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府小姐好结交,常在府上宴请好友。
长安城的文人才子有自己的圈子,小姐们也有小姐独子的圈子。
侯府小姐请客不是稀罕事,来的都是些长安城中的有名气的姑娘。
倒也不是没有男子,只是考虑到风评问题,每次聚会的公子很少,偶尔会有一两个。
侯府有桃林,最近正是桃花开得最艳的时候。
侯小姐共邀好友赏花,府上十分热闹。
诗诗名声在外,一次偶然的机会混入了长安小姐的圈子之中。
她到不是喜欢跟大户人家的小姐一起玩闹,只是觉得跟着一群小姐打打闹闹总好过去伺候那些在花楼里的公子哥。
混到这个圈子里,就算是老鸨也不敢强迫诗诗做什么,像是一道护身符,所以每逢这样的聚会,诗诗都会参加。
至于上次落入东瀛人之手,完全是被老板和东瀛人给骗了。
原以为这些异族是文明人,去了之后才发现尽是禽兽。
经此一事,诗诗是更加反感接客了。
马车行到侯府的后院门前,白宋晃了晃熟睡的诗诗。
诗诗睡眼惺忪,口水打湿了白宋的裤腿,揉了揉眼睛,茫然道:“到……到了?”
“到了。”
下车后,诗诗理了理衣裳,强打精神。
侯府的下人认得诗诗姑娘,没有任何阻拦,客客气气请进院中。
又看到白宋一路随行,也没有任何询问。
有人说桃花无味,但白宋一入侯府就闻到了空气中弥漫的桃花味道。
一墙之外,几树桃枝越墙而出,一簇簇桃花或开或含,粉得娇艳,白得动人,在几片脆嫩的绿叶承托下,像一个个未点亮的花灯带着某种节日的喜气。
人未进桃林,却已经听到桃林里面一片片姑娘间的嬉笑打闹,声音悦耳,风中带香,一片小小的院墙像是关着成千上万的百灵鸟儿在一起欢快地歌唱。
白宋参加过不少活动聚会,但还是头一次参加以小姐们为主体的聚会。
感觉就是不一样。
诗诗一路都看着白宋,只是到了这里变得矜持了许多,克制了许多。
“公子,里面的小姐挺多,各个热情大方,稍后可不要被小姐们给吓到了。”
吓到了?
白宋不甚明白。
人已经进入桃林之中,满地都是散落的花瓣,给桃林铺上了一层粉白的地毯,全世界都是粉白相见的花,只有几点脆嫩的绿作为点缀。
诗诗姑娘今日也特意为桃花准备了一身粉白的纱裙,白色与肌肤相融,粉色与花瓣相融,整个人都嵌入了桃林之中,浑然一体,像花海中的仙子一样。
很快白宋就发现,这里并非只有诗诗姑娘一位仙子,越来越多的粉白裙摆的姑娘从层层叠叠的桃树背后窜了出来。
小姐们见面,没有如外界所想的那种拘束和礼节,更像是千年后的密友见面一样,无需多余的话,立即拥抱在了一起。
“诗诗,好久不见,人家等你好久呢。”
不知名的小姐一把将诗诗抱住,亲热地塞了一块果脯在诗诗的嘴里。
后面有来了几个,又是拉着诗诗的小手蹦蹦跳跳,像是一家姐妹,没有丝毫拘束。
最后,好几个姑娘把目光落在了白宋身上。
白宋一身俊美,虽说英气不足,但绝不惹姑娘反感。xǐυmь.℃òm
相反,对于那些喜欢好看男子的姑娘来说,白宋绝对是万里挑一的美男子。
此处的阴气太盛,平日里见了男子都羞涩的姑娘们肆无忌惮地打量白宋。
然后又坏坏的看了看诗诗。
“诗诗姐,你可从未带过公子来过……这位公子是你什么人呀?”
诗诗回头神秘一笑:“各位可还记得那水调歌头?”
“水调歌头……”
诗诗提醒一句:“明月几时有。”
“白宋!”
“是白宋!”
一句诗彻底唤醒了小姐们的记忆。
下一刻,所有围拢在诗诗身边的小姐们,一窝蜂地扑向了白宋。
姑娘聚在一起,越发是没有规矩。
拉手的拉手,勾肩的勾肩,像棉花糖一样黏在了白宋身上。
“白公子,你真是写下《水调歌头》的白宋公子?”
“白公子,你这半年多都去哪儿了?怎么入冬之后长安城内就再也没有穿过您的大作?”
“白公子,您来我们这儿是看上了我们哪位姐妹吗?”
“白公子,家中有几房妻妾?”
“白公子,您问看小女子好看吗?”
白宋终于明白诗诗为何要提醒自己了。
如果不是亲耳听到,绝不会相信类似的问题是从一群大家小姐的口中问出来的。
平日里单独见到,哪个不是含羞代俏,忸怩腼腆?
难不成今天各个都释放了天性?
白宋被撩拨得快不行了,忽然听到不远处一个清亮的女声传来:“你们都够了,白公子初来乍到,不要把贵客给吓到了。”
听到声音,围拢白宋的几个姑娘终于收敛了些,笑着散开,好些个还不忘回头朝着白宋抛一个媚眼。
白宋看到一个同样粉白衣裳的的年轻姑娘,长得稍显朴素,但气质有别于他人,端庄典雅,有着的于年纪不符的沉稳。
与白宋目光相对,对方笑盈盈地点了点头。
诗诗回到白宋身边:“这位就是侯府大小姐侯筝。”
“白宋见过侯小姐。”
“小女侯筝见过白公子,白公子大名早有耳闻,今日得见,不胜荣幸。请随小女里面坐。”
侯小姐领路,一转身,视线豁然开朗。
桃林之中有一穿廊,连接侯府内院,穿廊一方是个水池,水池之中是怪石堆砌的假山,水中锦鲤成群,水上彩蝶纷飞,好一个藏在画中的山水之景。
白宋走出几步,迎面见到了今日要见之人。
正是陈惜容。
陈惜容见了白宋,一脸错愕,显然是没料到白宋会来这儿。
陈惜容错愕之时,白宋已经走了上去,笑道:“陈惜容,你可叫我好找!”
白宋毫不避讳,直呼陈惜容之名。
周围小姐都明白了,感情白公子来这儿是为了陈家小姐而来。
陈小姐年过二十,是此间最年长的姑娘。
却是未曾婚配,以往大多猜测其久久不嫁的缘故。
今日见了白宋,大家好奇心更重,莫非这二人是早有渊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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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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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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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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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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