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长歌当宋>第三百二十六章暴风雨前的平静
  “阿嚏…………”

  叶安莫名其妙的打了个大大的喷嚏,谁在在念叨自己?但看着眼前的东西叶安便甩了甩脑袋把这个问题抛到九霄云外。

  眼前他所要面对的东西比什么都恐怖,大红色的吉服摆在面前比踩到反步兵地雷还让他紧张,天杀的,为啥宋人结婚喜欢穿的和炮仗一样?

  大红色的吉服也就罢了,可脑袋上的冠怎么能如此“花枝招展”?

  没错,即便是男人戴的吉服冠也满是花卉,红色的大花不是一朵而是满满一头,如同女人簪花一般,而且边上的萱儿和铁牛两人一个劲的夸张。

  “小郎君,这花真大!”“小郎君,这花真艳!”

  王帮躬身道:“少爷,咱们好歹也试试这吉服和新郎冠,您瞧瞧刘婆子家的手艺可没得说,这簪花漂亮的,可是正经的花云朵,别人家可找不到这般的手艺!”

  其实宋代的吉服很好看,大袖、生色领、长裙、霞帔、玉坠子,背子、生色领无一不显露出华贵的气质来,且皆用绛罗之色,漂亮的令人发指。

  只要是个挺拔的男子穿上,必定是帅气的很,但脑袋上的新郎冠便有些要人命了!

  新郎官,新郎官,新郎冠,新郎冠…………

  叶安觉得也许一开始就是应该叫做“新郎冠”,时间长了被人错误的叫成了“新郎官”,当然也可能是自己猜错了,毕竟还有“娘子”“官人”一说。

  吉服可以试,即便是穿的和炮仗一样,为了秦慕慕叶安也认了,这是汉家文明的传统,也是历史的传承,不知为何看着眼前的吉服,叶安忽然有一种找到了归属感。

  他与秦慕慕虽不是这个时代的人,但身上的吉服却是这个时代的烙印,红色的吉服与后世的吉服虽不一样,但却是一种东西。

  “小郎君,您穿吉服真好看!”

  萱儿犯着花痴似的盯着叶安的脸,这模样让边上的王帮和铁牛二人哈哈大笑,笑的她满脸的羞红也不忘说上一句:“小郎君穿红色的吉服就是好看的!”

  扯了一下前摆的叶安无奈笑了笑:“寻常百姓一辈子只有这么一次穿吉服的机会,也只有一次穿绛罗的机会,谁穿了都是好看的嘞!你不信等铁牛和王帮穿上的时候再看看,说不得比本少爷我还好看!”

  瞧着这两人昂首挺胸的模样,萱儿撇了撇嘴:“鸡穿袍子狗戴帽,他们穿什么还不一样?哪能和小郎君相比?您快把新郎冠给戴上,若是不好看必定要让刘婆子多加些簪花的!”

  头上都快顶“花篮”了,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开门迎客嘞!还簪花?!

  “那什么……簪花便不必了,本少爷不喜欢那么多的花,就简单的一个冠帽不行吗?”

  王帮第一个反对:“那怎么行?!小郎君,这新郎冠若是不簪花便难看的紧了,当初寇相公的簪花相公之知名可是传遍整个东京城嘞!连相公都爱簪花,可见簪花之风兴盛,小郎君您这般的风流倜傥,怎能不簪花?!”

  叶安眉头一挑:“不错,本少爷“风流倜傥”啊!簪就簪吧!为了秦慕慕别说顶个花篮,便是顶个榴莲本少爷也认了!”

  大大的花冠戴在头上,叶安看着铜镜中自己的模样便觉得这是自己要“出嫁”………………

  “小郎君漂浪!”

  侯三吊着一个冰糖葫芦走来,瞧见叶安的模样立刻叉手行礼。

  叶安翻了个白眼:“你才浪,你全家都……算了,糖榨的如何了?吸溜……把红果咽了在说话,怪让人牙酸的。”

  侯三在瞧见叶安的第一眼后便唱了一个肥喏,嘴里含着山楂的模样看的众人一阵的牙酸咽口水。

  “小郎君,俺家忙活了一夜,您的法子当真是好使的,出了不少糖,俺娘刚刚睡下,婆娘还在忙活!”

  大量的甜菜除了当做种子保存下的一部分外,剩下的几乎全被这一家老小清洗切丝了,在叶安告诉他清洗不干净会影响甜度和品质之后,这小子便把甜菜当做了婆娘来“搓洗”。

  “让你婆娘好生休息一下,莫要这般的拼命,甜菜不会跑,里面的糖更不会跑,这般的着急再把人给累病了,到时反倒是拖慢了效率,欲速则不达!”

