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长歌当宋>第五十四章谁人为师?
  好一个穆修,终于让老子逮到了!这下是真的是有机会瞧见活人…………嘿嘿嘿!!

  兴奋,激动,玄诚子从叶安身上看到了强烈的兴奋,这还是他第一次看到眼前这小子露出过这样的神态,甚至兴奋的有些不能自已。

  他哪里知晓叶安对穆修的崇拜,当年研究宋史的时候,别人他大多都看不上,唯独这穆修在叶安眼中乃是真性情的君子。

  不光才学不凡,而且道德高尚,最关键的是他敢说敢做,在这个官僚体系的朝堂上不趋炎附势。

  当年教授曾经私下夸赞穆修乃“宋时第一犟骨头”甚至超越了执拗相公王安石。

  只不过这位穆参军没有混到王安石那般的地位,当然以他的脾性也根本不可能混到王安石那般的地位。

  穆修的学生有不少,而且其中的大多数都是名人,响当当的名人!

  尹洙算不算宋代名人?苏舜钦,苏瞬元兄弟算不算名人?这些人可都是出自穆修门下!便是大文豪欧阳修都受到过他的启发和指点。

  要命的是叶安最喜欢穆修的一篇文章《亳州魏武帝帐庙记》,这篇标新立异的文章在古代是极为少见的文学传记作品。

  魏武帝便是曹操,穆修在文章中盛赞曹操“伐谋制胜,料敌应变”,当然对于曹操忠奸一说,穆修持有的是赞赏的态度。

  不光是他如此,这时代对曹操的评价与后世大为不同,唐太宗李世民还亲自撰写过《祭魏太祖文》“帝以雄武之姿,当艰难之运,栋梁之任同乎曩时,匡正之功异乎往代”,并尊曹操为“誓人”。

  唐玄宗自称自己为“阿瞒”,这可是曹操的小名。

  宋真宗路过毫州,发现城东曹操庙陈旧,让左丞相亲自负责整修,事成之后,又让穆修写了一篇传记,这便是穆修鼎鼎大名的《亳州魏武帝帐庙记》,其根本目的是颂扬曹操…………

  “建休功,定中土,垂光显盛大之业于来世。”这是穆修对曹操的评价,至于他如何成为一代奸雄的,那就是附和后世人所需要的定义。

  此时叶安的眼神中满满都是回忆,回忆当初教授带着自己查阅古籍,在评价穆修的时候几乎是一种狂热的态度,这一点也深深的影响了自己。

  同样,因为了解,所以才会尊重。

  对于这个时代的先行者,对于这位固守本心的君子,叶安无比崇拜,而眼下就有一个极好的机会在眼前他这能错过?

  抬头望向老道,声音中带着兴奋甚至l略带威胁的口气道:“穆修吾之师矣!若不能拜其为师,弟子终身甚憾!”

  玄诚子刚刚从震惊中恢复过来,看着叶安的狂热有些受不了,摆了摆手道:“为师本打算推荐去寻另一位名士“孤山先生”的…………”

  “杭州孤山?”

  “然也。”

  “林逋?林君复?”

  “呔!孽徒你还有多少事情瞒着为师?!”

  “铁二!随本少爷去王大官人那里去收账嘞!”

  ………………………………

  叶安坐在“粮山”上笑得合不拢嘴,一车车的粮食不断的运往庄子的库房之中,这库房也成为叶安的东西,王大官人端是痛快,不光把粮食都给了他,还把一座巨大的库房也一并卖给他。

  老道坐在粮山下面不说话,事实上他已经很长时间不理睬叶安的叫唤了,但叶安并不在意,“傻子”一般的看着一车车粮食运进库房。

  只不过运粮来的仆从和农人眼神中略带同情和可怜。

  他们都知道这“小糊涂神仙”把一件稀世珍宝卖给了王大官人,并且只要粮食不要钱财,这糊涂神仙难道不知在阳城县粮食并不怎么值钱?

  一石粮食不过六百文而已,十万斤粮食不过一千石,六百贯而已,当然这还是按照往常的来说,这些粮食要想卖出去要花多长时间?卖出去可不一定是都按六百文一旦来的。

  如此算下来这小神仙能赚到五百贯便是顶顶的运气了,说不得连五百贯都没有。

  过称的王帮已经在心中偷笑,老爷说的对,便是这小子有万般手段也没办法把这些粮食变成钱!

  夏税已和衙门交割过,早已运往汴梁,这些粮食最多便是运到各地粮商那里贩卖,还要和那些粮商讨价还价,万一是个丰年还不知能买几个钱,现在好了,有人一并收了去!

  “小子,道爷就不明白,你要这些粮食作甚?!”

  老道终于憋不住起身呵斥,望向叶安的眼神也充满不善,仿佛要把他打成智障,边上的王帮无声的笑了笑便离开,他毕竟是过来帮忙的,看人家笑话可不好。

  叶安上前负责玄诚子:“师傅莫着急,坐下再说,你心脏不好一会再发了厥脱真去见三清祖师了!”wWW.ΧìǔΜЬ.CǒΜ

  瞧见王帮离开,老道不屑的撇了撇嘴:“呔!你这小子有什么赚钱法门便一并说来,莫要连为师都瞒着!”

  果然是老狐狸啊!刚刚完全是在装腔作势,为的就是让王帮离开,叶安不得不佩服这个最佳演员。

  绕过“粮山”走到王帮过称的地方拿起账册瞧了瞧,已经运来十万斤了,应该还会有粮食运来。

  这王家村颇为富庶,不可能只有这十万斤,当初叶安可是说要的是王家庄中所有的粮食,而不是说要十万斤粮食,其中的文章可就大了。

  “您觉得和英娘的病比起来,我的东西是不是太过吸引王皞了?这东西在我手中只能换取钱财,但在他的手中却能给王家换来用钱也卖不到的东西。”

  老道瞧着叶安仔细查看账册的模样,从鼻子中挤出一个声音。

  “哼!那是自然,大族之中的女子本就身不由己,联姻是必然之事,若是如英娘这般,也只能想办法嫁给一个豪富之家,为的是少花些钱财,嫁女可不是一件容易事!越是嫁给清贵之家,王家倒贴的钱便越多。”

  叶安想了想上辈子的习俗便哈哈大笑:“您可能不知道,在我家乡嫁女儿可不花钱,不光不花钱,还有人家因此大富大贵咧!”

  “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有何奇怪的…………莫要扯远了,你且说说这些粮食该怎么办?”

  随着玄诚子的话,叶安的眼中闪现出精光,这让玄诚子极为不舒服:“当然是用来卖了,只不过现在还不是卖的时候,我家长辈讲过一个寓言故事:说有一次发了大水,一个老农背着一大袋面饼爬上了树,而一个大官人背着袋金子爬上了另一棵树…………”

  “那大官人死定了,天下哪有这么傻的大官人?洪水要是一直不退,他的金子都是那老农的了。”

  叶安张着嘴巴呆呆的看着老道,自己才刚开个头他便知道结果,这也太…………尴尬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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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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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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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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