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如同人们心中的求知悖论一样,越是希望获取知识,越是读书,而越读书便越发现自己的无知……
马和马车完全不同,马车的速度不能太快,否则对车的损伤较大,路面的颠簸几乎是难以避免的事情,便是车受得了,人也受不了。
但环州军情如火,根本无法懈怠,叶安非常不满眼下的速度,只能舍弃马车,陈琳和曹仪亦然,唯有范雍无可奈何,他的身子骨实在是撑不住骑马的颠簸。
若是同叶安等人一起骑马赶往环州,说不定路上就把老命给交代了。
在河南府稍稍安顿之后,叶安便让铁牛把马车交给了范雍家的仆从,让他们把马车赶到环州去,自己则是收拾好了东西后便同铁牛轻装上阵。
曹家的家将们非常好奇叶安的牛皮包,结实耐用,还有锁扣,可直接背在肩上,顺便还用一条皮带系在了腰间。
在马背上起伏的时候完全不用担心里面的东西掉出来,而更让他们惊奇的是铁牛的背后也背着这样的包裹。
相比之下自己系在马鞍山的行囊便有些磕碜了………………
在适应了一段时间后,叶安便觉得在马背上赶路好了许多,最少大腿内侧的血泡已经磨得基本上快成老茧了,那股上下马时钻心的疼痛是真的让人难以忍受。
只有自己骑马在官道上每日前进后,叶安才知道为何汉家王朝的更替为何会有这么高的重复性了。
通讯是一个非常繁杂的问题,不光繁杂还十分庞大,华夏的土地实在是太大了,在后世也许觉得没什么,那是因为交通便捷。
但在封建时代,交通的迟缓导致了通讯的迟缓,同时也直接导致了政令,消息的闭塞。
周天子为何要分封天下?那是因为他真的管不过来,即便是技术进步了许多的宋代,通讯依旧是要依靠人力。
飞鸽传书的不确定性,烽火台的信息单一都无法做到准确的传递消息。
唯一的办法就是加快人力传递消息的速度,叶安觉自己这群人骑马赶往环州的速度已经非常快了,但看着舆图还是长叹一声:“太慢了啊!”ωωω.χΙυΜЬ.Cǒm
叶安的叹息让边上的曹仪顿时炸毛,一巴掌拍在叶安的脑袋上道:“就这还慢?不足五日咱们已经到了新安,再往前走便快到了绳池,已经到了永兴军路的边上!”
瞧见陈琳凑了过来,叶安苦笑道:“话是这么说,但这一路有多好走你不会不知道吧?再往前便是峡州!过了函谷关便入关中,再往环州而去…………”
果然叶安的话得到了陈琳的赞同:“过了函谷关再往西面走除非是往长安而去,否则越往西北越是崎岖,我等最少还需五日,甚至十日才能抵达环州境内!”
于是曹仪便有种想要掐死叶安的冲动……这一路上他几乎是快把屁股给磨烂了,本打算过了峡州之后便乘船向西,虽然饶了一些路,但好歹身子骨不受罪,但听叶安的话头,是打算直接一路骑马去往环州,这那是人干得事情?!
心中虽有怨气,但看着叶安郑重的表情以及陈琳恶狠狠的目光,曹仪便知道这场“皮肉之苦”是躲不掉的。
叶安也是无奈,他也不想这般的赶路,但环州之事若是不能妥善处理,必定会成为大患,尤其是此次针对党项人的设计,一旦失败下次还想有这机会便比登天还难。
暗叹一声“迟则生变”便把手中的舆图卷起收入木桶之中翻身上马了,曹家的几个老家将对视一眼,眼神中满是惊叹。
他们原以为在这样高强度的行军下,叶安这个少年侯爷会是第一个顶不住的,未曾想他居然撑到了现在,还要加快速度赶往环州!
不谈别的,单单是这样的毅力,将门中的后辈翘楚也是难出其右。
几个人围在一起不知在嘀咕什么,叶安也懒得管,倒是铁牛一路上从未发过一声牢骚,紧紧地跟在自己的身侧。
因是前往动乱之地,朝廷赏赐了甲胄,兵刃。叶安得了一套山文甲和一柄青釭剑,山文甲乃是由三菱型甲片扎成的铠甲,最让叶安觉得神奇的地方在于,这文山甲乃是通过甲片与甲片互相枝杈咬错成甲,甲片制造精巧划,不需一个甲钉,不需一缕丝线。
一开始叶安还不信,但在拆开一段甲裙之后,整块的甲裙瞬间变成甲片,叶安大呼巧夺天工。
汉家老祖宗的智慧已经把榫卯结构运用到了甲胄之上,但这甲胄有一个缺点,或者说所有甲胄都有这个缺点,太重了些。
外形美观、穿着贴身、修补方便,这些都是文山甲的优点,但重量和成本也是极高的。
据陈琳说自己手中的这套文山甲价值百贯,乃是将军才有的配置,至于那口青釭剑压根与曹操赵云没有一点关系,只是剑上恰巧被好事的匠人刻上了青釭二字。
不过剑这东西在战场上的效率还真不高,大宋的军中除了将军和监军之外,谁会用这东西?劈砍不如刀,刺击不如枪,只有在单人搏斗的时候才能发挥它的致命属性。
因为两面开刃,正反皆可杀敌,还能刺击,可为是凶兵,但面对身上穿着护具,手持砍刀的敌人,那战力必定大打折扣,不如各种刀具好使。
但有一点,剑在汉家文明的地位中永远是魁首一般的存在,因剑轻盈灵动,刀则相对厚重,不符君子之气,故文人君子常常以剑为配。
古礼有云,君子必佩剑,直到汉代人们依旧有佩剑的习惯,否则何来“剑履上殿、入朝不趋”之说?
叶安在马鞍上紧了紧腰间的青釭剑,边上的曹仪顿时笑道:“未曾想你这文臣也开始佩剑了?”
“圣人亦可佩剑杀人,为何我等不能效仿?”
叶安觉得汉家人从始至终都是尚武的,即便是文人亦是如此,只是随着时代的发展,文明的进步,文人厌倦了单纯的尚武,也想要体现儒家文化的优越性,在不知不觉中丢掉了佩剑的习惯。
这实在是有些扯淡,连孔圣人都会拔剑诛杀“竞争对手”少正卯,难道还不能说明一切吗?
“侯爷,圣人还会杀人?!”
铁牛满脸的惊讶,不相信的盯着叶安,对于他这样的粗人来说,孔圣人乃是天底下最善良仁慈智慧的圣贤,怎么会做出杀人的事情来?
缓缓降低速度,叶安笑道:“圣人为何便不能杀人?圣人也是人,也有七情六欲,别被迷惑了!”
“那叶侯就给我等讲讲被,路上疲乏的紧,但闻叶侯之故事,到也快意,范老倌不在你也无需必会嘞!”
曹仪显然比铁牛更感兴趣,缓缓的便靠了过去,就那副八卦的模样让陈琳很是不耻,但他自己也忍不住靠了过去,想要听听为何孔圣人是如何杀人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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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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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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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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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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