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白不止跟黄奶奶说过小彩和丸子多么多么聪明,在他这一帮经常来往的老朋友面前更是说了很多次,看到小彩和丸子出现在面前,均好奇地凑上去跟小彩说话。
“老白最喜欢的诗人是李白,他教了艾米好几首李白的诗,听说小彩也会背诗,要不让两只鹦鹉比赛意思一下?”
跟艾米和小彩说了一会儿话,老白的一位头发发白却精神矍铄的朋友提出了建议。
“哈哈,这个提议好,活了这么久,见过无数次古诗词比赛,就是没有主角是两只鹦鹉的。”另外一人拍手表示赞同和期待。
“你这么一说,我也特别期待,艾米是没有问题的,小彩呢?”老白对两只鹦鹉念诗词过招的比赛感兴趣,虽然他知道艾米肯定是输的一方,但结果不重要,重要的是过程。
老白最后一句本来是问林子天的,小彩比主人更快回答道:“没问题。”
“听老白说小彩的理解力很好,听得懂我们的话,现在一看,果真是跟普通的鹦鹉不一样。”说话的依然是活跃的精神矍铄的老人。
老白摇摇头,指了指他,说道:“你以前也是这么说艾米的。”
“那我也没说错啊,艾米是跟普通的鹦鹉不一样,小彩也是。”他理直气壮地喊道。
“来,别纠结了,赶紧听艾米和小彩背诗,一人,不对,是一鸟先各来一首。”剩下的一个一直没开口说话的人说道,发出的声音不是很清晰,像有痰卡在嗓子眼里似的。
老白听了,摸了摸艾米背上的羽毛:“艾米,我们来背诗,我先开个头,你接着背,第一句是故人西辞黄鹤楼。”
“故人西辞黄鹤楼......”
......
艾米每一次背诗需要老白念出第一句,它才会接着背诵,而小彩从头到尾都不需要林子天提醒,艾米背完了,它就自动背一首。
而且艾米背的诗都是比较短的,而小彩背的都是比较长的。
进行了几轮后,老白表示刚才艾米已经把会的古诗全部背完了,他暂时就教了这么多。大家的目光都盯着小彩,小彩抖了抖羽毛,扬了扬脑袋,流利地背完了一首很长的《将进酒》,全程不带磕巴错字的,把众人惊得张大了嘴巴。
“我的天,我都不敢相信我的眼睛和耳朵了。”老白惊讶地说道,感觉又一次刷新了对小彩的认识。
“我也怀疑,我录下来了,我要发朋友圈。”提议艾米和小彩赛古诗词的老年人说道。
“朋友圈?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潮流了。”老钟哈哈笑着打趣道,看到他举着手机录视频,一阵好笑。
“我孙子回来教的,要跟得上时代潮流,你们也整一个,我们互相加好友,给朋友圈点赞啊。”他晃了晃手机,对着他们这些只会用手机上网看新闻的朋友们说道。
“别,还是别了,你们是不知道他最近疯狂喜欢发朋友圈的事情,拉了我好几次要我开通账号,加他好友,给他朋友圈点赞了。”
老白顿了一下,继续说道:“他自称是网瘾老年,我担心他到时成天烦着我们,除了点赞还是点赞。”
“胡说八道,不就是跟你说了三次吗,我是死皮赖脸求着你给我点赞的人吗?”他声音洪亮地辩解。m.χIùmЬ.CǒM
老白、老钟以及其他朋友默不作声地点点头,你就是那样的人。
“不跟你们说这个事儿,现在轮到艾米了,艾米没有了,算小彩赢了吧,小彩真是厉害。”精神矍铄的老人手动给小彩点赞,又夸奖了一番。
“肯定厉害,要知道艾米是第一聪明的鹦鹉已经在我们心中停留了十几年了,现在要换个对象了,就是不知道艾米开不开心啊?”老钟问道。
“艾米开心着呢,回来了天天唠叨着小彩,多个聪明的伴,说不定哪天艾米也可以跟小彩一样聪明了。”老白回答道。
他们在客厅里说着话,有人过来敲门,老白家的阿姨马上过去开门。
来人是一位四十来岁的男人,肥肥胖胖的,红光满面,挺着个啤酒肚,说是来找林子天老板的。
找自己的?林子天一脸懵地走了过去,男人给了他一张名片,是一家酒店的经理,姓卢。
卢经理说他以前看过小彩的视频,一直很喜欢小彩,今天无意中在小区里看到了小彩和林老板,想要林老板割爱把小彩卖给他。
他说他的父亲年纪大了,平时在家孤单寂寞,父亲喜欢鹦鹉,想买小彩回去陪陪老人家,看中了小彩会说话,能给老人家解闷。
“不好意思,小彩是不卖的。”虽然卢经理讲得很感人,他也理解卢经理的一片孝心,但林子天是不会把小彩卖出去的。
“林老板,你就割爱一下啦,价钱不是问题的,只要你肯把小彩卖给我,让我对父亲尽一份心,多少钱由你说了算。”卢经理望着林子天的目光一片殷切。
林子天抿了抿嘴唇,卢经理是为了找到一只会说话的鹦鹉陪伴孤独寂寞的父亲,不是为了自己的喜好,他第一次不知道该怎么拒绝。
“真的不好意思,我把小彩当作家人,不管怎么样,都不会把小彩卖了,希望你明白,或许你可以去另外的宠物店找找,宠物店这么多,总能找到一只适合的。”林子天说道。
“我已经找了很多家宠物店了,没有找到合适的,而且我父亲的时间不多,他不能等着我买了鹦鹉训练好再送过去,我担心父亲等不及,林老板,你就当做了一件好事,把小彩让给我吧。”卢经理一脸就要哭出来的表情,谈起父亲时日不多显得十分伤心。
站在后面的小彩飞到林子天的肩膀上站着,对上卢经理的视线,卢经理看着它的时候并没有热切,小彩只从它的眼里看到了冷漠,还说什么喜欢它,多么想买下它,都是骗人的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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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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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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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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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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