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盛唐风流白宋林香儿>第110章 猪肉同好会
  老太爷今日心情不错,丫鬟在一边心中稍安。

  主仆二人正走着,却听白宋在身后喊:“老人家,你的饭菜。”

  “凉透了,放在此地,自有乞丐来取。”

  “老人家既不要了,那可荣晚辈取一样去吃?棋下了这么久,有些饿了。”

  老太爷本不在意那些冷菜,但听白宋一说,立即止步,回头急道:“小子,这可使不得!你也算是蜀中名士,怎能吃老夫不要的……”

  话未说完,老太爷老远就见到白宋从榕树下取了那盘酱肘子,眼下已是边走边吃了起来。

  老太爷来了兴致,将丫鬟晾在一边,自己往回走上几步,到了白宋面前。

  “小子,你这是……”

  白宋笑着:“若是别的酒菜也就算了,偏偏叫晚辈瞧见了心中挚爱,便是凉了,也是舍不得弃了。”

  老太爷目瞪口呆,看着白宋拿着凉透的酱肘子吃得津津有味,又问:“这……这可是猪肉。”

  “是啊。”

  “那你还吃?”

  “为何不能吃?晚辈就好这一口猪肘。”

  “哈……”老太爷一时不忍,绷不住架子,颇有些玩味地哈了一声,然后赶紧住嘴,转而说,“这猪肉可是贱民的口粮,你乃蜀中名流,难道一点不在乎?”

  “我在蜀中不敢吃,来了幽州还有人管得着?”

  老太爷又是一愣:“为何在蜀中不能吃?”

  “家父说此乃糟糠之物,被发现吃了少不得一顿好打。”

  “哈哈哈……”老太爷终于忍不住了,畅快地大笑起来,“小子,你当真有趣至极啊!”

  白宋抱着肘子再啃了一口,津津有味地说:“倒是没想到在老人家的饭菜中也能遇到此等货,看老人家也是富贵人家,怎么也吃这个?莫不是后生晚辈在家苛待于你,给老人家吃这些下等人才吃的东西。”

  “哈哈哈……”老太爷笑得更欢,惹得一边干等的丫鬟都缓缓地走了过来。

  丫鬟看得惊奇,心说还未见过老太爷如此敞怀大笑的时候,也不知那俊俏的小公子说了些什么,惹得老太爷如此高兴?

  老太爷没见过喜欢吃猪肘的世家青年,见白宋啃得带劲,只觉是遇了知音,压低了声音说道:“谁说这猪肉是糟糠之物?这猪肘的滋味软糯、入口粘牙,不同其他,其中滋味真不足为外人道也。”

  “正是,世人以猪肉骚味过重而摒弃之,却不知非猪肉不好,乃厨子不善烹煮。只要烹饪得当,便能减弱猪肉的骚气,其肉虽有不足,但瑕不掩瑜,正如这猪肘之味,乃世间万物所无可替代的。老人家能懂其中妙处,看来不会是随俗之人。”

  “哈哈哈,小子,你也非俗人啊!敢为他人所不为,不为他人所指而不同,乃真才俊也。”

  白宋自得意满,拿着吃剩的骨头,摇头晃脑地念叨:“远公诂酒饮陶潜,佛印烧猪待子瞻。采得百花成蜜后,不知辛苦为谁甜。”

  老太爷脸色一变,愣了许久,方又正色问道:“小子,你先前这诗是……”

  “蜀中时,猪肉不被待见,心有所感,游戏而作。”

  “远公诂酒饮陶潜,佛印烧猪待子瞻。采得百花成蜜后,不知辛苦为谁甜……蜀中多才俊,果不其然啊!就这一首游戏之作,已然将千万幽州士子给比了下去。”

  “非也,不过是晚辈心中所喜,故心有所感。天下男子皆一般,若心无所念,天大的才华也无从施展,若心有所系,便是一介农夫,也能出口成章。若不然,叫那些喜欢寻花问柳的公子们为那些花楼的姑娘们作诗,不晓得要出多少惊世骇俗的佳作来。”

  “哈哈哈,小子不单棋艺精湛,更是不入凡流,难得一身才华,又见多识广……哎呀,真是老夫生平仅见的才俊啊。”

  白宋骚包一笑,拱了拱手。

  “小子,你可有娶妻?”

  白宋一愣,说:“家中有妻盼归,无奈玩心过甚,不知归时。”

  老太爷略微失望,终于跟白宋道别。

  ……

  与老太爷分别,白宋心情大畅。

  今日可算意外,且收获颇丰。

  白宋虽不知那老人家是什么身份,但必然在郑家身份尊贵。

  至少在这旁支家的地位不凡。

  光是那丫鬟唯唯诺诺的模样就足见一般,站在那来人边上连呼吸都要轻着来,生怕惹得老人家注意。

  能得这么一人的赏识,对以后是莫大的好处。

  既然老人家喜欢下棋,那接下来的几日就安安心心跟他下棋。

  且看随后有没有什么机会。

  回到客栈,牛大早已经回来了。xǐυmь.℃òm

  “公子,今日可有什么收获?”

