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处精心挑选,南北朝向,背阴处的方位,大胡子手持铁锹,正在一铲一铲的松着土。
在他身前,有座新立的坟茔,还用周围找来的石块,做了个简单的墓碑。
此处这荒坟,不止这一座。
挖土的人,也不止大胡子一个。
“我给老王说,等这一仗打完了,就带他去玉皇宫拜谒。
他那人,是个练武疯子,对江湖大派敬仰的很,总说自己这一辈子没希望了,总想着把自己的宝贝儿子,送进大门派里习武。
以后要当个大侠,也光耀门楣。”
杨复一边铲着土,一边如聊天一样。
给身边沉默的众人,说着好兄弟的生平。Χiυmъ.cοΜ
此处也无太多人说话。
便能听到他还有些沙哑的声音,在不断挖土的声音中回荡着。
“老王的武艺,其实不错的,就是家世不好,出身卑微些,年轻时,没有好功法,白白耗费了时间。
我和他成了兄弟,便将家传功法交给他。
那一日,我记得清楚,老王发誓说,这一辈子一定要报答我。
他以为。
我是给了他真正的好东西。
我也是那么认为的。
好东西,不给自家兄弟,又要给谁?
但实际上...”
低沉的男音,在这一瞬,停了停。
大胡子拄着铁锹,伸出手,抚摸着眼前无名墓碑。
他说:
“是我害了他。
如果当时,我不给他那功法,他习武不成,没准现在早就断了习武的念头,回家去,当个小富家翁,与家人待在一起。
哪会惨死在这里?
是我害了他呀。”
大胡子丢下铁锹,后行了几步。
从地面上的竹娄里,拿出一沓纸钱火烛,和一小瓶酒。
他跪在墓碑前。
将火烛点燃,又将纸钱引燃,放在墓碑前方,拿起一个碗,给里面倒了些酒。
他说:
“但即便如此,我也知道。
老王九泉之下,依然不会怪我,他不会觉得是我害了他。
他会说,是我给了他希望,是我带着他真正走入武林之中,圆了他的大侠梦,哪怕他的名声,一直都没有传扬出济南府之外。
但他依然觉得,他这一辈子,值了。
不会和他老爹一样,一辈子都守着田产过日子,活的窝窝囊囊,毫无光彩。”
大胡子的声音越发大了。
他的眼眶红红的,伸手将那一碗酒,一口饮尽。
喝得粗暴。
酒水顺着胡须滴落,将衣服都打湿了些。
“但老王啊。
杨某宁愿你和你老爹一样,当个平平安安的庄稼汉,这劳什子江湖,有什么好的!
你一心想做大事,却出身未捷,死于这百里之外。
你让杨某,怎么有脸回去,见你家人!”
他如此说着。
就如斥责一般。
但那个憨憨的汉子,却再也无法从坟墓中跳起。
与他好好争辩一番。
人死了,不得复生了。
杨复又往碗中,倒了一碗酒。
他朝着墓碑,磕了几个头,然后站起身来,手持酒碗。
将那酒水,洒在墓碑之前。
陪自家兄弟,再饮最后一次,送他踏上黄泉路。
大胡子身后,三十多个人,安静的看着这一幕,他们是随着杨复一路杀回东营残城的猛士。
各个都是勇武好汉。
此战之后,也会各个都是齐鲁豪侠。
自然有活下来的人,将这三十猛士的故事,传扬到天下各处。
有无数年轻人,会因为他们的豪勇激励,踏入江湖,也有无数武林豪客,会因他们的作为深感荣幸。
会有人称呼他们是正道豪杰,也会有人传颂他们的道义。
甚至是,在他们死后,入土之后。
—————
他们的故事,还会在这片大地上,以口口相传的方式,延续下去。
那些故事,将超脱他们本身。
化作传奇,再成为神话,最后化作一代代孩童的睡前故事。
名留青史,不过如此。
无数好汉行走江湖,竭力拼杀,不就是为了这生前死后名吗?
