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将军长命百岁>第3章 第三章
  地面已经微微震动起来。

  匈奴兵在黑暗之中,如潮水涌来。

  秋鸿光与另外九个斥候埋伏在山坡处。

  斥候一职,是军中最重要的职位,没有之一。

  斥候的工作非常复杂,不仅需要侦察敌情,同时也要绘制关于地形地貌和地理环境,可饮用水源,行军道路等内容的军事地图,他们就是军队的眼睛。而且斥候对格斗和武器的掌握必须强于其他人,善于隐藏,能够潜伏作战。在战斗中,斥候的作用就是解决岗哨,潜入敌后,盗取文件或刺杀敌方首领。

  军队中,最精锐的兵种就是斥候,癸小队为第十支斥候小队,共有十人,队长是秋鸿光。

  这支斥候小队里,个个都是冲刺暗杀潜藏打探消息的好手,而且是霍屹千挑万选亲自选出来的。秋鸿光是去年刚刚进西河戍边军服役的新兵,但他使得一手好刀法,听说还是家传的,在各项考核中又名列前茅,因此被任命为癸小队队长。他虽然年轻,但刀法极为高超,军中没有不佩服他的。秋鸿光倚仗刀法,锋芒毕露,但为人又大方,倒没引起其他人反感。

  秋鸿光心里对霍屹固守的作战思路看不惯,他练就一身武艺前来投军,绝不是为了躲起来听匈奴叫骂的。这种不满积蓄已久,他带着手下斥候前往西方侦察敌情,看到那五百匈奴兵,将消息传回去之后,他们也得到了烽燧的消息,命令他们即刻回返的时候——这种不满达到了极点。

  “兄弟们,想不想摘两个匈奴的人头。”秋鸿光他们在阴影处注视着正急速前进的匈奴兵,伸手藏住了刀光的锋芒。今晚亮度极差,伸手不见五指,那五百匈奴兵在黑暗中变成模糊的影子,匈奴想必也是准备趁这个机会夜袭。

  但五百的匈奴兵都不好发现,他们十人更是完全隐藏在黑暗之中。更何况匈奴现在正全速前进,他们不可能停下来,自然也无从防备来自后方的偷袭。

  摘人头只是个说法,人头是很难砍下来的。秋鸿光间断而清晰地说了自己的计划,他们从后方斜切入匈奴兵的阵营,其间挥刀便砍,能杀几个杀几个,马不能停下来。砍完就走,然后回城。

  最简单的计划就是最有效的计划。

  秋鸿光胸口又热又涨,他冷静地观察了时机——事实上,做出这个决定就说明他很不冷静了。

  一声令下之后,这支斥候小队如幽灵般从山上冲下来,茫茫大漠陷入黑暗的沉寂之中,只有匈奴的马蹄声回荡在天地之中。为了保持隐蔽性,斥候的马蹄是被包裹起来的,踏在黄沙上的声音很小。前面的匈奴对身后的马蹄声毫无反应,直到他们靠近了,队伍最后面几排的匈奴才听到声音。他们对马蹄声非常敏感,正要往回看,秋鸿光的小队已经从后方斜切入匈奴的阵营之中。

  他们如同一把锋利的刀,尖锐地刺穿匈奴兵的尾部。秋鸿光一马当先,手起刀落,几个人头落地,□□乌孙马脚步不停,甚至越来越快,在匈奴反应过来之前,他们从侧方冲了出去。

  匈奴这时候才回过神来,几个呼哨之后,纷纷调转马头朝秋鸿光他们追过去。

  就像被猛兽追逐的猎物一样,秋鸿光他们身后紧紧缀着匈奴兵,那些匈奴兵已经连续行军几天,速度有所减缓。秋鸿光手提缰绳,朝远离西河边郡的方向驰骋。

  秋鸿光不认为匈奴兵能追上他们,这个地方,他们斥候比匈奴更熟悉。

  五百人的匈奴骑兵中,领先的是一个腰佩短刀,身负弓箭的青年,他目光紧紧盯着前面几个身影,眼神阴鸷。从小在马上长大的军臣岚发现了细微的方向偏移,如果继续追下去,就会耽误进攻西河边郡的时机,如果放弃追逐,这几个人就能逃之夭夭。

  军臣岚眯了眯眼睛,他口里发出几个古怪的音节,随后拿起长弓,骏马速度丝毫未减,冰冷的箭矢已经疾射而出,如饥饿的猛兽。

  在他之后,匈奴们齐齐朝斥候们射箭。

  漫天箭雨在黑暗之中袭来,秋鸿光听见了背后的声音,一支致命的箭矢精准地刺向他的背后,秋鸿光扭腰转身挥刀,叮的一声,箭矢狠狠撞在刀刃上,巨大的冲力让他的虎口裂开迸血,大刀几乎脱手而出。秋鸿光为这支箭矢的力道微微一凛,紧接着如雨的箭矢紧贴着他的脸飞过去,留下血痕。

