有几个狠心的父母,混蛋的爹娘呢!
我还记得在《红楼梦》里面有一句词说的好。
世人都说神仙好,唯有儿孙忘不了。痴心父母古来多,孝顺儿孙谁见了!
是啊,这个世上终其而言,都是痴心的父母,又有几个孝顺的儿孙呢!
我也跟着这个大爷无奈的叹了一口冷气,心里更是止不住的抑郁和悲愤。
那个行动上能自如的大妈,听个大爷的这些话也是跟着一把鼻涕一把泪水。
“大哥呀,咱们两个人的命运是一样的。家里孩子不孝哟!”
于是这个大妈也开始缓缓讲述自己的经历。
“我和我家老头儿是重组家庭。我起先嫁了一个男人,我们两个人感情也不错。不过我男人在厂子里面出了事故,被单位上面的铁捡子活活穿死了。
那个年代,我男人虽然也算作是工伤,可是根本就没有什么赔偿款,工厂里面也是效益不好,根本就没有多少资金。
但是当时不是可以接班儿嘛,工厂全部都是国家的企业,说是等我家的孩子长大之后可以接他爹的班儿。
当时我和我家男人两个人共有一个儿子,我男人死的时候,我儿子才两岁半。
那个年代能找到一份国企的正经工作不容易。所以我就答应了下来,等我儿子长大以后可以接她父亲的班。
后来我一个人带着儿子了,日子过得也实在不容易。又过了大约两年的时间,我又再次遇到了一个男人。
这个男人是煤矿里的一个技术骨干,他也是丧偶的,他的媳妇儿说是得了什么癌症,过门儿也是没有几年的时间就死了。两个人也留下了一个儿子。
我后遇到这个男人比我大五岁,说实话,长得其貌不扬的,但人还算比较忠厚老实。虽然他的家庭条件比较一般,是农村山里的,但是他人很勤奋肯干,在煤矿里面也是实打实的第一人。
当时我后遇到这个男人呢,领导都亲自登门跟我讲,说这个男人人品好,可以跟我打保票,将来一定是个好丈夫。
于是我们两个人交往了大约半年的时间,然后就再次结婚组合到了一起。
两个人到一起二婚过日子真的不容易。我自己带着一个儿子,那年已经五岁。我男人带的那个儿子呢,比我儿子大两岁。
两个淘小子每天在一起总是互相打闹,并且我这个做后妈的也实在是不好当。无论是办点什么事儿,我对两个孩子都要公公平平不能有一点偏向。
倘若我对这两个孩子有任何一点不公平,人家就会说我是恶毒的后妈。所以说日子过的也实在是不大好过。
我后找的这个老伴儿,人品的确不错。他每个月开了工资,都会主动的把钱交到我的手上。并且他也没有什么不良嗜好,不抽烟,不喝酒,也不喜欢出去玩女人。
只不过我这个老头子有一点不好,他平时不大爱说话,一个人闷闷的,就像一头倔驴一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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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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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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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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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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