这本该是件好事。
但在此地,在这三十余人心中,却并没有什么荣幸之感。
虚妄的名声,比不得那噩梦一日,地狱厮杀。
所谓的侠名,也比不得夜半惊醒,满目疮痍。
不管旁人如何绘声绘色的赞扬他们的勇气。
他们自己知道,他们能活下来,不是因为自己有多么厉害,手段多么高超。
只是因为,他们运气好。
只是因为,在绝境之中,他们遇到了眼前这个大胡子,被这个大胡子,传授了神武术。
这才得以在群鬼环绕里,杀出一条血路来。
和杨复学了神武术的,也不只是他们。
在出发时,他们有六七十人。
而在结束时,却只剩下了三十多人。
一半的人,都埋骨在了那条路上。
而现在,那些同伴们,就被掩埋在眼前。
座座荒坟中,沉睡的,都是比他们更有勇气的死者。
那是同伴。
哪怕不知道名字,不知道师承。
哪怕大家所有的交集,都只是那一路拼杀,同袍浴血。
但依然是同伴。
武者们的友谊,总是这么纯粹而简单。
相逢义气为君饮,同袍染血称兄弟。
他们这些活下来的人。
有义务,也有责任铭记,这些为他们而死的同袍,直到人生最后一息,也要把他们的故事与勇气,传递下去。
接下来的人生,将弥足珍贵,也不再只是为,自己而活。
“众位兄弟,且先别离去,听杨某说几句话。”
杨复倒完三碗酒,他转过身来。
看着身后人人缠于手臂的白布,他唤了一句。
那些在各座荒坟前,祭拜亲友同伴的武者们,也仰起头来。
有几个已准备离去的,停下脚步。
他们看向杨复。
这大胡子带他们杀出重围,在这些幸存者心中,自然有番感激与尊崇。
杨复感受着眼前目光,他深吸了一口气。
说:
“我不知诸位兄弟心中作何想法,但杨某拼杀一场,幸的存身,心中厄念,却仍未通达。
我有兄弟,死于妖邪之手。
我家孩儿,被邪阵损去灵韵。
每每想及此处,我心如刀绞。
杨某身为一个男人,没能护住兄弟,没能护好家人,已是失败至极。
不瞒众兄弟。
昨夜中,杨某甚至万念俱灰,有轻生之行。”
人群的气氛,低沉了些。
有几个面容憔悴的人,更是咬住了嘴唇,低下头来。
何止杨复有这种想法,人群中有几人,失了爱妻或夫君,或是同门兄弟,无颜回家面对家人。
便已暗下决心,待离开此处后,便要寻个地方,自我了断。
“但将杨某,重新拉回世间的...”
大胡子回头看了一眼身后的墓碑。
他说:
“同样是我的兄弟,我的孩儿,我想,他们心中定然是不甘的,就如我辈心中不甘,我想的是,若我也死了,那这些兄弟的不甘与公道,又由谁来讨回?”
杨复的声音更大了些。
毫无做作。
完全是心中所思所想,说与众人听。
他大喊到:
“以往江湖,便有蓬莱秘闻,只是我等偏听偏信。谁又能想,那几百年的仙家传说背后,竟是如此鬼蜮阴森?
眼前这滔滔之祸,便有一分缘由,是我等的不作为!
如今,亲眼看到了蓬莱之酷烈,玩弄天下,把我辈武者,当做是栏中蓄兽!
我等既然看到了,就不能当做无事发生!”
大胡子握紧拳头。
他说:
“杨某心中愤恨难平,便欲建‘神武盟’。
不涉天下纷争,不管江湖正邪,只以手中刀,为此处埋葬的众兄弟,讨回一个公道!
也欲为我齐鲁之祸,去向那些蓬莱狗贼,诉清冤屈!
我也知人各有志,江湖羁绊缠身,不求众兄弟都入此间。
只是,若众兄弟心中,也有如杨某一般的愤恨不甘,也欲为死者讨来公道,也不愿见再有此等惨事现世。
那下一次,在蓬莱再欲坏我人间时,便请众兄弟,与我一起,再战鬼蜮!”
他说到最后,已是义愤难平。
周身真气,川流不止。
手中无刀,但那逐鬼修罗刀意,却也隐隐浮现。
在荒坟之前,杨复以手做刀,划过额头。
流下鲜血覆面。
“杨某今日,在众兄弟前,立下誓言!”
“从今往后,只要我尚有一口气在,便不许这人间沦做鬼蜮。”
“从今往后,只要有妖邪丛生之事,便有我杨复持刀斩之!”
“从今往后,只要有蓬莱狗贼作乱之处,便有我‘神武盟’死战到底!”
