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我睡的也不好,索性躺在床上继续睡觉。
却不曾想这再一次入睡,竟然又做起了一个奇怪的梦。
梦中的女主角还是孟丹儿,我依旧是第三视角。我甚至自己都怀疑我是不是真的看上了这个漂亮的女鬼。
为什么会接二连三的梦到他?
这次的梦竟然更加奇怪。孟丹儿这一世竟然不是个人,而是一个修练百年刚刚化成人形的猪妖。
修炼了整两百年,孟丹儿第一次化作了人形。肉肉的身材较比别的妖精的确丰腴了些,嫩粉色的球形脸,两汪眸子又圆又大,密长的睫毛扑簌簌的,一张嘴便灿出满口整齐釉白的大牙。
孟丹儿岔开两条腿,蹲在河边,望着水里自己化作的人形倒影,暗自嘀咕。“怎么是这个样子?模样不大美观呀!”
的确,跟那些狐狸精,蛇精,猫妖比起来,孟丹儿的人形实在不够清丽。都说妖精变化成人,即便不是倾国倾城,也该是魅惑众生的皮相。可惜,孟丹儿是一只猪精,还是一只野猪精。就是那种长着长长的獠牙,浑身黢黑的鬃毛又粗又硬,肌肉型的野猪。
“猪懵懵,就连你也能变成人形。啊呀呀!瞧你那个鬼样子。”一只柔媚玲珑的兔子精从树丛里钻出来,那兔子精才一百几十岁,平时修炼又懒散,只修了了个半人半兔,四肢刚刚有些精致的模样,兔头和尾巴却怎么化不成人形。
“你这是妒忌!”孟丹儿扣起河边一颗小石子,嗖的打起水漂,水花四溅,荡起阵阵涟漪。“总比你强,毛脸,巨牙,三瓣嘴。真有个人类看到你,也该被你吓死。”
“呵!你不过是仗着比我早生了几十年,否则今日咱们两个,不知谁更像人,谁更像鬼。”兔子精扬着脖子,学着人类用鼻孔吭气。“这二百年的妖精比一百年的妖精强,五百年的妖精比二百年的妖精强,一千年的妖精呢,又比五百年的妖精强,可终究,只要是妖,就比不过人去。”
人,孟丹儿只听妖界的长辈说起,自己却从没见过。传说,人有七情六欲。喜、怒、忧、思、悲、恐、惊。人有四大皆空。道空、天空、地空、人空。人有五毒六欲,七情八恐。想来,做人可真麻烦。可是,为什么妖精又都说做人好?
孟丹儿想下山去看看,她好歹也修成了人形,说不定自己去红尘中历练一番,还能得个道什么的。
准备了半个月,孟丹儿背了整整两包袱的地瓜干儿,浩浩荡荡朝着人间逼近。
临行前,妖界的长辈叮嘱她。“人间凶险,红尘苦多,你可千万记得三件事。第一件,万不可吃酒,你刚修成人形不久,尚不稳定,若是吃了酒就会原型必露。第二件,万不可轻易相信人类,人类贪名逐利,自私狡诈,他们有一个技巧叫欺骗。第三件,定要守住自己的内丹,妖因内丹而有法力,倘若丢了内丹,只怕你性命不保。”
当时,孟丹儿一边装着地瓜干,一边支支吾吾的答应着,其实都是左耳的听右耳朵冒了。只还依稀的记着,那长辈摇头晃脑的反复吟着一句诗。“山家不恋红尘事,居住荒林看水流。”
……
孟丹儿行了两个月的路程来到人间,她不知此为何处何地,只觉得人间稀奇又甚好。朝阳当空时节正好。宽阔的街市,热闹的行人,有糊了鸳鸯灯笼的小贩当街叫卖,有少女提着一篮子檀香木梳桂花糕四处凝望招揽客人,有推着烧饼炉子的老翁,有提着钢刀剖牛的屠夫。有钱行当铺,布纺酒家。有手纂着糖葫芦的孩童,还有脂香粉香的美妇人。朱蒙蒙被这红尘的俗景惹得眼花缭乱,怪不得都说世俗乱人,谁处这世俗中不是身心舒畅。
忽的,一辆马车在孟丹儿身边疾驰而过,红棕色的马蹄踏起一滩泥黑色的污灰,孟丹儿被这灰尘迷了眼,紧忙用手搓揉,待睁开眼睛,定睛一看,那辆肇事的马车正停靠在了一家酒楼的大门口。
孟丹儿仰着头看那家酒楼的牌匾,一块棕黑色的实木大板,上书三个金光大字,喃喃吟道“‘风西鸟’,这名字起的好生奇怪。”,其实是孟丹儿天性懒惰,认字不全。酒楼匾额上实则题的是‘凤栖坞’。
