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乡村宠物店>第十四章 交际鹦鹉
  林子天也很想解锁到训练其它宠物的技能,可惜暂时无法实现。

  他翻了翻论坛里的其它帖子,其实对于喜欢宠物的人来说,里面的分享宠物日常的帖子也挺有趣的,涉及到各种各样的宠物和各种爆笑的事情。

  逛了一会儿论坛,林子天放下手机,他决定明天再去宠物养殖基地买三只金吉拉回来,把它们卖出去,能量条肯定满了,到时可以解锁第二个技能。

  他忽然想到一个问题,对系统说道:“等能量条满了,我继续出售金吉拉,还能获得能量值吗?”

  “能,解锁的技能一是增加与金吉拉的百分之二十的沟通力,这个沟通力是可以增加的,比如增加到百分之二十五,百分之三十,但解锁了技能二,技能一获得的能量将大大减少,你不用期望太高。”宠物系统说道。

  林子天跃起的心因为系统的最后一句话又跌落下来,好吧,他就知道没有这样的好事发生。

  他准备关上宠物店的门,回家做晚饭,还没走到门口,忽然在脑海里收到一条提示:你的技能一能量值已满,目前正在解锁技能二。

  他第一时间看向脑海里的能量条,绿色已经占满了整个格子,确实是满了,也就是说在售出的金吉拉里面有小猫感到非常喜悦和幸福,从而转化成了能量值。

  在他想着是哪只小猫的时候,宠物系统及时给出了答案:“是花花。”

  花花是丹丹小朋友的宠物,她上周在介绍动物的作文里写了她的宠物猫,分享了几件她和小猫相处时的趣事,展现了猫的可爱、调皮又惹人喜欢的性格特点,在班上被当作范文分享。

  丹丹自豪地当着全班同学和老师的面朗读了一遍作文,得到老师的表扬和同学们羡慕的目光。

  下课后,有好些同学问她作文里的宠物猫是不是真的,他们对她的小猫花花很感兴趣,特别是听丹丹又讲了几件有趣的事情后,一个个恨不得能亲眼看到花花,摸到花花。

  于是,丹丹邀请了十几位同学周六到自己家里玩,同学们如愿以偿地见到了小猫,也非常喜欢小猫,玩得很开心。

  其中有一位霸道的男孩子见花花懂事可爱,跟花花玩了很久,十分喜欢花花,对丹丹说道:“你花多少钱买了花花?我出双倍的价钱,你把花花卖给我。”

  “花花是我的家人,在我心里是无价之宝,出多少钱都不会卖的。”丹丹防备地说道,把花花搂在怀里,温柔地顺着它的毛。

  花花乖巧地任她抱着,满足地躺在她的怀抱里,被小主人需要着,被小主人认可为家人,它感觉幸福感爆棚,太开心了。

  花花积极的正面情绪让能量条增加了七分之一,绿色的能量条下面是一行黑色的字,也就是刚才看到的提示。

  提示旁边还有一个小括号,括号里写着解锁技能二的倒计时,现在还有23:55,也就是还有一天的时间才能解锁技能二,林子天的心里非常期待了。

  林子天等着解锁技能二再去宠物养殖基地购买宠物,所以周日那天,他无所事事地在村里晃荡。

  记得他刚回来的时候,稻田里的禾苗绿绿的,刚开始结穗,现在稻田里一片金黄,丰收的日子很快就要到了。

  林子天沿着小溪继续往前走,一阵风吹过,稻子一起一伏的,好像一波波金色的波浪。

  近处的菜地里种着丝瓜,藤蔓缠在一排架子上,架子上一簇簇的绿色叶子中露出几朵金色的小花,辛勤地蜜蜂在附近飞来飞去,有时候还会在他的耳边飞过,嗡嗡嗡地扇动着翅膀。

  几个小孩子迎面向他跑来,一个个小脸蛋跑得红扑扑的,不知道一帮熊孩子又在玩什么游戏,或者结伴捣乱去了。

  再往前,是白水村唯一的小卖部,店铺不大,店里的东西却多且杂。开店的是一对中年夫妻,年轻时在外进厂打工十多年,后来为了照顾孩子和老人回来了,在这里开了生活小卖部。m.xiumb.com

  林子天买了一些赤小豆煲骨头汤,店主姜越递给他一张小凳子,坐着说会儿话,姜越感慨道:“老弟,你的宠物店可是个新奇的好东西,开张到现在卖出六只小猫了,赚了不少吧?”

