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两天的观光,让众人已经适应了南极的寒冷气候,并且逐渐掌握了在南极应该遵守的规矩,伴随着第三天朝阳的升起,海洋城堡号上的所有人,全都早早地从床上起来了。
洗漱、穿衣服、吃早餐……
往日里再平常不过的小事,今天做起来竟然有种莫名地仪式感。
因为今天……
众人所有的目标都是相同的,那就是南极极点!
……
早九点,所有人在海洋城堡号前集结完毕。
半个小时后,在黄志远和林谦等人的带领下,这支庞大的队伍朝着南极极点的方向,浩浩荡荡的走了过去。
没错,就是徒步!
选择徒步的原因有很多,首先是这里根本没有那么多的雪地摩托可以承载这支数千人的队伍,其次若是选择乘坐交通工具,那么无疑会让这次的活动失去很多应有的意义,最后就是南极极点距离他们当前所在的联合冰川营地并不是很远,徒步前往绝非什么难事。琇書蛧
根据以上种种原因,最终林谦决定徒步前行。
带好装备,众人便正式出发了。
考虑整支队伍里面人的身体素质各不相同,走在前面的林谦和黄志远,他们的步速始终维持在一个所有人都可以轻松跟得上的速度。
“黄站长,据我所知,人类有史以来首次到达南极点是在20世纪初吧?”
林谦和黄志远并肩前行,途中他向着黄志远搭话道。
“是的。”
“准确的时间是1911年12月14日,挪威探险家罗纳尔·阿蒙森,成为了首个成功抵达南极极点的人类。”
黄志远手里拿着一个雪杖,面对着林谦的询问,他张口便将最准确的时间给道了出来。
“他是怎么做到的?”
“那时候的技术可不像现在这样发达啊。”
林谦有些好奇地询问道。
“在那个年代,凡是向南极极点发出挑战的人,往往都是将生死置于脑后的人,虽然罗纳尔·阿蒙森是首个抵达南极极点的人类,但是在罗纳尔·阿蒙森之前,却是有着数不清的人,倒在了征服南极极点的道路上。”
“罗纳尔·阿蒙森非常聪明,他巧妙的利用了52只爱斯基摩犬作为助力,再加上对行程的严格规划,以及些许运气因素,最终成功抵达了南极点。”
黄志远常年驻扎在南极,他整个人就相当于是一个人形的百科全书,有关南极的一切,他都烂熟于心。
“世人永远都是只知道第一名,不知道第二名。”
“然而在征服南极点这件事上,第二名同样值得所有人的敬佩。”
黄志远说到这,突然叹了口气。
“怎么说?”
林谦眉头微挑,有些好奇地询问道。
“因为第二名,他将自己的生命,永远地留在了这片雪原上。”黄志远停顿了下,紧接着再次说道:“其实他本可以不用死的。”
“能详细说说吗?”
黄志远的叙述,让林谦心里的好奇有些难以抑制。
“他叫斯科特,是鹰国的海军上校,他的队伍在罗纳尔·阿蒙森抵达南极点的第三周,历经千难万阻,也成功抵达了南极极点,不过当他们看到罗纳尔·阿蒙森早已经插在南极点的旗子后,他们的信念差点就此崩溃。”
“他们失魂落魄的返航,最终在返航的途中,包括罗斯科特在内的所有人,全部在帐篷里冻死了。”
黄志远向着林谦简单讲述了下事情的经过。
“就这?”
林谦觉得这件事应该还没完。
“如果仅仅是这样,斯科特的事迹自然不会被后人广为流传。”黄志远笑了笑:“就在斯科特等人失联后,鹰国方面很快派出了搜救队伍前来搜救,最终在一个距离补给点仅仅只有20公里的帐篷中,找到了早已全部被冻僵死去的三具尸体。”
“在斯科特等人的遗物中,搜救队员们没有发现在他们的行囊中,有着一块重达四十多斤的石头被保存的无比完好,后来众人才知道,这块石头是舌羊齿的化石,那是一种对生物进化和对二叠纪冰川时代的研究有着举足轻重里程碑式意义的材料。”
“在接连遭遇雪地摩托罢工、马匹死亡后,斯科特他们只能依靠人力拖拉物品,为了加快行进速度赶回来,他们抛弃了大多数装备以减轻负重,甚至是某些生存的必需品都被他们抛弃了,但这块重达四十斤的化石,却始终被他们保存完好的携带着。”
“若是没有这块化石,他们是有可能抵达距离他们仅仅只有20公里的补给点的,而若是抵达了补给点,则代表着他们是有生的希望的。”
黄志远将后面的故事,向着林谦娓娓道来。
林谦听完这个故事,他沉默了。
在生死面前,什么都是不重要的。
金钱、名利、权力、地位……
这些全部都是过眼云烟,就好像黄柏此时正在拍摄的电影,《一出好戏》里的剧情那样,当所有人囚禁在孤岛上,在生死面前,往日的荣光全都不在。
曾经光鲜亮丽、拥有着无数追求者的大美女,为了生存下去,宁可出卖肉体,让一个曾经连瞧都不会正眼瞧一眼的穷小子每天各种花样在森林里唱歌。
曾经资产亿万、前呼后拥的大老板,为生存的精神支柱不崩塌,他被别人予取予夺,卑微到了极致。
这就是人性,这是作为人的求生本能。
然而斯科特三人的这般行经,却是逆人性的选择,在生死面前,他们宁可选择死,也不肯将手里的化石扔掉,这种行为确实是值得所有人敬佩。
“那故事的最后呢?”
林谦轻声询问道。
“故事的最后,搜救队的队员,按照他们的遗嘱,将他们就地埋葬在了这片雪原之上,并为他们立了一个面朝着南极点的十字架,而这个埋葬着他们的墓,就在那里!”
黄志远说到最后,手指突然向着某个方向指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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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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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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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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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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