从那个马车里钻出个少年郎,穿了一身白衫,皂色的靴,腰上系着玄色嵌玉的腰带,手执一把山水折扇,扇子上挂了个鸽子蛋大小的平安扣扇坠。
孟丹儿被这少年吸引,瞪着一双绿豆大的圆眼,碎步藏在马车背后,想要看他正脸。那少年摆着扇子,款步走进‘凤栖坞’。‘凤栖坞’里飘出阵阵香气,酒香,蔬香,肉香。这香气就跟长了脚似的,前仆后继直往朱蒙蒙鼻孔里窜。m.xiumb.com
“咕噜噜,咕咕……噜!”孟丹儿馋的肚子打鼓。索性先把肚肠的问题解决,孟丹儿整整衣衫,踏着那白衣公子行过的足迹,也进了酒楼里去。
进了门,孟丹儿一眼便逮到了那个白衣少年。他坐在大堂西角靠窗边儿的位置。朱便在他的对面儿捡了个座,正好能看清他的模样。
这红尘真是好,竟能孕育出如此标致的少年。高耸的眉骨,笔直的鼻梁,双唇又薄又翘,就连人中都生的妩媚多情。孟丹儿看的失了神,双眼直勾勾的盯着人家意淫,那赤裸的眼神,简直能把少年生吞活剥了。
对面的少年点好菜,一碗素面,一碟炒笋丝。偶一抬头,正瞧见对面桌,有个身材丰润的胖姑娘直勾勾的盯着自己的脸瞧,那姑娘嘴角还勾起一抹不可描述的浪笑。少年被看的心里直发毛,故意把手里的扇子耍开,挡住了那缕怪异的目光。
“唉!客官。唉,唉!!。”店小二在孟丹儿身侧连连抖落抹布。“这位客官,您想吃点儿什么?”
“呃!”孟丹儿猛然回过神。“吃,吃,有馒头么?先来五斤。再来两只清蒸小肥鸡儿,一条红烧鱼,两张驴肉大饼……。”
店小二听了,还以为来了只大肥羊,打开架势要好好宰上一刀。“小店的卤牛肉最好。”“上。”“糖蒸桂花也好吃。”“上。”“樱桃果子狸?”“上。”“酱炖肘子?”
“什么?”孟丹儿忽的胸口一紧,脸色潮红,圆眼怒瞪,气得连后腿上的鬃毛都竖了起来,一字一顿。“你竟然敢让老娘吃猪肉?”
店小二被这突如其来的气势吓了一跳,这南来北往的客人,总有那么一两个有怪癖的,连忙摆手。“姑娘莫气,我这就给您备菜去。”随即溜之大吉。
孟丹儿目光仍追随着那白衣少年,白衣少年好像看见了什么,突然趴在桌子上,把脸埋进衣袖里,应该是在躲人!孟丹儿四下细瞧,酒楼里除了几桌食客,只有一道士比较奇怪。那道士站在门口,四处张望,好似寻人。只见他个子不高,紫红色面皮,花白发须半痴半癫,一双吊梢眼时不时斜着打量酒楼里的人。常言道:斜眼看人,非奸即恶。朱蒙蒙不懂什么是大奸大恶,只是单纯的觉得道士长得有点丑陋了些。
忽的,那道士目光锁死在白衣少年身上,霎时间,从袖中扯出一柄软剑,纵身一跃,照着少年猛劈过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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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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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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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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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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