  姜越心里羡慕,别看他的店是村里唯一的一个小卖部,没有竞争对手,每天有很多人过来买东西,但一个月下来也赚不到什么钱。

  村里的人消费水平低,买的都是几块十几块的东西,不能指望着小卖部赚大钱,勉强够家里开支,他也就知足了。

  听说林子天的店里一只小猫卖出去就几千块钱,还有一堆猫用品什么的也很贵,他估计林子天卖一只小猫就顶他一个月了。

  “还好,宠物猫进价贵,买回来的小猫不好照料,如果照顾得不好,损失也大。”林子天说道,虽然他有系统加持的沟通能力,可在宠物照顾方面,他还是得很细心的。

  姜越跟着点点头,高回报意味着高风险,宠物价格高,本身又娇气,万一在照顾过程中出现差错,可就亏大了,而且别的不说,单就林子天把房子改造成适合宠物生活的宠物店,购齐里面的用品,就砸了不少钱。

  更何况林子天训练小猫确实有一套,他们不少人见过小猫表演技能,相信愿意来白水村买宠物的,都是冲着这点来的。

  所以啊,他羡慕归羡慕,可不敢动自己也去开一家宠物店的念头,还是老实守着自己的生活小铺吧。

  林子天在门口坐了一阵,渐渐有经过的人停下了跟他们说话,平常村里的人都习惯到小卖部门口坐着聊天。

  小彩一大早出去玩了一圈回来,朝这边飞过来,他伸出手臂,朝空中喊道:“小彩,过来。”

  鹦鹉飞了过来,用爪子抓着他的手臂,稳稳站住,在他的手臂上来回走动,嘴里说道:“大家好。”

  他以前看过一句话,大概的意思是养鹦鹉最大的成就感是当它在蓝天中自由自在飞翔的时候,你伸出手臂,它愿意停下飞翔,落在你的手臂上。

  以前林子天对这些话没有太大的感触,直到小彩的到来,他才能体会到写下这句话的人的心情。

  “你这鹦鹉真是绝了,我上次还听到它在背诗呢,背的比我家小子好多了,真是聪明。”

  姜越从货架的一角拿出一袋已经开封的瓜子,倒了一些到手心,小彩立刻欢快地叫了一声,飞到他的手上,啃起了瓜子,他继续说道:“你们知不知道,小彩每次吃完还会说一声谢谢,是个有礼貌的好孩子。”

  “知道知道,小彩也经常来我家,它还陪着我家二妮背英语单词呢,一人一鸟叽里呱啦一通,也不知道在说什么。”刘大嫂接着说道。

  “小彩也来我家......”

  说起鹦鹉,大家的话匣子打开了,一个个说得起劲,林子天汗颜,原来小彩每天在村里晃悠做了这么多事情,整一个交际鸟,从村头到村尾,每一家都不落下。

  小彩吃完瓜子,果然如姜越老板所说,认真地说了一声谢谢,飞回来林子天的手臂上。

  林子天拎着袋子,领着小彩往家里走。

  吃过午饭,林子天泡了一壶野菊花茶,这野菊花是他上个星期从田埂上揪下来晒干的,味道还挺好的,有一股淡淡的清香,不过分浓烈。

  小彩站在桌子上,好奇地凑近杯子,往里面瞧了瞧,林子天拿出一个茶杯,倒了一点野菊花茶进去。

  小彩低着头喝了一口,嫌弃地晃了晃脑袋,不喜欢野菊花的味道。

  “小彩,我们去山上摘些野菊花吧。”林子天站起来,把大门关上,对鹦鹉说道。

  “野菊花不好喝。”小彩说道。

  “那你去还是不去?”

  “去。”

  从林子天屋子的旁边上山,还不到半山腰的距离,山坡上有一片野菊花,一丛一丛的小黄花铺满了大半个山坡。

  走近一些,它的香味跟泡出的茶一样,淡淡的,闻起来清爽舒服。

  林子天在摘野菊花,小彩在他身边飞来飞去,他在采摘间隙中抬头一看,小彩正在追逐围着野菊花采蜜的蜜蜂,把它们通通惊得飞起来,小彩还不罢休地把它们赶走。

  林子天摇了摇头,加快摘了一些,小彩飞回他的肩上:“前面有稔子,我们等会儿去摘稔子好不好?”

  林子天原本是不答应的,鹦鹉最近天天在外吃很多零食,他挺担心小彩吃多了上火,但小彩一直在他耳边唠叨,他只好在回去的路上随手摘了几个,顺便吃了几个,偶尔吃一下,味道不错。

  小彩在前面飞着,等它飞回来林子天身边的时候,他手上的稔子只剩下最后一个了,小彩委屈地说道:“你吃了四个,我只有一个,你要补偿我的损失,晚上开一包新的坚果就原谅你了。”

  “不开新的坚果,四个稔子欠着,等二妮她们上山了,我让她们摘给你。”林子天拒绝道。

  “二妮是我的朋友,她摘的稔子是给我的,不用你说。”

  “那我让二妮额外给你摘四个,就这样决定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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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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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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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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