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呦,我瞧着,这个真真姑娘长得还蛮漂亮的,跟顾明倒是蛮配!”
朱元元闻言连忙摆摆手。
“这个还是算了吧,真真绝对是一个典型的千金大小姐。从小肩不能挑手,不能提什么家务活都不会干。
虽然他的家庭出身十分的好。
但是我还是觉得谈女朋友这件事情,注定是要找个门当户对的人。
两个人从小生活习惯相差太大的话,将来早晚会产生摩擦。
所以我还是总觉得他们两个人并不是那么十分的合适。”
我听了这句话倒是蛮认可这个观点。
起初我也一心想着要找一个门当户对的,万万没有想到,最后我会和苏丹红走在一起。
不过凡事并不是那么绝对,门当户对讲究的并不一定是两个人的经济能力相当或者是家庭条件十分差不多。
最主要的还是两个人的思想,三观能够有所相同。
只不过我看这个叫真真的女孩儿,有点太过于娇气。模样虽然漂亮,看来他的工作也应该是出类拔萃的。但是他现在好像还是一个小孩子一般,心智并不大成熟,根本就不适合谈恋爱。
这人成不成熟,根本就不能看年龄,虽然这个真真的年纪应该比顾茗大那么几岁。
但是小顾这个孩子虽然年轻,但是思想成熟,行为保守。他更应该适合找一个有心思有担当,能够超持家过日子的好女人。
而这个叫真真的女孩子,目前应该还是以事业为重吧!总之,我也感觉这么两个人并不是十分相配。
我们一行人离开了真真的家里,元元因为公司还有会议,所以就暂且先离开。
我和莫小雅选择回家去睡觉,苏丹红先回饺子馆儿处理一些事物。我们约定好在今天晚上上班的时间,饺子馆儿见面。
我和莫小雅回到了家,我闲的没事突然想起了莫小雅和她的那个男人。
“小雅,最近心情有没有好一些,你和那个男人之间的联系还没有断掉吗?”
莫小雅直接回到房间,把她那个黄色的笔记本扔到了我的手中。琇書蛧
没想到上面又多了一章的内容,题目叫做离开。
老大,我越来越想离开你了。不知道为什么。我有一种感觉。无论我和你联系多久,我们都不会有结果的。
我甚至都不知道,在你的心里,我究竟能不能算得上是一个朋友。
你一定很喜欢可以让你一见钟情的女孩子吧。以前你曾经对我说过,你选择一个女孩子什么条件都不看,只看感觉。你说我给你的感觉不对。我从来都不敢跟你问关于你择偶的事情。因为我害怕我会崩溃。其实在每天晚上的深夜。我都会克制不顾的崩溃。
人家说疼痛这个东西,就像你手里握着一杯开水。等到你疼的忍不住的时候。你就会主动的把这杯开水放下。
我真的快要疼的忍不住。我无数次的告诉自己,只要每天能看到你回复一个表情就好。不用需求那么多。
可是我努力努力再努力,我真的做不到,无欲无求。
曾经不确定你并不喜欢我的的时候,我还可以骗一骗自己,告诉自己,只要我加油再加一把劲儿,说不定就可以和你走到一起。
可是,我现在真的没有勇气了,我也做不到了!我讨厌现在的自己。
所有人都觉得我过的好开心。觉得我每天轻轻松松玩玩乐乐,觉得我一定好幸福,好幸福。
可是只有我自己知道。我的心中究竟有多么的痛苦!
我喜欢你啊。喜欢这个东西终究是藏不住的。其实我表面再压抑自己,再不说出来。我没有办法控制我的心,我没有办法控制我的焦虑,我没有办法控制我的眼泪。
就是那种每天抓心挠肝。每天都想要放下却又舍不得的感觉。
我觉得我上辈子一定是欠了你,所以这辈子会遇上你,只为了还债。
可是,就说我上辈子做了再多丧天害理的事情。我想,现在也该要还完了吧。
等到春分那天,这个月的20号。就是咱俩见面整整八个月的时间!
那天我会邀请你吃饭,我知道你不会来。然后我就可以顺理成章的让自己离开你了。
我真的坚持不下去了!老大,祝你幸福吧。
我曾经在脑海里真的有过无数次幻想,幻想将来如果能够和你在一起。我每天画画漫画,然后把稿费全交给你管。我就傻傻的待在家里,守着你等着你。
我都不知道自己从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傻。我以前不是这样的!我喜欢从前的自己。那个时候的我好有野心,从来不会把感情当做一回事情。
那个时候的我,想要的就只有看遍全世界,然后要赚好多好多的钱,我想要有钱到忘了孤独。
可是现在的我,真的活成了曾经我最讨厌的样子。傻白甜,恋爱脑。我明明清楚你根本就不喜欢我。我明明知道你有女朋友,明明知道我们不可能,明明知道受伤的最终只有我自己。
可是,我还是想义无反顾,义无反顾的往火坑里面跳。
你知道么?写这篇稿子的时候,我把枕巾子都哭湿了。
原来,放弃你真的好痛苦。可是,我不想再继续坚持下去了。
我受不了每天等在陌陌面前,只为了看你回复我的一条消息。
我受不了整天胡思乱想,连画漫画都是全部在糊弄。每天魂不守舍的,甚至连自己正常的生活都错乱了。
我看到你的动态里多了好多的点赞,你不缺女孩子喜欢,起码不缺我一个。
从小,所有人都说我是一个幸运的人。从来没有受过苦,想要的东西几乎都会得到。现在,我用自己全部的幸运来祝福你。
祝福你和你的那个她永远幸福,永远在一起。
希望她可以好好对待你。能哄你,陪着你,包容你的小脾气,像我一样傻傻的永远爱着你。
老大,你对于我来说,真的是一个很重要的人。起码我知道,我这一辈子一定不会忘记你的。
但是,我也要过自己的生活了!
理想的我,应该是每天埋头看着书,然后努力画漫画,早日完成自己的梦想。
我想要改实体,想要取得自己的成绩,想可以让自己画的漫画,被所有人都喜爱。我知道我可以做到。但是现在这样状态的我,真的有耽误了我自己。
我从来都是一个很看重事业的人,从前是,以后也是。
因为你的出现,扰乱了我的生活。给我带来了无数的开心,还有痛苦。
长痛不如短痛。老大,即使我离开了,我还是会默默的和你一起加油。
我画的漫画里的某个人物,都有你的影子。
在我祝福你的同时,我也希望你也同样祝福我,祝福我事业有成,吃遍全世界。
再见!
这个告别信写的还蛮情深意重的!不过,即使我看完这封信,也是无奈的摇摇头。
“你根本就放不下他,只不过是情绪在作祟!
傻丫头,相信我,时间可以带给你一切。一切都会是最好的安排!”
莫小雅闻言淡定的点点头。
“其实我觉得我现在状态也蛮好的,只不过偶尔会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会崩溃!
但是只要想通了,逃离出来就能舒服的过几天日子。我觉得他带给我的痛苦大于快乐,所以我就想要离开。当他带给我的快乐大于痛苦的时候,我就又奋不顾身的想要靠近。
或许你说的对吧,时间可以带给我一切!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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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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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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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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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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