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很快他就反应过来。
转过头去。
看见云凤无声站在他背后。
“小凤凤!”阿剑的眼睛亮起来。
当真是白天莫说人,晚上莫说鬼。
他刚才还在想这个人怎么没良心,现在他就出现在自己面前,当真跟鬼一样。
于是连忙关切道:“小凤凤,你怎么把自己弄成这副样子,莫非京城出了什么事?你是来找陛下和娘娘的吗?”
云凤全身脏兮兮的,也不知道之前去哪个泥地里打完滚。
阿剑看了觉得奇怪。
他实在很难想象这个强到离谱的人会遇到什么对手。
云凤沉默。
半晌,才道:“没有,我这次来……没什么事。”
“胡说!你堂堂禁军统领,专程来燕州一趟,怎么可能没事,别藏着掖着,快告诉我究竟发生什么了。”阿剑表示不信。
云凤很无意。
这臭小子,平时看起来傻里傻气,随便糊弄几句就行的人,今天倒是精明起来。
可他要怎么说?
说自己为了来找“生死未卜”的他,特地辞了禁军统领的职位吗?
这话要是让他知道,肯定会追着问他是不是傻子。
云凤才不是傻子。
所以他不想理阿剑。
进燕州的时候,他也先了解过这边的情况,知道医棚现在缺人手,所以没再理会那蠢货叽叽喳喳,转身往医棚的方向走去。
阿剑觉得莫名其妙。
但没有犹豫,也快步跟上。
“喂喂喂,你到底是来干什么的,告诉我嘛,对了,你知不知道本大爷之前多么威武,那匈奴鞑子派来偷袭我们的刺客,可都是被本大爷给挡了下来,你想听听当时的情况吗?算了算了,我直接跟你讲……”
阿剑就像打开了话匣子,叽叽喳喳说个没完,还跟在人身后不肯走。
云凤脸上露出不耐烦的表情。
但许久,嘴角还是按捺不住一抹淡笑。
这个话痨还活着。
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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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晚上就不怎么好了。
晚上的燕州城下起大雨。
残雪忙碌一天,好不容易想起临走前云若璃的那句嘱咐,正准备回去复命,走到门口,才发现天上已经下起淅淅沥沥的雨。
雨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
虽然边境的风沙雨雪凛冽起来是这个的无数倍,但不知为什么,残雪站在医棚门前,忽然就沉默下去。
愣神许久,也没有开口。
她身后的心腹见状,也不敢说话。
雨水绵密。
她站在离雨幕最近的位置,看着头顶漆黑的天空,仿佛陷入了深思。
不知过了多久,身后一把纸伞忽然斜斜出现在她头顶。
洛怜花撑着伞站在她身后。
见她转头看过来,整个人顿时有些拘谨,但还是道:“春雨甚寒,这雨太大,你别再往前走了,小心感冒。”
他不好说太多劝诫的话。
毕竟自己也没什么立场。
但残雪却转头看向被油纸伞隔开的雨幕,喃喃道:“这雨不大,在我看来,只是最普通不过的小雨罢了。”
洛怜花以为她是在感慨边境的气候。
那里环境恶劣,在她最开始去军营里的那一年,他也亲身感受过,只是不曾让她知道。
之前他看折子戏,有唱到近卿情怯,最是兢兢时。
他那时不明白何为兢兢。
现在才明白,就是他现在这个样子。
初闻不知曲中意。
再听已是曲中人。
“边境的雨……很大吗?”洛怜花小心问。
“倒也不大。”残雪摇头,语气无比平静,“我见过最大的雨,要数当初我们连夜逃出京城的那天晚上。”
那天晚上的雨,大得她根本看不清前路。
当时她不曾想他们未来究竟会走向何方,更没想过最终的结局会发展成今天这个样子。
洛怜花闻言,手中的纸伞微微收拢,白皙的手背上隐隐透出一层青筋。
残雪说完这话,才后知后觉的想到的什么,然后充斥在两人中间的是长久的沉默。
不知过了多久,她忽然抬脚走进雨里,纤细的身影快速消失在雨里。
她身后的心腹见状,也连忙找了把纸伞,匆匆跟上。
在经过洛怜花身边的时候,他还是用最快的速度向对方躬身示意,以示礼貌。
洛怜花微微点头。
他知道这是紫微宫的人。
也知道在紫微宫里,绝大部分的人对他都抱有善意。
因为是他逼死了雁王,才让他们尊上有获救的机会,同时更让他们免去了做抉择的痛苦。
在他们眼中,他为所有人担下“恶人”这个角色,才让他们能继续站在“善”的高地上,正常生活。
雁王是残雪的救命恩人。
她对他的态度当然会不一样。
但其实每个人心中也都有自己的一杆秤,雁王与那位,究竟谁更适合坐在那个位置上,不用提醒,傻子都看得明白。
所以很多人把洛怜花的行为看成是一种牺牲。
正因为有了他的奋不顾身,才能让他们良心过意的去。
他们对他心存感激。
但对残雪的事,又无可奈何。
见人影走远,洛怜花轻轻摇了摇头,收好手里的纸伞,准备回去。
结果刚转身就看见钱子骞和李屠夫正站在离他们不远的地方,保持着准备开溜但是又没来得及的动作。
“天色不早,两位若是有这个闲心,不如好好打理打理医棚里的病患,免得日日焦头烂额,忙得不可开交。”xǐυmь.℃òm
洛怜花对残雪有愧,但不代表他是个好欺负的主。
戏班游历天下这么多年,他作为老板,若是好欺负,那戏班就不用吃饭了。
钱子骞也陷在被人抓包的尴尬之中。
但好在他有城墙般厚的脸皮。
被人质问,他立即反驳,道:“洛公子可不要睁着眼睛说瞎话,我们哪里在闲着了,你是知道啊,那位女将军是真的厉害,今天把李屠夫摔了一道,险些把人给摔坏,我这不是担心人出问题,才过来给他看伤的吗?”
“哦,月下看伤,两位倒是很有雅兴。”洛怜花冷笑。
钱子骞:……
“洛公子过奖。”
只要自己不觉得尴尬,那尴尬的就是别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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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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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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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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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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