“兄弟鉴之!”
“众鬼鉴之!”
“天地鉴之!”
“轰隆”
也不知是巧合,还是杨复立下天地大誓,当真被天道所闻。
大胡子话音刚落,一道蓝色雷光,便从天而降。
划过天穹,正在众人头顶炸响。
这一幕,让杨复眼前众人心中凛然。
敢和大胡子一起厮杀群鬼的,肯定不是无胆之辈。
如今被杨复一席心里话掀起心中义愤,又有这天象升腾,当即,便有十几人大步踏出。
他们如杨复一般,以指为刀,划过额头。
各个发下血誓。
剩下众人,也都齐齐效仿。
大胡子见众兄弟发誓相随,一时间心中感慨。
他说:
“杨某也知道。
就算咱们齐鲁的事传扬出去,这天下,也多的是如曾经我等一样的人,只把这世间惨事,当成笑料。
齐鲁的凄惨今日,就是他们的绝望明日。
我也知道,咱们这神武盟之事传出,亦会有风言风言流露,坏我等心念,泼上脏水。
但众兄弟!
我等所行,并非为了他人赞赏传颂,亦不求什么大侠道义。”
大胡子朝着眼前众人伸出手,他大声说:
“我等神武盟众人,都乃是复仇之士!
我等三十三人,三十三刀,
心有猛志,便要坏它蓬莱野心。
断绝鬼蜮未来!今日聚首,立下血誓,不求争霸武林,只为讨回公道,解去冤屈。
众兄弟,不论何时,勿忘初心。”
众人齐声应诺。
当下决定,前往各处四周,招揽人手,又订好一月之后,于泰山重聚。
演练神武之术,为下一战做好准备。
这一幕,落入远方山林之上,沈秋负手而立,正站在一处高耸树梢。
在他身后,张岚抱着猫,桀桀怪笑。
他看沈秋手指上,还缠着的蓝色电弧,便调笑说:
“你这一记助攻,真是妙。借天地之威,为大胡子明证血誓。你老实告诉我,这神武盟,是不是也出自你手?”
“是又如何?”
沈秋随口说:
“关中华山,中原河洛,江南五龙,齐鲁神武。
剑门,玉皇,涅槃,纯阳,苗疆,五行,还有墨门,这便是下一个时代里的新武林,沈某实在是厌倦了那鱼龙混杂,非黑即白的人世。
如今有能力改一改,为何不做呢?”
“你倒是想得美哦。”
张岚哈哈一笑,抚摸着怀中猫儿,说:
“人心不死,欲念不灭,就算蓬莱毁弃又如何?下一个时代,依然会有好人坏人,这天下诸事,又岂是你沈秋一人得以把握?
你又不是神仙。”
“我确实不是。”
沈秋回头看了张杠精一眼,说:
“但任何规矩,究其根本,其实都不在于,它是不是能被违反,在于,违反之后,能不能承担起代价。
如你所说,就算斗败了蓬莱,以后定也还有野心家生事。
但我不正不邪的忘川宗,还在江湖呢,只要他们事后,能顶住忘川门人的裁决报复...
沈某其实真的不在意,那些正道邪门的野心家,到底想做什么。说到底,他们再坏...能坏得过沈某这抽魂夺魄,乱尽天下的妖人吗?”
“宗主霸气!”
张岚笑着,纹丝不动的,站在那树梢上。
对沈秋拱了拱手,谄媚的说了句。
忘川宗主摆了摆手。
他说:
“齐鲁之事,已到尾声。
我与青青,还要在此多留,再往关中一行,你与小铁,花青,无剑等人,先往苏州回返。
好好歇息几日,再配合沈兰,收集些临安处的情报,下一战,定然会在那里。”
“嗯。”
张岚应了一声。
不过他很快想到了一事,说:
“那些东瀛和尚,似乎要走了,你不去送送吗?”
“真济大师为寻希望,来到中土。
这宁波,齐鲁两战,他已有所悟的,此番回去东瀛,便要做拼死一斗。”
沈秋说:
“远隔万里之遥,此次一别,怕是再难有相见之日。
他们为此战,出力甚多,虽为域外之人,却有不属于我被武者的坚毅心性,也都是一众好汉。
好汉将踏上战场,自然要去送的。
让青青,小铁也一起吧,大伙一起,去送送他们。”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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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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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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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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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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