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冠世君候六月天>第一千一百六十五章 弓弦符号
  “啊?两百年?”

  红雀一听就懵了,“这不对啊,这么久了应该早变成一堆白骨了,而且这人身上的衣服,虽然是古代的装束,但这么久过去应该早就化为粉末了吧。”

  杨玄听完轻轻点头,“正常情况下,尸体过了两百年,的确会化作一堆白骨,身上的衣物也会变成粉末。”

  “我之所以能断定这具干尸至少两百年以上,一是因为他身上的衣服属于两百多年前明代的款式。”

  “这里的环境和空气,虽然这里的空气是环境并不具备能让尸体不腐只会风干成木乃伊的条件,但是这人的手背上有一些暗紫色的纹路,类似于水波纹。”

  “这种波纹很明显不会出现在一个正常人身上,只能说明这个人当初来到这里之前,或者是来到这里以后,服下了一些比较特别的药材,导致他尸身干而不腐。”

  红雀朝着那干尸的手背仔细打量了一眼,果然看见手背上隐隐呈现出一些如同水波纹一样的暗紫色纹理。

  “可就算是这样,古代衣服款式现在也可以买到,说不定这种药材也可以是不久以前服用的啊?这也不能说明这具干尸有两百年以上了嘛。”

  杨玄听完轻轻点头,“你说得没错,很多东西都可以仿造,但是有一种东西确实无法被仿造的。”

  说着,杨玄指着那具干尸的手指位置,道,“你先把这里的灰尘清理干净,小心一点,别破坏到了。”

  红雀对这种事本就特别感兴趣,连忙小心翼翼的蹲下身,吹出一口气将那具干尸手指旁边的灰尘吹开。

  “呀,你看这是什么?”

  吹开灰尘后,红雀突然发现那具干尸的手指下方,竟然有着很奇怪得图案。

  那个图案不像是文字,更像是某种符号,有点类似于一张搭上弦的弓箭,不过箭头的部位却是弯曲的。

  整个符号约莫有一个巴掌般大小。

  不可思议的是,这具干尸的手指正好插在这个符号的最后一笔上。

  也就是说,这个符号是这个人用指头的力量,硬生生在坚硬的岩石地面上刻出来的!

  杨玄开口解释道,“从这个符号的风化痕迹来看,绝对不是伪造的,所以这就足以说明这具干尸的确是至少两百年前留下的。”

  红雀一面点头一面啧啧惊叹,“没想到还真是,这人竟然能够用手指头在岩石上刻出这么一个符号,说明他的修为跟我差不多,还是个修武者呢。”

  杨玄则是摇头道,“他的修为,应该比你高出一些。”

  “啊?”

  红雀有些不服气道,“这怎么可能,用手指头在岩石上刻字我也能做到啊,不信我现在马上刻给你看,我就刻杨玄是坨粑粑……..”

  “你能消停点儿不。”

  杨玄一脑门黑线,完全猜不透这小妮子的脑回路是怎么长的,都特么这个时候了还在较劲儿。

  而且就算要刻字,刻什么不好,非得刻自己是坨粑粑?

  “我知道你也能用手指头刻字,但是情况不一样好吧!”

  杨玄指着那具干尸道,“从这具干尸的姿势来看,他临死前应该是经历了非常可怕的事,而且自身也受到重创。”

  “仓皇逃离到这里过后,体力不支倒了下来,在奄奄一息的最后一刻,用手指头刻下了这个符号。”

  “你的修为用手指头在岩石上刻字并不难,但你能做到在身受重伤,且奄奄一息的情况下还能做到?”

  红雀听完后顿时不乐意道,“切,就你一副懂完了的样子,你既然这么牛掰,那你有本事说说这个符号是什么意思呗!”

  杨玄淡笑道,“这我还真知道,这个符号的意思是说前边危险,提醒来到这里的同行赶紧撤离。”

  红雀听完后笑道,“我说你就算胡编乱造,好歹也编个靠谱的故事吧,这都是至少两百年以前的古代人了,他又不是认识咋们,还能留下符号叫咋们撤退?”

  杨玄摇摇头道,“他并不是在对我们说,而是对他的同行说。”

  “同行?”

  红雀一脸疑惑道,“你知道这人是干嘛的?”

  杨玄看着地上那个符号,开口道,“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个人的身份应该是个专业的摸金校尉,也就是你最喜欢的盗墓贼。”

  “啊?是个盗墓的啊,你是怎么知道的?”

  红雀惊讶道。m.xiumb.com

  杨玄轻轻叹出一口,开口解释道,“理由很简单,这个人身上的衣服,之所以经历了两百年以上还能够完好无损,是因为他的衣服是用一种叫做麻青藤的植物根茎抽丝编织而成。”

  “麻青藤根茎上抽出的丝线非常坚硬,编织出来的衣物除了坚韧无比以外,还能抵御一些瘴气,并且会在特殊环境自行调节温度。”

  “真正专业的盗墓贼,每次下到大的墓葬都会穿这种衣服。”

  “不过麻青藤这种植物非常稀少,编织一件麻青衣需要耗费大量的麻青藤。”

  “所以这种衣服非常珍贵,有资格穿这种衣服的,都是盗墓界顶尖宗师级别的摸金校尉。”

  “由此可以推断出这人生前在盗墓界的地位非常高,如果我推断没有错的话,你把他翻过来,他脖子上应该还会有一枚用穿山甲爪子做成的摸金符。”

  红雀听得云里雾里,好奇的将干尸小心翼翼翻过身来,果然在其脖子上看到一枚乌紫色的,用穿山甲爪子做成的摸金符!

  “还真是摸金符!”

  红雀又是欣喜又是惊讶,“我以前看过一个叫做三叔的人写的一本盗墓小说,里边就提到过摸金符。”

  “我当时还以为他是胡诌的呢,没想到还真有这种东西,你说三叔一个写书的,为什么懂这些啊?”

  对于红雀口里所说的那个叫做叫三叔的作家,杨玄也知道是谁,而且之前也翻过他写的那本著名的盗墓小说。

  而且杨玄也知道,这个署名叫做三叔的人,身份除了是一名作家以外,还有另外一重不为人知的隐秘身份。

  “这个涉及到别人隐私,我就不方便告诉你了,不过你只需要明白,那个叫三叔的家伙,是越来越有‘判头’就行了。”

  说着,杨玄长长叹出一口气,道,“行了,现在不是说这些的时候,我们原路折返吧。”

  “啊?”

  红雀疑惑道,“为什么啊,我们都还没找到墓室呢,这就要回去了啊!”

  杨玄轻叹道,“这个至少两百年以前的盗墓贼,倒是间接救了我们一命。”

  红雀听完后更加疑惑了,“救我们?什么意思?”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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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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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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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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