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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科幻小说>我是末世尸王>完结感言
  这本书前前后后写了三年,这是我没想到的,想想打出每一个字时经历,都不由让我感慨,回忆就是那么奇妙,刚开始写的时候就一新手,没有考虑太多,也没有一个明确大纲,只有一个很模糊的剧情走向,导致写着写着本该补坑地方提一句,现在完结了,瑕疵很多。

  如果让我回到三年前,以如今的经验让我重写,可能大有不同,但……现实里哪有重来一世的说法?

  我非常记得写书的时候就是抱着玩的心态,没想过我写的书会有多少人看,更别提能赚多少钱,这本书的成绩是好是坏我不是很肯定,但在我看来,能有现在的成绩已经是很幸运了,感谢一路陪我走来的你们,感谢我的责编鹿鸣大大,感谢阅文。

  断更的这段时间我也没闲着,一直在弄第二本的大纲和细钢,是我在高中时期想过的一本书,就我而言,我感觉非常不错,很多剧情很爽点都已经布置好了,也没有逻辑上的错误,细钢下来,林林总总二十多万字,从开头一直到结尾,但是在想要动笔我却很犹豫,

  主角本身的能力是可以寄生别人,让配角拥有超越正常人的身体素质,并随着时间寄生程度越来越深,被寄生的配角就越强。

  作者自己也看了很多封神的作品,诡异之主,第一序列,道诡异仙等等,我真的非常需要那些大神非常流畅的文笔写出第二本书,但是嘛,我自己对我的文笔非常不自信,而且,这本书是唯一一本让我感觉有概率封神的网文,但我就是没那个自信,文笔是其一,对环境的描写非常欠缺,其二我没有那些大神作者庞大的读者群体,真的害怕这本费尽精力的书埋没下去。

  随着对网文的了解越来越深,作者越发理解一本书的书名有多么重要,但可惜,我要写的,书名注定不好取,我也不想取一些字数极多,跟小简介一样的书名来博人眼球,在我看来,一本好的书书名必定是简洁的,尽管书名吸引不了人,但它的内容就是好看,就是让人拍案叫绝!

  可像我这个层次的作者,不搞那些博人眼球的书名,就有概率承担构思一本书的时间成本沉没风险。

  所以,再三思量下我决定求稳,不跨那么大的步子,要不然容易扯到蛋,先写几本偏爽文的书来练一下写作能力,毕竟爽文真的好写,仅仅一个模糊的想法,一晚上的时间就把内容从开头想到了结尾。

  然后第二天就跑去番茄试了水,叫《我就是那个大佬》,主角玩单机游戏用了六年的时间将人物升到满级,才发现所玩的游戏竟然是主神游戏空间,一众低等级玩家之中,他俨然成了唯一的大佬。

  现在还没有到首秀,每天新增两百三百左右的阅读量,其中水分有多大我也不清楚,也不知道首秀成绩会如何,反正不管怎么样,就全当试水,沉没了也没什么可惜的。

  另外阅文这边我要写的第二本叫《叛逆契约兽》,大纲在一年前已经罗列完整了,一部分细纲还没有进行填充,但应该不是什么大事,我非常期待成绩会如何。

  还有,还我刚接触小说的那个时期,很喜欢一部电视剧,相信很多人都看过,叫“我和僵尸有个约会”,那时我对玄幻小说接触的也不多,唯一有影响的两部就是《无上神通》,《逆天邪神》,《万妖之祖》。

  看完这些后,我着了魔的去搜有关于主角是僵尸的小说,其中就包括《僵尸警察》主角叫姜亿康,写得很精彩,这作者后作《都市狼王》我也看完了,当时是认认真真仔仔细细一个一个字看,看完意犹未尽,然后就是《逍遥僵尸》,看完后还有些惆怅,主角名字和作者我也记不得了,只知道这作者后面写了一本系统文,叫《至贱系统》,主角名叫张龙,也看完了。

  紧接着就是一本主角叫做林天的僵尸文,是一个蓝眼僵尸,不过当时好像断更了,没看完,有记得书名的可以说一声。

  其外还有一本主角是僵尸的小说,书名我也记不得了,只知道主角被女朋友背叛,伤心欲绝下变成僵尸穿越到抗战时期打鬼子,剧情也很精彩,就是可惜了,写到两百多章熬到现代后就没写了,当时天天去看有没有更新,哈哈哈哈……xiumb.com

  反正都是因为这些僵尸文,才最终导致我在脑子里想出了一本有关于主角是末世丧尸的小说,其实那时候的结尾可能要更绝望一点,但想想还是算了。

  至于我为什么不想写番外?其实吧,番外无非就是补坑,我也想补,但写完的番外我自己看了都无聊,更别说你们了,就这样吧,尽管瑕疵多,很糟糕,但也是我人生中第一部完结的小说,对我的意义重大。

  如果将来我取得了巨大的成就还是放弃了写书,我依然会想起敲下这本书每一个字的时光,记得每一个陪我走过这段路程的你们,窗外日月依旧。

  谢谢。

  再见……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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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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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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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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