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长歌当宋>第四百五十三章居家旅行之必备良品
  叶安和陈琳的推演不过是简单的规划而已,事实上完全和专业不沾边,叶安所掌握的资料只是初步接过,更多的是在一种谋略上的规划。

  至于和陈琳看似在对弈,事实上不过是在想办法进行游说而已。

  空口白牙的让陈琳支持自己,这必定是难于登天的,虽然他一直遮遮掩掩,但有一点叶安可以肯定,刘娥这个“机会主义者”已经在背后对陈琳进行了一些授权。

  要不然陈琳不会在自己再次提出诱敌深入这套战略时,态度有了极大的缓和,甚至愿意在舆图上和自己进行推演。

  只要松口了,那就一切好办,至于曹仪和范雍,他们两可比陈琳要世俗化的多。

  自从宋辽澶渊之战后,在对外的军事冲突中就再也没有获得过一次大胜,宋军孱弱的名号已经不是外朝皆知,而是连宋人自己都知晓,大宋的百姓对宋军也是毫无信心的。

  大宋重文轻武的态度既是导致军队战力下降的诱因,同样也是不断削弱宋军的存在,但即便是现在,大宋的文臣们都能发现一场胜利对于宋军来说的重要性。

  文臣同样有保护国家安全的责任,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所以范雍才会对环州的局势如此的上心,所以吕夷简和王曾才会不相信武将而任用文臣去武将竞争枢密使的职位。

  在大宋文臣的固有思想中,士大夫就应该领导一切,包括国朝最高的军事官署枢密院。

  所以若是用一场辉煌大胜来鼓动范雍,叶安自认为不会有多大的问题,毕竟即便是失败了,文臣也习惯性的会用武将来摔甩锅。

  至于曹仪…………曹家人几乎都是彻彻底底的将门,即便是加了同平章事的曹璨也是武将,没错同平章事本因属文臣宰执,但可惜的是曹璨乃是节度使,加同平章事仅为虚衔,非实职。

  所以对于曹家这种将门来说,军功还是他们的看家本钱,军功越多越好,因为从大宋开国之后,武将就只能通过军功升迁得赏赐爵。

  这在叶安看来挺矛盾的,既给了将门军功升迁这个希望,同时又不断的削弱将门对军队的领导权,以至于将门想要获得军功比登天还难。

  尤其是战争的时候,武将受到了文臣最大程度上的掣肘,同时还有皇帝的内侍作为监军,双重压力之下别说是对外作战,便是一般的军事冲突都难以让武将放开手脚。

  在战场上一旦瞻前顾后,犹豫不决,那最致命的结果便是贻误战机,功败垂成。武将为了对抗这种局面,有的俯首帖耳宁愿贻误战机也不愿兵行险境,以奇兵出奇制胜,有的则贪功冒进指挥适当。

  纵观大宋的战事几乎都无法逃过这样的局面,唯有那些真正的名将在战场上耗尽心血的调和其中的矛盾,获得最终胜利,但…………结局自不用说了…………

  曹仪不是一个名将,但却是一个军事知识扎实,且有家传本事的人。

  其实相较于文人的耕读传家,那种知识上的家学传承,武将的家学更多的侧重于战场的点滴积累。

  战场上的经验有多么宝贵?那是用人命试出来的!是历代将门的心血传承!

  不是靠读书参悟,就能明白的事情,所以优秀的武将和根深蒂固的将门对于大宋来说更加的宝贵可珍惜。

  只可惜,老赵家兄弟二人在皇位的传承安全以及强大的军事力量面前选择了前者。

  离开了东京城之后,地方州府的叶安就少有“不夜城”的景象,郑州管城的繁华已经收敛了起来,站在倌驿的门口,在夜晚的微风中叶安打量着街面上的冷清,静谧,觉得这才符合夜晚的模样。

  铺兵们劳累了一天早早的就睡下了,铁牛一般埋怨着铺兵们的偷懒一边把豆饼塞进了大黄马的嘴里。

  对于他来说,马可比牛要金贵的对,便是小富之家也少有马车的,可要把马伺候好。

  叶安睡在了马车里,这让铁牛十分不解,不过他也知道自家的马车可比倌驿中的床榻要舒服些,之前都是夫人在用,比牛车可要精细的嘞!

  抽开马车中的暗门,叶安拿出打磨光滑的木柄,顺便拆开铁管仔细的上油,这玩意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算不得是手枪,只能说是发射散弹碎片的手铳罢了。

  不过他还是觉得有了这东西防身,心中便莫名了有了底气,简约而不简单,朴素中彰显暴力美学,居家旅行之必备良品啊!

  现在大宋的火器还只是停留在燃烧层面,无法达到投射出杀伤碎片的能力。

  火药在华夏人的手中是美丽的烟花,但到了西方就被制作成了杀人的武器,这是一件颇为讽刺的事情。

  叶安一直认为导致这一切的是华夏文明的先进性,就是因为这先进致使汉家王朝极少用科学的方法追求更高效的杀人效率,以至于在后世的战争中逐渐落后。

  想想也是,整日里之乎者也的读书人,怎么会没事总想着高效的杀人呢?!除非是在一个动荡的环境中,在一个永远都在竞争厮杀的环境下…………

  越是先进的文明延续的时间越长,身处的环境越安定,拥有的文化更加充满智慧。

  汉家的文明就是这样,地理位置太好了些,几乎在任何一个时代都能做到完全的自给自足,并且拥有完整的生产链。

  所以汉家文明的版图在基本固定之后便极少会去扩展,不像西方文明那样一直在动荡中走过人类的发展,一旦自己稍稍强大之后便开始疯狂扩展,最后被自己撑死。

  把手一尺来长的手铳组装好,顺便把火药槽清理干干净净,掰开火石后轻扣扳机,咔嚓……

  清脆的响声以及璀璨的火花让叶安满意的点了点头,他试验过,只要是晴天打火率非常高,但看着手中笨重的火铳,还是微微苦笑,这东西可靠性还行,但精度和速度实在是堪忧。

  长叹一声:“还是需要火棉啊!”说完便把包裹火药的丝绵纸轻轻放入枪管,再把锥形铅弹装填进去,叶安轻轻摩擦枪声,自己手中的火铳可以说是这个时代最轻松的杀人利器了。xǐυmь.℃òm

  叶安不打算用它来糊人脸,而是希望用独弹来增加射程和进度。

  只是相比神秘的神臂弩,叶安还是有些打怵,毕竟那是党项人最先搞出来的东西,最大射程远达三百四十多步的弩箭叶安想想便觉得头皮发麻。

  步是一个距离单位,不是抬脚跨出去的一步,那只是一足的距离,一步是两足,约有一米二到一米五的距离!

  三百四十步若是取一步的均值那便是四百多米!八一杠和九五的有效射程也不过四百米而已,当然神臂弩的有效射程不知道是多少。

  但在冷兵器的战场上谁在意精准度?弓弩全部是用来大规模覆盖敌人的,只要是射的足够远那便是神兵利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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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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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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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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