  侯三哂笑着说道:“穷苦人家忙惯了,得了侯爷的妙法哪敢歇下,俺娘让我把每日榨糖多少全部要记在册子上,月底给您送来嘞!”

  神色突然郑重的侯三反倒是让叶安有些不习惯,看了看他微微点头便道:“如此也好,老人家倒是稳妥的,你娘便是你家的宝啊!”

  “谢侯爷!”

  摊子铺的有些大,自然要多收服一些人来,侯三这人还不错,一家老小都是老实勤快的人,叶安自然也放心把制糖事情交给他们打理。

  侯府很大,外院的宅子分出一个耳房小院给他也算不得什么,一家人生活在那里也算是侯府的一部分了。

  “糖葫芦卖的如何了?”

  一提到糖葫芦,侯三立刻笑道:“侯爷放心,咱们的糖葫芦昨日在惠民巷中卖的很快,半个时辰不要便卖的干干净净!小的赚了足足五百文钱,这才多大一会的功夫?”

  “那就要开始招人了,冰糖葫芦的生意要尽早铺开,开春之后天气暖了便不好卖,尤其是年节的时候最为畅销!”

  “侯爷放心,就侯三这般的赚钱不怕没人来,待我这几日便招些往日里要好的兄弟来!”

  “定是要稳妥的!可不要你那些狐朋狗友!若是坏了侯府的名声,小郎君不罚你我也要把你赶出府去!”

  王帮在边上皱眉的提醒着侯三,但侯三却并不恼怒,笑嘻嘻道:“王管事放心,侯三必定寻得都是良人,万万不敢辱了侯府的名头!”

  侯三是个聪明人,他知道自己必须用行动来证明自己的价值,也知道信任不是靠嘴说出来的,所以他做事极为小心。

  叶安当然看在眼里,同时王帮等人看出了侯三改邪归正的决心,事实上他早已与那些狐朋狗友断了往来,几次来寻他的人都被候母用扫把给撵走了。m.χIùmЬ.CǒM

  这一家子几乎是淳朴的汉家百姓智慧的体现,既想让侯三摆脱过去,又不想让侯三彻底得罪之前的混子,最好的办法就是侯母这位老人家出现…………

  这样的小聪明在叶安看来无伤大雅,相反还非常的智慧。

  “小郎君,怪了嘿!今日居然没有债主上门,一个也没有了!难道咱们已经把大相国寺的长生钱和福寿钱都接下了?”

  叶安也是微微一愣,确实每天早上门口都是嘈杂的,自从自己悄然把东厨的那只鸡变成“辣子鸡”后,几乎就剩下那些“债主”来催自己起床了,没想到今日倒是清净的很。

  绕过照壁主仆四人打开大门,果然外面空无一人,只有纳闷的葛善书和那两个写信先生。

  看来大相国寺是没了动作,也并未前去催债,但这也有些不像他们的风格啊!

  叶安可不觉得这是因为自己的婚期将至,大相国寺顾及侯府体面而善罢甘休,相反这倒是让叶安警觉起来。

  “这是暴风雨前的平静啊!小心些把,大抵是又有什么幺蛾子了,本少爷这婚怕是结的不太平喽!”

  “他们敢,这群贼秃驴若是敢在小郎君成婚之日来添堵,铁牛便烧了他们的佛寺!”

  叶安瞥了他一眼道:“嗯,你去烧,烧完我给你送行,放心,每年我和慕慕结婚纪念日会给你多烧些纸钱的。

  大相国寺乃天家寺庙,天家仁心为怀,许百姓去拜佛,礼佛,若是你去烧了大相国寺,天家必定以雷霆手段来惩治你。”

  王帮瞪了一眼铁牛,忐忑的看着叶安道:“小郎君,那该如何是好?咱们府上大婚可不能被这些贼秃驴给毁了啊!这是您的体面,也是阳城县君的体面嘞!”

  叶安笑了笑:“也许这是喜上加喜的好事,你们莫要担心,做好自己的事情。王帮那几车甜菜侯三一家是做不好的,但这几日却不能停下,你在信陵坊中寻几个熟练的婆子来,与侯家一起榨糖!”

  王帮一惊:“侯爷,招人榨糖人多眼杂,万一泄露了榨糖之法可如何是好?”

  叶安看着外院边上的垂花门小院微微一笑:“有侯老妇人在,你便一万个放心,况且侯家的娘子也是个聪明的人嘞!”

  王帮恍然大悟,这已经不单单是侯府的产业了,还是侯家安身立命的本钱,有侯家人在,自己再在边上多盯着,出不了大事!

  “记得多给些工钱和福利,但不能当日结给他们,过年前结清便好!”

  叶安说完便招呼萱儿出门,留下王帮寻人去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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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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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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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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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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