  匈奴之中人人都是骑射兵,天生会在马上射箭,但他们的速度因为射箭而有所减缓。秋鸿光不打算死在这里,也不打算让同伴折损,他命令所有斥候加速前进,自己留在最后。他捏紧了刀柄,刀身在黑暗中游曳,银白的刀光乍然闪过,将密集的箭矢一一砍断。

  秋鸿光微微喘息,前面的同伴已经重新往边郡的方向跑过去了。他紧紧跟在后面,匈奴们无法追上他,便不停朝他射箭,被秋水刀一一挡住。但时间久了,终究体力不支,也没法躲开那些箭矢。

  直到他纵马回到城下,已经浑身无力,身中数箭。

  军臣岚一箭射中马腿,秋鸿光摔下来,用刀支撑着自己的身体。他抬起头,看到了城墙之上有无数弓箭手蓄势待发,正中间有一个穿着盔甲,手持巨弓的男人,目光毫无波动地看着重伤的他。

  城门紧闭。

  陶嘉木低头朝那个年轻气盛的小斥候看了一眼,说:“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

  如果这时候打开城门,就是敞开怀抱请匈奴进来做客。匈奴骑兵的速度,比关上城门的速度快多了。xiumb.com

  霍屹幽幽地叹了口气。

  匈奴兵逐渐出现在视野之中,军臣岚下令,几个匈奴兵意图上前拖走秋鸿光。然而当他们上前一步的时候,城墙上的士兵们齐齐射箭,将他们挡在百步之外。

  军臣岚指着秋鸿光,用口音奇怪的大越语大喊道:“郡守,你要把自己的同伴抛弃在城外吗?!”

  霍屹充耳不闻,从城墙上射下来的箭矢更加密集。

  匈奴兵一时不能寸进,骑兵不擅长正面强攻,他们攻城大多靠的是偷袭,如今西河边郡戒备森严,城门紧闭,现在偷袭的计划显然已经失败了。

  双方僵持了一夜,晨曦来临之时,军臣岚带领匈奴们后退数里扎营。

  军臣岚常常与其他游牧部落作战,这次第一次尝试攻城。经验丰富的呼衍且车还在后面带领大部队赶来,他对铜墙铁骨般的西河边郡束手无策。

  霍屹让人从城墙上扔下一根带抓钩的绳子,抓着昏迷不醒的秋鸿光进城。

  陶嘉木蹲下身把脉,又看了看他的舌苔和眼睛,说:“没伤到致命处,不过再拖下去就死了。”他会一些岐黄之术。

  霍屹让人把秋鸿光送到后面休养。

  两天后,呼衍且车带着大部队赶来,三万的匈奴兵黑压压地停在城墙之外,霍屹感慨地说:“大手笔啊。”

  匈奴开始攻城,黄昏的时候再退去。霍屹固守城墙,毫无破绽,将匈奴挡在西河边郡之外。后来军臣岚有了一个想法,白天佯攻,晚上偷袭,派兵偷偷摸摸爬上城墙,然而霍屹早有准备,热油烈火倾倒而下,将那些匈奴兵烧成焦炭。

  半个月内,军臣岚想到了种种方法,都被霍屹一一破解,他实在没办法了,决定强攻一次,然而匈奴骑兵并不擅长攻城,他自己折损大半,霍屹却损耗极少。

  霍屹像一只缩进龟壳里的老王八,蒸不烂煮不熟捶不匾炒不爆,无处下手。军臣岚在帐篷里大骂不休,恨不得爬上城墙,亲手扭断那西河郡守的脖子。

  半晌之后,军臣岚恶狠狠地说:“那我就和他耗着!我就不信他能耗到冬天!”

  呼衍且车旁观了半天,这时候才说:“耗不过的人是我们。”

  军臣岚斜眼看他,说:“呼衍且车怎么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

  呼衍且车摇了摇头,说:“如今的西河郡守,不是一般人。”

  “哦,就那个霍屹?”

  “他是霍家人,在此驻守西河边郡八年之久。霍屹生性谨慎,在他就任期间,从未出城迎战。”

  军臣岚不屑地说:“胆小怯战的鼠辈罢了。”

  呼衍且车低声道:“但这八年来,大胡在西河边郡一无所获。北有霍屹,南有李仪,这两人分别任西河边郡与拢方边郡郡守,使我大胡数年不曾进军大越。”

  “这样的人,万万不可小觑。”

  军臣岚沉默半晌,问:“那要如何破城?”

  呼衍且车说:“霍屹是霍家人,你还记得八年前,有一个霍家人死在单于手中吗?”

  军臣岚猛地睁开眼睛:“霍信!”

  八年前,霍信还是单于的心腹大患。

  呼衍且车笑了笑:“八年前,霍信出城作战,重伤被俘,单于将他绑在马后拖行数十里,半途就断了气,尸体被野狼啃噬,霍家人连尸体都没见着。霍屹与霍信是兄弟,您用这件事激他,若是他还不敢出城,城内兵卒也会看不起他,必然士气大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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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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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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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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