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娥对于叶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相当满意,但却一直笑眯眯的看向他,仿佛要把自己的闺女嫁给他似得。
对于他这种位高权重的人来说,露出这样的笑容却让叶安脖后的汗毛竖了起来。
刘娥无疑是精明女人,不会无故的看着自己发笑,果然在叶安腆着脸跟着傻笑的时候,刘娥的脸色变了:“你倒是个硬骨头,手上的伤口都渗血了还能带着官家挖沟,怎么,这种小事不值得向本宫奏报?”
叶安就知道事关自己的劫杀,伸出已经染红了纱布道:“叶安的手没事,只是伤了皮肉,若是有针线缝合最好。”
刘娥冷笑道:“你当自己的伤是皮口袋?用针线缝合便能痊愈了!”
叶安认真的点了点头:“圣人圣明!若是还能赐下伤药便更好了!”
见叶安只口不提遇袭的经过,刘娥大怒:“陈琳去取针线来,顺便从御药院拿些伤药,本宫倒要看看他如何用针线治伤!”
蓝继宗已经急的向叶安连使眼色,在他看来用针线缝合伤口根本就是无稽之谈,但叶安看着天空全然当作没瞧见。
他是真的不想把自己知道的消息告诉刘娥,甚至不打算告诉陈琳和蓝继宗。
有些事情一旦说了出去,那再想自己处理就要麻烦的多。
从刘娥的态度上看王臻,甚至是皇城司并没有从那几具尸体上查出什么。
陈琳去的快来的也快,带着几个小跑才能跟上他的内侍把托盘放在了叶安的面前,托盘上不光有针线,还有一柄小刀和剪子以及干净的纱布。
所有人都在盯着叶安,但他却无所谓,相当从容的揭开了染红的纱布,露出了已经发白的皮肉。
还好伤口不深,没有伤及肌腱,否则这只手便要残废,叶安其实也不敢大意。
向蓝继宗寻要了一个火折轻轻一吹便点燃给小刀和针头消毒,在把多余的皮肉割掉。
一个少年郎坐在石头上,安安静静的一针一线缝合自己的手掌,仿佛是在缝制一个“荷包”般聚精会神。
这场面便是在光天化日之下,也让众人毛骨悚然。
刘娥脸色发白紧紧地咬着下唇,蓝继宗紧皱眉头脸上已经没了血色,只有陈琳紧紧地盯着叶安的手目不转睛的看着。
这样的伤口对于叶安来说不是什么大事,他的身上有不下十处,当年胳膊被射穿,因为情况紧急他一边复述案情,一边接受紧急处理,连麻药都没打。
自己的身体自己知道,到了宋世可能是和身体改变有关,连恢复速度也快了些许,只是痛感稍稍有些增加,这说明自己的身体愈发的敏锐了,是好事。
虽然是细线,但对于叶安来说还是太粗了,瞪着好奇宝宝一般的陈琳道:“大官,您就不能寻一截丝线来?以后拆线更麻烦!”
陈琳微微点头但还是紧紧盯着叶安的手道:“老奴记下了,下次给你换丝线。这木棉线也是顶顶好的,乃是西域使臣的进贡之物,结实的紧!”
叶安突然一愣,随即紧紧的盯着手中的棉线,他刚刚没有反应过来,现在却发现手中的线是棉线!
木棉是木棉,棉花是棉花,两者不可同日而语。
木棉花的绒毛也可以做枕头和被褥的填充物,可量小且保暖效果却不好,但棉花却不一样,于是叶安便有一次发现了巨大的商机…………
棉花并非中国原产,在没有棉花的时代有钱人以绫罗绸缎为衣,普通百姓只能以麻、葛等织物蔽体,衣服看起来像麻袋片,便被称为“褐”。
褐衣一直是黎民百姓的象征,一个普通人如果当上了官,就称为“除褐”。
叶安成为开国侯的赏赐中就有一件丝棉袍,虽然只是一件衣服,却被萱儿当作宝贝一般收了起来,不时还要拿出来通风拍打。
蚕丝打成絮,做成丝棉,再填充到衣物或被子里去,就成了丝棉袍或丝棉被。
丝棉在后世仍是御寒佳品,质地轻柔,保暖性好,还能防潮,乃冬日最理想的保暖材料,但还是受限于成本原因选厂百姓根本消受不起。
制成丝棉要消耗大量蚕丝,因而价格昂贵,而有钱人冬季还能穿用动物皮毛,像貂皮、狐裘等都是极好的御寒之物,这些衣物极为昂贵,一件狐裘动则千金,平民百姓便更不敢奢望。
要赚钱,也要惠及百姓,棉花无异于是改变这个时代保暖规则的佳品。
想到这些,叶安顿时觉得手上的伤痕也不再那么的疼痛,神游天外的他随手就把咬断的针线扎在了身边的锦凳上,于是便传来了陈琳如夜枭般的惨叫声………………
叶安几乎被蓝继宗轰出皇宫的,他刚刚的表现着实把圣人吓的不轻,哪有人能这般缝合自己伤口的?
到现在蓝继宗依然认为叶安是在用自己的切肤之痛回绝圣人的问话。
“朝臣拒绝对奏的办法有很多,根本就不需要用这么残忍的法子,这样只会让圣人觉得你酷烈无情!”Χiυmъ.cοΜ
叶安苦笑摇头,瞧见瞪着自己的蓝继宗无奈到:“这就是最好的法子,大官你看我的手已经不流血了,过几日便能拆线,怎生就不信我呢?!”
“敷上金创药也不流血!”
“那能一样吗?”
看着叶安坚定的眼神,蓝继宗稍稍和缓一些:“你这法子真的有效?实在是匪夷所思了些……”
“几日之后便见分晓,怎生就不信我呢?”
“圣人让你说说劫杀的事情你不说便罢了,如何还要去扎了陈琳!”
叶安一把拉住蓝继宗道:“蓝大官,还望您帮忙约出陈大官,小子在大相国寺开了酒馆,还望陈大官赏脸,叶安必定好酒好菜的招待!”
蓝继宗狐疑的看着叶安道:“真的?某家可是听说李公武与好友杨亿,楚圆慈明禅师醉倒在你的酒馆,“酒烈无双”之名在东京城一时间名声大噪啊!”
叶安顿时间腼腆道:“那里,那里,蓝大官过誉了,过誉了。”
蓝继宗挺着个肚子冷笑道:“可我还听说,你连渊汆先生和王学士这些故人都未曾宴请,我等这些宫中宦官真好意思去呢?”
叶安愣了一下随即皱眉道:“酒馆刚刚开张,小子嫌店中的桐油味重便没有请渊汆先生以及王学士,连家师观妙先生都来了便走,怎生会有这样的传闻?”
蓝继宗叹了口气道:“树大招风,你可知道你那无名的小酒馆一出,就有人开始传你的闲话了?私德是最好造谣的,也是最好中伤的,你可要小心些。”
叶安点了点头却忽然道:“我的小酒馆会侵犯到谁的利益呢?”
蓝继宗微微一愣:“这可说不准,毕竟东京城中酒楼林立,正店也不在少数,其中还有在勋贵宗室产业搅合其中,错综复杂的很!”
叶安缓缓点头,随即道:“陈大官的事就请您费心了,叶安必定扫榻相迎!”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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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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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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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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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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