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了一会抬头看看我家三楼的窗户,还是黑的。
不知道转了有多少个圈,抬了有多少回头,我家的窗户冷然还是黑的。
正在我又饿又急又心发慌地时候,我看见远处的黑影里,走出来一个人,这个人走进阴弱的路灯光里,我看清了是我姐姐。
我忘记了肚子里的饥饿,忘记了刚才的难过,不顾一切地跑了过去。
我和我姐姐回到家,开开门,打开灯。
我姐姐就又领着我上了无棣二路南头,快要到江路的地方,有一个”大众饭店”。那时粮食就相当紧张了,有一些饭店都关门停业了。
来到这个饭店里,饭店里也没有很多人吃饭。我姐姐去买了两个玉米面饼子,我们把这两个玉米面饼子吃完,我姐姐又到柜台去买了两个玉米面饼子。
我姐姐穿着一件过膝盖的蓝色棉候,把这两个玉米面饼子藏在棉候怀里。
那时饭店门口还有一个穿着白褂子,带着白帽子把门的人:只准在饭店里吃,不准从饭店里拿走。我眼看着那个把门人扭过脸来,看见了我姐姐往怀里藏这两个玉米面饼子,我心里还挺害怕。我们出门口的时候,他也没问我们,也没拦我们,我们顺利地通过了。
说起我姐姐身上穿的这件蓝棉候,我记得非常清楚,它是我姐姐在考初中之前,就向我娘提出“我要是考上中学,就给我买一件棉候。”
考上中学之后,多次向我娘索要给买一件棉候。那时我“大大”早已从每月63元钱的工资,降低到每月38元的工资,家里的经济非常困窘。我娘也给刺绣社里砸花,也能挣点钱。我娘为了买这件棉候,硬积硬攒,口省肚子挪。
这件棉候终于买回来了,全家人非常喜悦,都围着观看,我也跟着无比欢喜!
我记得这件棉候花了14元钱。那时的14元钱,是两三个人的一个月的生活费!
我自小身体瘦弱、矮小、不长个。和同领的孩子相比,我比人家矮了一截。
渐渐地,比我小一二岁的孩子,长得个头也都超过了我。我除了自小受“磕打”营养不良之外。按科学的医学的理论来讲,“这孩子是先天不足”。生我的时候,我母亲31岁,我父亲48岁。也可以这么说:“我出生在一个败落的、腐朽的、即将临近灭亡的家庭里。”只是我那时年岁太小,不懂得痛苦罢了。
我自小意志坚强,性格专一。我想要做的事情,非达到目的不可。
因此在我长大以后,我想要做的事情,就是为了一口气,非要做出个样来不可。叫那些鄙视我的人,另眼看待我。
……。”
这钱大爷从头到尾对我说了整整几个小时,从他出生开始讲起,然后一直讲到刚刚成年。
我听着钱大爷讲的这些乱七八糟的他年轻时候的往事,对于里面出现的各个地名,人名,我真的完全表示无能为力。
我一个人已然坐在卫生间的坐便上打起了瞌睡。
反正从他的言语中,只知道他小的时候也出生在富裕人家,家里有两个姐姐,他是唯一的独苗,男丁。
后来家道中落,他直到40岁才娶妻生子,生的第一个儿子夭折了,后来又收养了一个养女,最后在自己44岁的时候又生了一个小女儿。
他跟自己的妻子没过几年,两个人便离了婚。夫妻本来就没有什么感情,只不过是因为贫困和想要组建家庭而勉强搭伙凑在一起过日子。
他的父亲生前曾经给他留下了不少遗产,后来在他父母死后,全部被他的姐姐和姐夫霸占。
所以钱大爷有着对姐姐和姐夫浓重的恨意。
现如今,他的养女已经结婚。那个养女跟他也没有什么感情,很少回家看望他。而她的亲生女儿,自幼便是有先天性疾病。智商不高,身体不好。
所以钱大爷一个人,哪怕到了现在这个岁数也要在外面打工,为自己的女儿治病。
他这一辈子生在青春市,长在青春市。无论是结婚,离婚还是生儿育女,都没有离开青春市。
却偏偏在自己临近晚年的时候,自己已经得了一身的重病,为了跟自己的姐姐,姐夫争夺遗产,他从青春市搬离,来到了他姐姐姐夫所在的城市,也就是我们滨城,为的不过是死皮赖脸的多要上一些钱,然后为了留给自己亲生的小女儿治病和日后依靠。
我问钱大爷。
“那您的遗产要回来了吗?”
钱大爷无奈的叹了一口气,然后摇摇头说。
“那他们就是一对白眼狼,我姐是白眼狼,姐夫也是白眼狼,剩下的几个儿子全都是一群狼。wWW.ΧìǔΜЬ.CǒΜ
他们侵占我爹留给我的遗产,他们自己的日子过得风风火火,他们的儿子个个有出息,他们现在可以在家弄孙为乐。
可是我呢?孤苦伶仃,孤家寡人一个。只有那么一个十几岁的小女儿,平时我带着小女儿上街,人家都以为那是我的孙女。
我的小女儿还有病啊!现在我根本都不知道,如果我死了的话,如果我撑不下去的话,我的女儿会怎么办!”
我继续问钱大爷。
“那您的养女,就完全跟您断绝关系了吗?”
钱大爷回答我说。
“那个时候,我老伴儿生下第一个儿子,不出三岁便夭折了。当时我们两个人年纪都大了,我43岁,他41岁。就按照我们当年那个医院的本事,医院里面的大夫都说我们两个人不要抱有希望,如果真的想要孩子的话,不如抱养一个算了。
所以我们就从亲戚家过继了一个小姑娘。估计他的那年他都已经七岁多,小姑娘已经记事,哪怕最后我们强迫他改了口叫我爸爸,叫我老伴儿妈妈。可是那小丫头片子心里面清楚着呢,他清清楚楚的知道我们和他没有血缘关系。他清清楚楚的明白他自己的亲生父母是谁。
后来收养这个小女儿的第二年,我和老伴儿就又怀了孩子。生下了我唯独的亲生女儿,确是先天带疾病的。
的确,我们那个时候日子过的也不富裕,为了给小女儿治病,几乎把家底儿全部花光。所以对养女也有一些亏待。
那个时候我的养女考上了大学,我们两口子没有钱供,没有办法,我只好逼我的女儿辍了学。也是因为这件事情弄得老伴儿和我离了婚,养女和我就此也生疏了。
后来养女嫁人之后嫁到了外地,他就很少回来,一两年才能回来一次吧。
后来我听说他和自己的亲生父母联系上了,并且关系挺好。他每次回来看我的时候,只在我家里住上一两天,然后会在亲生父母那里住上十天半个月。
他每个月都会给自己的亲生父母打钱,而对于我这个养育他二十多年的养父,他也不过是买上一些水果,然后给我做几顿饭,叫我两声爸爸。
这孩子呀,终归还是亲生的好。只不过我那个亲生的女儿命不好,他先天性有疾病,不过这两年大体已经康复,已经可以和人正常交流,现在还找到了一份工作,虽然工作并不是很稳定,但好在轻松也可以够他自己的生活费。
唯一不好的就是我的亲生女儿,两条腿残疾。每天只能依靠轮椅来回行走,所以我真的很担心,如果我哪一天一命呜呼的话,我不能给我的亲生女儿留下遗产,她的日后日子会过成什么样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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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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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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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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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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