  白宋笑着,招呼小二送点儿饭菜上来,然后说道:“今日收获颇丰,看来老天是站在咱们这一边的。”

  牛大想问问细处,想想又觉得不妥,就没有开口。

  “你呢?可有收获?”

  牛大想了想,说:“见了一个被撵出郑家的丫鬟,看她快被打死了,就给了她些许伤药。也不知是不是收获。”

  “一个被撵出郑家的丫鬟?”白宋一皱眉,“只要与郑家有牵连,那都算是收获。那丫鬟人在何处?”

  “本将她送回家中,可那家的父母不认,不让她回,便将她暂时安顿在了一处荒弃的马棚里。”

  “你怎不把她带回来?”

  “我想也未曾公子说明,如此就把人带来了,有些不妥。公子是大夫,那姑娘身上多处伤口,还想着让公子去瞧瞧。”

  “既如此,你便带路吧。”

  救人的事,白宋不敢耽搁。

  也不管小二送来的饭菜了,出了客栈,绕过两条街,到了牛大所说的马棚。

  天色已晚,四处漆黑,看不太清。

  马棚里更是伸手不见五指。

  牛大在边上喊:“喂……喂……姑娘还在吗?”

  没人回应。

  牛大面露难色:“怎么人不见了?”

  白宋有些失望:“估计是临时起意,去了别处吧?”

  “她伤势不轻,行动不便,应该走不远,公子要不找找?”

  白宋点点头,即便她跟郑家没有任何关系,但事关人命,还是要尽力找找的。

  “姑娘……姑娘……”

  牛大开始朝四面喊着,寂静的夜里,牛大声音传得很远。

  除了牛大的声音,唯有轻轻的水声从一边传来。

  此地靠着一条入城的支流,听说叫渭河,自北朝南,一直通向大江。

  渭河东面便是蓟县最热闹的花街,夜夜笙歌,处处情趣。

  即便现在,河对面也是各处灯笼高挂,灯火连作一片,一片星光灿烂,与白宋所在的另一面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姑娘……”

  “嘘……”白宋忽然打断了牛大。

  牛大见白宋面朝河面,也顺着白宋的目光看去,不禁眉头一皱,小声说:“公子,蓟县的花楼花销可不少吧?咱们这点儿钱……”

  “什么花楼!”白宋没好气地一句,“你听……除了水声……”

  牛大带着疑惑,又学白宋侧耳听去。

  阴暗的黑夜,除了淡淡的水声之外,从河边某处似乎还有一个若有若无的声音。

  “救命……救命……”

  牛大反应比白宋更快,当即确定了呼救的方向,直接绕过白宋朝着河边冲了过去。

  白宋也确定了方位,跟着牛大一起冲过去。

  牛大跑得快,在前面大喊:“是谁!”

  一个男人狠厉的声音传来:“哪儿来的东西,老子劝你莫管闲事!”

  牛大却是不听,下一秒就传来了打斗的声音。

  战斗发生得快,结束更快。

  才一次交手,对方似乎感受到了牛大的厉害,知道不是敌手,就听噗通一声,那人直接跳进了河里逃了。

  牛大还要追,被白宋拉了一把:“算了,先救人。”

  原来牛大口中的丫鬟就是呼救的人,也不知哪儿来的贼人要对一个走投无路的丫鬟下手。

  那丫鬟被人用绳子勒着脖子,后背抵着河边大树,是要将丫鬟勒死在此,然后顺手推到河中毁尸灭迹。

  要是白宋两人晚来半分钟,这丫鬟就被活活勒死了。

  “喂!你没事吧?”

  牛大拍打着蹲在地上的丫鬟,连声追问。

  “咳咳咳……”丫鬟还在剧烈咳嗽,久久缓不过来,“别……别杀我……别杀我……”

  “是我!你看清楚,别害怕。”

  “牛大哥……呜呜呜……”丫鬟认出了牛大,哭着扑到了牛大怀里。

  牛大有些不自在,瞥了眼白宋,发现对方没有看这边,心头稍安。

  白宋皱眉,检查着周围痕迹,虽是没有什么发现,但这件事就很古怪。

  看来今日还会有别的发现,这个丫鬟绝不简单。

  这丫鬟今日遭逢大难,先是被撵出郑家,又被娘家赶走,无家可归之时又遇到了贼人谋害。

  一个普通的丫鬟,哪经得住如此变故?

  初次谋面的牛大变成了丫鬟唯一的依靠,也不敢一人留下了,跟着白宋一起回到了客栈。

  到了客栈,白宋没急着问话,让这丫鬟跟着牛大睡在一间。

  等明日一早,丫鬟缓过来再说其他。

  那贼人不为财,也不图色,目的很明显,就是要这丫鬟的命,地点还选在河边,想要即刻毁尸灭迹。

  一个小小的丫鬟,哪来的面子,能遭到如此待遇?

  会不会和郑家有关?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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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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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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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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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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