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小雅拿过日记本。对我们道。
“咱们接着看吧,人的第六感是很准的,说不定会在这个日记本里边找到什么有关的线索。”
日记的第二篇。写了方祯和那个男孩子的相遇。
“其实我们的相遇很不堪。
我知道,你是在有女朋友的情况下,想要寻求一时的新鲜感,才认识了我。
你低估了一个女孩儿的第六感,从我们见面的第一天。你对我说你和我之间根本不可能。所以我们只能做普通朋友。wWW.ΧìǔΜЬ.CǒΜ
那天你还在微信上跟我说过一句话。你说不想亏欠我太多。那时我就隐隐有一种感觉,你可能并不是一个单身的人。
直道我们第六次见面,那场瓢泼大雨。我在你的宿舍门口守了一个半小时。那天你在陌陌上对我说。“我有女朋友了,你考虑过我的生活吗?”
我回。“我如果早知道你有女朋友,我是有自己的底线的。我就不会纠缠你。”
你又回我。“我没有女朋友,我只是说我们不合适。”
从那一刻,你其实已经把自己暴露无疑。
这是我心中这种强烈的第六感,因为没有得到你明确的答复。我总是在心里辗转反侧,觉得可能是自己多想了!
直到你第二次把我拉黑,26天之后又在陌陌上跟我说话,你说你的女朋友是后来谈的。你们什么也没有发生过。
从那一刻,我就已经肯定。一开始你就欺骗了我。
那几天的我心如刀绞,原来在我心中完美的邂逅竟是那样的不堪。就像张爱玲说过一句话。“人生就像一个华丽的袍子,里面却布满了蛆虫。”
我纠结了,痛苦过也挣扎过。可是,我还是放不下你。
所以,我选择站在原地继续等待。
从那一刻开始,这是一场我前所未有的体验。
你打破了我所有的底线,让我变得连自己都不认识自己。
我有无数次的冲动,什么世俗什么底线,让他们都滚去吧。哪怕能够依偎你的身边,做一个见不得光的人也好。
我的内心挣扎过很多次,可是,我还是在每次自己就要控制不住自己的时候。最后选择了强烈的控制。
我知道。一场不体面的开始,得到的永远不会是一个完美的结局。
所以,如果和你不能拥有完美,那我宁愿和你不要有开始。
其实你的内心也有挣扎过吧。到目前为止,你一共说过三次想要来见我。可是到最后关头你也犹豫不前了。
我谢谢你的犹豫。没有把我推到万劫不复的地方。
也因为你的犹豫。让我对我们的未来还可以心存一丝幻想,抱有一份美好的期待。
我上网查了好多资料。一个有女朋友的男人,为什么会选择去寻找另外的女人。
最后得到的结果是,有可能你想要的并不是生理上的需求。因为我们从来也没有真正的发生过生理关系。你只是在你的感情之中。得不到心理上的满足。
自始自终,你在我的心里都是那么的完美。即使现在我已经发现了你很多的缺点。你的臭脾气。你不会说话。总是一句话就可以把我噎的心里难受好久。
但是,自从发现了你的缺点之后,我才觉得你的形象更加完整。你是那么的可爱。
之前不算太了解你的时候。我觉得你的身上有光环。吸引我的也是那种光环效应。直到发现了你的不完美,我才确定我是真正的爱上了你。
你的微信签名是,孤独是顽疾,即使走再多的路也无法自愈。
我一直在想。那样一个可爱的你为什么会孤独?后来才发现,这个世界上所有人都是孤独的。
因为所有人的内心都不满足,都空虚,都寂寞。
只有毫无保留的去爱一个人,或者被一个人毫无保留的爱着。才可以治愈微量的孤独。
所以,为了治愈我自己。我选择毫无保留的去爱你。为了治愈你。我希望你可以被我毫无保留的爱着。
知道小王子的玫瑰花吗?以前我觉得你是天上的太阳,独一无二。后来我才发现,你只不过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玫瑰花。并且花杆上还有刺,总是会把我扎的遍体鳞伤。
这个世界上有万万亿朵玫瑰花。小王子心心念念的,只有他星球上被他细心呵护的那一朵。
而我心心念念的,也只有一个你。
我们都是这个人世间最平凡不过的人。可是你真的好幸运,因为你已经成为了我的唯一。
我真的好不幸,因为我的玫瑰花,他从来都未曾属于我。
我想要把自己变成一颗药,可以永远治愈你的孤独。我想要把自己变成一根蜡烛,在我将自己燃烧殆尽之前,可以照亮你的整个人生。
我拼尽全力。付出了百分之百的心意,可是你能看到的不也只过是百分之二三。
在刚认识你的时候。是我人生中最灰暗的一阵子。
因为父母的逼迫,我选择了一个自己完全不喜爱的专业。再也走不出去,没了热爱。自己又懒,每天在学校过得浑浑噩噩。
所有人都说,女孩子应该在大学谈一场恋爱。
但是我真的从来没有那个想法。我只是想通过网上聊天,给自己找一个说话的陪伴。
然后等到自己工作之后。随便找一个其貌不扬的土大款。
他负责努力工作挣钱。我就一个月挣两三块钱够自己零花。每天在家里做做饭,打扫打扫卫生。
说实话,我一开始看到你的照片。真的是一点感觉都没有。
所以我在去见你的那个晚上,完全是出于对你打工地方的好奇。你的照片拍的真的好丑,又凶,脸上还有点微微胖。
我甚至连头发都没有洗,也没有补妆,邋里邋遢去见你。
可是当我看到你的第一眼起,我就知道,我遇到了我的劫难。
迄今为止,你依旧是我的劫难。只是我常常都抱有幻想。我宁愿这份劫难可以陪我度过一生一世。”
方祯原来从三年前就喜欢上个一个有着女朋友的男人。
那个男人一开始对他说。自己是一个单身。但是两个人却只能做普通的朋友。
后来这两个人分分合合。最终还是以朋友的名义长远的走了下去。
这一本粉红色的日记本,厚厚的。里面已经被写满。全部都是密密麻麻的小字。
厚厚的像一本满是真心的情书。
我和苏丹红还有莫小雅挤在饺子馆的小小柜台里。
用了整整一夜的时间,终于把这一本笔记本看完。
从笔记本的内容里面我们得知,方祯因为父母的逼迫,选择了自己不喜欢的专业。
他本来幻想着可以去外地上大学,读财经专业。可是他的父母不想让他走的太远。所以逼迫他在本地的槟城职业学院,学了一门小小的护士。
这个女孩儿进入大学之后,每天心情都很郁闷。所以他选择在社交网站上面找人陪自己聊天。
于是,他认识了一个同校的男孩子。
两个人只聊了短短的几句话。便见面了。
方祯对这个男孩子一见钟情。可是那个男孩子却有女朋友。
这么一本厚厚的日记。里面用的全部都是你代替那个男孩子的名字。
我们自始至终不知道那个男孩子叫什么。只知道两个人是在陌陌上相遇的。那个男孩子有一个网名。叫做梦中的麒麟岛。
所以这个日记本的名字,叫做《心中有座麒麟岛》。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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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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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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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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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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