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牧之脑海中回忆起那个明明一被人盯住就会脸红,但还能和男生一块儿打篮球的青春少女。他还记得那年冬天的第一场雪里,唐牧之披着她父亲的大衣,两人同行前去为光萍庆生……那件事后,他好像就没再见过她了。
“徐景荣?”杜秉乾挠了挠头发,忽地想起了什么,挤眉弄眼地说道:“我想起来了,陈晓东和他爸那件事儿是吧?嗨,公司的卷宗我还看过呢,学校里我也听说过一些,怎么一下还没想起来呢?不过我怎么听和你同班的胖墩说过,她好像是你的老相好啊?”
唐牧之笑道:“谣言呗,她是我很要好的一个朋友,以前一直通过信件相互联系,后来不知道为什么关系就断了,留学英国?她家底果然厚实。还有啊,我现在是有家室的人,这次叫你来也就是为了这件事,今年中秋我要结婚,你有空过来的话我欢迎。”
杜秉乾吃了一惊:“你要结婚?欸,你现在还没有二十五吧,咱们练炁士大都长生久视,你怎么这么早就要结婚?要我说啊,这婚姻就是爱情的坟墓,看看咱身边那些早结婚的,现在有几个不是整天到晚吵架的?人生大事,你可要慎重考虑。对了,跟哪位啊?”
“吴县中医叶家的女子。”唐牧之简单介绍了一下叶可馨,而后道:“说说你吧,我记得九五年么,你上的高三,二十岁,现在也是快而立之年的人了,眼里只有事业吗?你以前好歹也是天师府的优秀子弟,就打算一直跟着公司干啊?”
“嗨,没什么不好的。”杜秉乾笑了笑:“我在天师府那几年,功课倒是兢兢业业的做了,但这修行么,一直提升不大,后来我决定下山的时候想明白了,我是野路子出身的练炁士,不像你们名门大派一样对信仰、传统那些有自己的规矩,择一事,终一事,我上龙虎山是为了学习道法增强自己的实力,但在山上哪有什么我的用武之地呢?我的恩师,天师府高功张乾鹤道长,他对我将个中的缘由讲了个清楚,我也算有所明悟,不久便下了山。”
“原来如此。”唐牧之轻轻点了点头。
“呵呵,你也知道,我有了天师府的经历背景,再加入其他江湖上的势力也不是什么明智之举,那不相当于背叛么?所以我就加入了公司。这公司啊,在圈内口碑虽然不行,但起码可以说是最为中立的一个异人势力,而且也谈不上坏,维护稳定的局势嘛。”
杜秉乾笑道:“我在龙虎山几年,将这金光咒啊,算是勉强练到入门了,你说怪不怪,下山之后我境界反而精进得快了不少。嘿嘿,老唐啊,我知道你实力高强……你看,我献个丑,你给指导指导?”
唐牧之扭头看到杜秉乾膝肘大穴处的炁流微微躁动,面色也开始愈加平和,他结了个“金光印”,而后将双手拱起至眉,嘴唇微动,唐牧之耳边似乎响起阵阵清扬深远古老的三清铃声:琇書蛧
天地玄宗,万炁本根。
广修亿劫,证吾神通。
三界内外,惟道独尊。
体有金光,覆映吾身。
视之不见,听之不闻。
包罗天地,养育群生。
一道耀眼的金光霎时覆盖了杜秉乾的全身,像是被一团粘稠的金色液体所包裹。
现在是春季,杜秉乾身穿一件公司的纯白T恤,挺立着高大的身体,似乎带上无比的浩然甚至神圣;唐牧之看了看周围的环境,走着走着,两人还在永定河边,但是已经距离雁翅镇很远,被丛生的树木遮挡着,沉重的太阳像是要砸在西边的无数矮山之上。
唐牧之的影子和红黄相接的文冠果树杂乱的影子交织纠缠在一起,而杜秉乾则因自身耀目的金光,周围显得纯洁干爽。杜秉乾气势内敛,目光炯炯,一道北方下午凌厉的春风袭来,整个文冠树丛枝叶相互拍打着,花朵在春风里摇曳娑婆,地面上薄薄的细沙飞扬涌起,像是摩挲着金红色的大地。
这不是唐牧之第一次见识道门天师府的绝技——金光咒。
包括当兵的那两年,他几乎大部分时候都在和各种各样的异人打交道,异人大隐隐于市,大部分隐藏在现实世界里做着平凡的职业,也常常聚众参与各种圈内人的集会,有的为了扬名,更多的则是增长自己的见识。
有时候天师府的道爷下山帮扶弱小,降妖除魔,这种事情唐牧之也遇见过几次。但这倒是他第一次正面对上金光咒。
大抵是信任唐牧之的实力,杜秉乾动手也没打声招呼,一个箭步,身上粘稠的金光也动了起来,内敛晶体化的同时,在空气中留下数道金黄的流苏。
杜秉乾泛着金光的一掌噼来,唐牧之则是同样以道门的手段相迎,一道白炁以他为中心瞬间向四周发散,眼睛一闭一睁,眼眶中童黑散去,变作纯白,随即头发和皮肤也逆反回了先天一炁的状态!
唐牧之后发制人,动作快而精准,同样抱以一掌相迎。
“这难道就是逆生三重?”杜秉乾眼神微动,双掌相接,体表内敛的金光遭遇勐烈冲击向四周晒下金色的炁滴,他感到一股强劲的力道顿时便中和了自己的掌力,体表的金光微微颤抖。
杜秉乾暗道不妙,马上改变了金光咒的护持方式,犹如晶体一般的金光马上变得柔和起来,但稳定的形态被打破,杜秉乾全身像是燃烧起了金色的火焰。
唐牧之还按在杜秉乾金光之上,只感觉这金光的手感变得柔和坚韧许多,像是按在水面上一样,发出的力道被均匀分散在金光炁焰当中。
动如正焰,上善若水,金光咒的平衡、坚韧、饱和、流转不息,虽然散发着耀眼的光芒,性质却似水一般使至全身抟气致柔,如高山、流水、清风、骄阳;庄重、滋润、自在而又生生不息。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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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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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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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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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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