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兵是什么?是军队的精华所在,可以说是一支军队的精气神,只要老兵能稳得住,无论多少新兵便都有了主心骨。
但看看眼下这些军中的老兵油子,叶安满脸的官司。
速度不是并不快,而是非常的懒散,有时候能走的很快,一个时辰不到便能行军二十里,在这个时代不得不说是极快的速度了。
但问题是这些老兵很快便会在没有军令的情况下开始在路边歇息,同时还能拉拉家常之类的……不光如此,还要招呼新兵同乡一起歇脚。
叶安大怒,这对与他来说是不可接受的事情,军规军纪的重要便是战斗力的保障,军令没有下达的时候你便在路边歇息?军法从事!
一声袍服的叶安骑在马背上直接冲向路边歇息的士兵,吓得人群作鸟兽散的同时,开口喝骂:“军令如山,令行禁止!行军阵列岂可懈怠歇足?!掉队者斩!喧哗者斩!擅自离队者斩!”
话毕,抽出腰间的青釭剑愤而斩断树枝,顿时让军中鸦雀无声,此时的军汉们才发现,原来这位意气风发的少年人身上不光有一股子书卷气,还有气动山河的凶猛。
叶安军伍出生,自然明白军中的规矩,松弛有度是必须的,但行军一定要做到令行禁止,唯有如此才能锻炼军中的意志,同时锻炼战斗力。
现在还在行军就能坐在边上歇脚?如何能保持战斗单元的形成!如何能随时战斗?
军人就要保持时刻的警惕,时刻保持战斗的准备,曹仪对叶安的这种苛刻有些心惊胆战,曹家的家传可是要爱兵如子,虽然也有严格的军规,但像叶安这般严厉的极为少见。
行军本就是个乏味枯燥的苦差事,再以如此严厉的规矩约束,将士们必定怨声载道。
但很快曹仪和陈琳便惊讶的发现事情没那么简单,叶安不光骑在马背上巡视,甚至亲自下马跟着队伍行军,一边行军一边大声宣布军规。
“令行禁止,唯有服从!军卒服从队正,队正服从校尉,校尉服从主将,不得越级,皆按军法从事。”
“其一:闻鼓不进,闻金不止,旗举不起,旗按不伏,此谓悖军,犯者斩之。其二:呼名不应,点时不到,违期不至,动改师律,此谓慢军,犯者斩之………………其十七:观寇不审,探贼不详,到不言到,多则言少,少则言多,此谓误军,犯者斩之”琇書蛧
十七条禁律五十四斩……存在和执行是两回事,一般的军队极少能做到这么多严厉的军规,但叶安却在行军的同时不断的重复,不光他这样,一群将校、检校同样开始大声呼和,直到所有的士兵皆是如此。
整个军队的气质开始慢慢变得不一样,陈琳下马了,他不愿自己高高在上,连叶安都屈身下马行军,他这个监军还有什么好推辞的?
至于曹仪是被孙瘸子等人踹下马背的,叶安一个文臣都能同将士共甘苦,你这将军还要如何收拾人心?!
军队的气质乃是因主将而改变的,在不知不觉中,这支三千人多人的军队逐渐成为叶安的麾下,原本军卒甚至是将校们对叶安这个文臣是不服气的。
文绉绉的读书人说话有道理不假,但军伍是什么地方?谁人不是厮杀汉?别的不说单单是行军这小子能撑得住?
已经有些将士开始悄悄打赌,宋人最喜关扑,几乎没有不能关扑的东西,许多人赌叶安不能坚持一个时辰,但渐渐的,他们的态度开始改变,因为叶安不光坚持下来,还能在军中来回巡视,从队伍的最前面巡视到最后面,再从最后面向前追赶。
这已经不是读书人该有的体力了,对于军汉来说都是颇为费力的事情。
何况叶安身上几乎同将士们一样负重,那个大大的牛皮包以及佩剑都在身上,军中的汉子看了都要暗道一声佩服。
同甘苦是必须的,想要手底下的士兵用命,你自己也要用命!这是曹仪说出的“至理名言”,曹家的家传一向如此,简单粗暴。
当叶安向他打听曹家的用兵,领兵之术时,曹仪露出了坏笑道:“此乃我曹家家学,怎么你若是想学到也不是不可以,我曹家女眷颇多,好女子多的是,若是娶回家做个正妻……”
“正妻?你疯了还是长生这小子疯了?秦慕慕可是圣人赐下的阳城县君,你觉得这小子敢休妻?况且阳城县君可是一身的好武艺,信不信直接去往你曹家门庭砸了门前的大旗?!”
曹仪尴尬的笑了笑,终究小声道:“秦大家……秦县君的威名还是有些听闻的,只是未曾想如此彪悍。”
叶安撇了撇嘴:“秦慕慕只需一句话便能让你曹家女眷同你翻脸信不信?再说就算是不想说也不用寻如此拙劣的借口吧?”
“你这小子,端是会混淆是非,开口便问我曹家的家传之学,怎生,就你文人有家学,我等将门的家学便算不得数?!小子,要不用你的家学来换也是可行的啊!”
“你敢吗?也不看看长生这小子的家学是谁在学?”
曹仪微微一愣立刻讪笑道:“是我癔症了,不敢,不敢!”
叶安的脸上立刻泛起笑容,杵了杵曹仪的肩膀道:“要不用股份来换?普惠商号还有些干股,若是需要可同驸马都尉商量一番…………”
“这……”
曹仪顿时犹豫起来,他现在的纠结全写在脸上,将门的家传之学乃是传家的东西,岂能传授外人,刚刚他的话就是在拒绝叶安罢了,没想到他转眼便抛出一个更具诱惑的东西来。
普惠商号在东京城中并不出名,许多人还不知道这个刚刚成立的商号,但曹仪却知道普惠商号的未来有多广阔。
别的不说单单是叶安这个招财童子一般的存在,转眼之间便能弄出一个信陵坊来,还有水泥的买卖,以后想要不发大财都是不可能的。
但越是如此,他越是纠结,曹家的家学定然是不可能告诉叶安这个外人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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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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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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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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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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