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的确是我逼着她吃的。”
在被夏昼赶出来后,饶尊灰头土脸地回了家。一路上情绪都萎靡不振的,阮琦一直忍到家才终于忍不住问出口。
她总觉得自己是听错了,可饶尊的直截了当令她脊梁骨发凉。
饶尊叼着根烟,偏头看着她的时候苦笑,“怎么?觉得恐怖?”
阮琦稳了稳气息,摇摇头,“我想,你们应该有不得已的苦衷。”
饶尊点了烟。m.xiumb.com
烟雾弥漫时,他的思绪也回到了三年前,回到了那片令人窒息的荒芜之地。给阮琦讲述过往的时候并不是件简单事,毕竟是切骨剜肉之痛的过往,饶尊每讲一会就总得停顿下来。
松一松气,缓一缓心口的钝疼。
那并不是一场愉快的旅途,对于夏昼来说,经常游走荒芜或无人之境去寻找原料都成了家常便饭,只要她想千里迢迢去寻的必然是市面上绝迹或罕见的原料。
前往戈壁滩的目的也是一样。
至今饶尊都记不清那原料的名字,也不知道夏昼寻找它来何用,只是知道,那原料长在戈壁滩的最深处,需要穿过毫无信号的黑戈壁,走过一入夜就风声鹤唳的雅丹地貌,最后进入罗布泊。
那只巨大的地球之耳,是能吞了天地的死亡之耳,更何况人命?
卫星电话损坏,早晚温差的变化,方向的迷失和超出时间预期已经断水少粮的境遇。
原料的盛开在炎热之际,那个季节,没人会神经质地前往那片恐怖之地。
就连常年热衷于户外的左时都架不住了,他受了伤,严重脱水,三人之中他是反应最严重的一个,而饶尊和夏昼也好不到哪去,夏昼的脚踝也被坚硬的盐壳划得血痕累累。
在迷失方向的第七天,左时终究没能逃过死神之手离世了。
当时夏昼一度崩溃。
饶尊知道,如果再不采取办法,下一个死的人就是夏昼。
那一晚他准备了烤肉,声称是偷着猎杀了野生动物,一口口喂给躺在帐篷里奄奄一息的夏昼。
人都有求生本能,在极度饥饿的时候,哪怕再难吃的东西都是美味珍馐,更何况是烤得直冒香气的肉?
夏昼吃得狼吞虎咽。
可饶尊错就错在与此同时给她煮了碗血汤。
在那种地方,如果没了粮食可能会熬出去,但缺了水那就是致命的。饶尊也不想这么做,毕竟是他兄弟,就算是死了,那前提也是入土为安,可是,夏昼怎么办?
没水的情况下,血也是能快速补充体力的物质。
他知道夏昼的鼻子灵,但还是抱着侥幸心理,毕竟她已经神智涣散,再者,真的尝出是血,他也可以谎称是猎物的血。
然而他还是轻视了夏昼的鼻子。
她尝出了是人血,然后开始质问他烤肉的来源。饶尊懊恼不已,从没吃过人肉的人自然不知道人肉是什么味道,但谁没闻过人血的气味?
饶尊沉默不语。
夏昼却也多少猜出来了,跌跌撞撞地去寻左时的尸体,当她看见左时的手臂被剜了肉,这才恍然大悟。
她近乎疯狂。
可饶尊能做的就是硬逼着她吃下那些肉,为了她能活着走出戈壁,他情愿去做恶人。
直到现在,饶尊一闭上眼睛还总能梦到那个时候,夏昼哭得歇斯底里,吐得稀里哗啦,他拼命地往她嘴里塞肉,跟她一样成了疯子。
阮琦在旁听得心惊胆寒,又觉得胃里一阵阵翻腾。饶尊讲述得并不详细,但在这过程中是连续抽了三支烟,阮琦看得清楚,他点烟时的手都是抖的。
这些年阮琦跟不少原料商打过交道,也很清楚越是珍奇的原料采集的过程就越艰辛,她自然也是听过不少离奇之事,像是饶尊讲的这种事,她知道一定是血淋漓的事实。
越是事实就越是让人心惊胆战。
她想着,在那种环境下,死了的人反倒轻松,活下来的,将会一辈子良心不安。
阮琦也终于明白夏昼了。
不娇气不造作,敢爱敢恨,脑子里想得都是大开大合的东西,不像时下的女孩子,长了颗林黛玉的心和王熙凤的脑子过着晴雯的生活,也不会拘泥于小情小爱腻歪个没完没了。
夏昼是走过生死的人,在她眼里,人生浮沉都是沧海一粟,活着才是要学会的本事。
饶尊讲完当年事后,有很长时间都在沉默。揭开过往形同揭开伤疤,夏昼痛不欲生,他何尝好过?
夏昼从那天起恨上了他,与此同时,她也怕上了他,极度逃离他的范围。
饶尊明白,她想逃开的是那段不堪回首的过往。
当时,夏昼是硬生生地背着左时的尸体走出了荒芜,从那天起,她跟他就分道扬镳,他不知道她最终将左时的尸体怎么处理了。
分道扬镳之前,跟她说的最后一句话就是:我要完成左时的遗愿。
也是那一年,夏昼的命运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养父母双亡,她跟左时一样被外界视为失踪。
那时候,他近乎找遍了大江南北去寻她,直到,他终于打听到她进了疯人院。
可当他火急火燎赶到疯人院的时候,院方告知人已经出院了。
好端端的怎么进了疯人院?查不出来。
进了疯人院又怎么就出院了?查不出来。
出院时被谁接走了?查不出来。
出院后去了哪里?查不出来。
饶尊当时真是掘地三尺了,恨不得上天入地。可夏昼就像是人间蒸发了似的,就跟左时的尸体一样。
“是个诅咒。”直到烟头烫了手,饶尊才有了反应,掐灭在烟灰缸里,说了这么一句,“所以,才会让我和夏昼困难重重。”
是左时的诅咒,来自荒芜,来自那个血腥的夜晚。
阮琦不忍看见饶尊这样,向来是意气风发张扬的男人,现在就跟颓败的犬。她说,“当时那种环境,你别无选择。”
话虽这么说,但阮琦其实心里也明白,换成是她,当时也会濒临疯狂,甚至也会像夏昼一样一度避开饶尊,这样的经历是场魔,时时刻刻烧灼人心,令人陷入绝望的黑暗之中。
饶尊没说什么,也没再抽烟,整个人靠在沙发上,倦怠得很。
阮琦不想继续这个话题,给他煮了杯咖啡,隔了少许时间后说,“今天夏昼反复在问我果肉酒的事,挺奇怪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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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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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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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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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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